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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炜(1980-),男,甘肃高台人,大专,助理政工师,现从事公安消防工作。
【摘要】维护油区正常秩序与安全稳定是油田公安局工作的核心内容,针对一些涉油案件涉油案件的预防,侦查、起诉,治理成为搞好油区维稳工作的关键。针对抢劫原油及物资器材,盗窃原油的预防与治理是公安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本文结合目前涉油案件的预防与治理,从公安工作的角度进行详尽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涉油;预防;治理;公安工作
一、涉油犯罪案件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目前涉油犯罪案件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呈现出团伙特征。目前油区的涉油犯罪案件已经从原来的“散兵犯罪”发展到有组织,有规模的职业化犯罪。团伙犯罪一般模式是,大油耗子通常是在幕后来进行指挥,组织,而犯罪成员则是主要依靠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甚至通过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或者当地的地痞、流氓来进行涉油犯罪。逐渐呈现出分工与组织合理的特点,有采点的,有放风的,还有具体实施盗油,收油,贩卖以及收款的,各个环节相对独立,这对油田公安对涉油犯罪的侦查立案,迅速的从根本上清除犯罪分子,带来很大的困难,取证难成为制约涉油犯罪治理的一个难点问题。(2)犯罪分子由一地作案发展到跨油区、跨省区流窜作案,手段狡猾,隐蔽性强,反侦查能力强,危害大,破案难;由偷盗逐步发展到暴利哄抢。公然聚众持械实施对抗和报复性破坏,给油田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流动性作案使公安机关针对油田犯罪的治理显得十分困难。(3)盗窃油田生产设备及电力案件亦不容忽视。盗窃生产设备所带来的破坏远远不仅限于设备本身的价值,它给油田生产带来巨大的破坏,缺少零部件会造成整台设备不能运转。电力成本在油田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油田电力相当一部分被地方企业及当地农民盗用,而且打击处理取证难、处罚难。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目前涉油犯罪案件的处理与控制仍然是油田公安机构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其自身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二、打击涉油犯罪的策略
(一)加强巡查防控网络建设
面对涉油案件严峻现状,油田公安保卫部门在开展打击涉油犯罪的同时,应加大关于涉油犯罪的防控网络建设,要充分的将公安机构的各种力量调动起来,组成工作分队和小组,分别在一些主要的油区出入口和安装有重要设备的地方,设置警力,要通过设立一些专门的流动站来加强对涉油犯罪的控制,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跨区、跨界以及跨单位侦查的方式,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方式,严厉打击涉油犯罪活动。对一些盗油车辆要进行严查,要建立“看井员工管点,经警(保安)管线,公安民警管面”的纵横交错的巡查防控网络机制。通过网络建设可以有效遏制涉油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采取科技防范手段全力遏制犯罪事件的发生
涉油案件的预防是减少犯罪的重要环节,预防工作对于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减少油田企业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采取多种手段,尤其是高科技手段来不断的更新预防涉油犯罪的手段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的开展预防工作,突出重点的解决一些主要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逐个击破。对各类侵占、盗窃、哄抢、蚕食油田企业资源生存的寄生性非法厂点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对一些土炼油要进行彻底的查处并采取措施给予取缔,要对收油厂以及脱水厂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要给予处理,并要求其及时的整顿。从源头上堵死销赃渠道;对油田区域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强化打击流窜作案犯罪力度。
(三)企地公安机关需要更加紧密地配合与协作
在公安办案时,企业应该积极的给与配合,以提高办案的效率与质量。其次要针对油区周边的炼油以及收油窝点,公安机构要给与坚决的取缔,从根本上消除涉油犯罪的诱因。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油田生产物质器材的违法行为,定期对油区的物质收购站点进行检测,以发现违法倒卖相关油田生产物质器材的行为。对重大的盗窃事件,要及时的给与立案侦查。最后公安机关,对一些涉及石油生产的强装、强卸以及运输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查处,要不断公安机构应该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警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要提高涉油犯罪的破案率,尤其是对一些有案底人员,通过调查摸排,广泛发动群众,多渠道获取线索,及时查破案件。同时公安机构与检查以及法院等机构要密切的配合,要做到信息共享,协同有效,对一些重要的犯罪活动以及案件要及时的立案,要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四)完善关于涉油犯罪的法律建设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把所盗得的财物据为己有,并转移到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即罪名成立。目前的司法解释存在一些漏洞,例如一些人开井放油,但是却没有办法出来他,原因是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虽然把油放了出来,但还没有获利,因此无法定性,这种情况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构应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油气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性质比较严重的,涉案程度深的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对于一些小的案件,也不能放松。要及时的采取立案侦察的方式。同时油区企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油区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内部保卫机构,对保卫机构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提高素质与能力。采取积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与单位的保护,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油区企业可以通过大力宣传治安保卫工作,来强调治安的重要性。要明确油田职工的责任与义务,促使其积极的完成生产任务,全面提高油田企业的自防自治能力。
三、结束语
油田公安是维护油田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力量,针对涉油犯罪的案件的预防与处理是油田公安的核心任务之一,油田公安应该针对涉油犯罪的具体特点,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尽量让涉油犯罪在萌芽状态得到遏制,加强对涉油犯罪的综合治理力度,从而促进油田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兴亮.采油三厂加强油区治安稳定工作的思考[J].经济师,2005(10).
【摘要】维护油区正常秩序与安全稳定是油田公安局工作的核心内容,针对一些涉油案件涉油案件的预防,侦查、起诉,治理成为搞好油区维稳工作的关键。针对抢劫原油及物资器材,盗窃原油的预防与治理是公安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本文结合目前涉油案件的预防与治理,从公安工作的角度进行详尽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涉油;预防;治理;公安工作
一、涉油犯罪案件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目前涉油犯罪案件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呈现出团伙特征。目前油区的涉油犯罪案件已经从原来的“散兵犯罪”发展到有组织,有规模的职业化犯罪。团伙犯罪一般模式是,大油耗子通常是在幕后来进行指挥,组织,而犯罪成员则是主要依靠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甚至通过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或者当地的地痞、流氓来进行涉油犯罪。逐渐呈现出分工与组织合理的特点,有采点的,有放风的,还有具体实施盗油,收油,贩卖以及收款的,各个环节相对独立,这对油田公安对涉油犯罪的侦查立案,迅速的从根本上清除犯罪分子,带来很大的困难,取证难成为制约涉油犯罪治理的一个难点问题。(2)犯罪分子由一地作案发展到跨油区、跨省区流窜作案,手段狡猾,隐蔽性强,反侦查能力强,危害大,破案难;由偷盗逐步发展到暴利哄抢。公然聚众持械实施对抗和报复性破坏,给油田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流动性作案使公安机关针对油田犯罪的治理显得十分困难。(3)盗窃油田生产设备及电力案件亦不容忽视。盗窃生产设备所带来的破坏远远不仅限于设备本身的价值,它给油田生产带来巨大的破坏,缺少零部件会造成整台设备不能运转。电力成本在油田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油田电力相当一部分被地方企业及当地农民盗用,而且打击处理取证难、处罚难。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目前涉油犯罪案件的处理与控制仍然是油田公安机构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其自身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二、打击涉油犯罪的策略
(一)加强巡查防控网络建设
面对涉油案件严峻现状,油田公安保卫部门在开展打击涉油犯罪的同时,应加大关于涉油犯罪的防控网络建设,要充分的将公安机构的各种力量调动起来,组成工作分队和小组,分别在一些主要的油区出入口和安装有重要设备的地方,设置警力,要通过设立一些专门的流动站来加强对涉油犯罪的控制,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跨区、跨界以及跨单位侦查的方式,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方式,严厉打击涉油犯罪活动。对一些盗油车辆要进行严查,要建立“看井员工管点,经警(保安)管线,公安民警管面”的纵横交错的巡查防控网络机制。通过网络建设可以有效遏制涉油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采取科技防范手段全力遏制犯罪事件的发生
涉油案件的预防是减少犯罪的重要环节,预防工作对于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减少油田企业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采取多种手段,尤其是高科技手段来不断的更新预防涉油犯罪的手段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的开展预防工作,突出重点的解决一些主要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逐个击破。对各类侵占、盗窃、哄抢、蚕食油田企业资源生存的寄生性非法厂点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对一些土炼油要进行彻底的查处并采取措施给予取缔,要对收油厂以及脱水厂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要给予处理,并要求其及时的整顿。从源头上堵死销赃渠道;对油田区域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强化打击流窜作案犯罪力度。
(三)企地公安机关需要更加紧密地配合与协作
在公安办案时,企业应该积极的给与配合,以提高办案的效率与质量。其次要针对油区周边的炼油以及收油窝点,公安机构要给与坚决的取缔,从根本上消除涉油犯罪的诱因。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油田生产物质器材的违法行为,定期对油区的物质收购站点进行检测,以发现违法倒卖相关油田生产物质器材的行为。对重大的盗窃事件,要及时的给与立案侦查。最后公安机关,对一些涉及石油生产的强装、强卸以及运输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查处,要不断公安机构应该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警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要提高涉油犯罪的破案率,尤其是对一些有案底人员,通过调查摸排,广泛发动群众,多渠道获取线索,及时查破案件。同时公安机构与检查以及法院等机构要密切的配合,要做到信息共享,协同有效,对一些重要的犯罪活动以及案件要及时的立案,要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四)完善关于涉油犯罪的法律建设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把所盗得的财物据为己有,并转移到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即罪名成立。目前的司法解释存在一些漏洞,例如一些人开井放油,但是却没有办法出来他,原因是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虽然把油放了出来,但还没有获利,因此无法定性,这种情况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构应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油气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性质比较严重的,涉案程度深的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对于一些小的案件,也不能放松。要及时的采取立案侦察的方式。同时油区企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油区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内部保卫机构,对保卫机构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提高素质与能力。采取积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与单位的保护,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油区企业可以通过大力宣传治安保卫工作,来强调治安的重要性。要明确油田职工的责任与义务,促使其积极的完成生产任务,全面提高油田企业的自防自治能力。
三、结束语
油田公安是维护油田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力量,针对涉油犯罪的案件的预防与处理是油田公安的核心任务之一,油田公安应该针对涉油犯罪的具体特点,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尽量让涉油犯罪在萌芽状态得到遏制,加强对涉油犯罪的综合治理力度,从而促进油田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兴亮.采油三厂加强油区治安稳定工作的思考[J].经济师,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