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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作为语文教师,对于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语文教学,我们怎样才能做到通过“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尊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独特经验”,使语文课程“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达到全面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目的,有必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与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