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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事
一位著名汽车界分析人士说,我国虽然已经从汽车保有量上快速地迈过了汽车社会门槛儿,但在配套法律法规、工作方法、思维意识等很多方面,依然站在门槛儿外。保险、停车、维修、保养、车祸……所有这些不能回避的现实都需要车主们耐心消化、磨合……
常听到这类说法:当今的私家车主应该具备些“特工人员”素质,尤其在心理方面。今天这事儿、明天那事儿,夜里还没来得及考虑新增的养车负担,一睁眼,交强险又强制推行了。
交强险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先分42种车型执行全国统一价格。当然,消费者普遍关心的还是“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保费1050元。私家车主会将交强险与现行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俗称“三者险”)保费进行比较,认为保险涨价了。
反对声音:等于替出险的司机“买单”
媒体工作的郝女士说:“我上月刚续保10万元三者险才花了990元。”
由于车险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拿到的多是打折后的价格。郝女士算了一下,说交强险赔偿金额少了4万元,但要交的保费却多了60元,交强险这样定价是不是太偏袒保险公司了?
也有消费者认为,对于安全意识强的车主来说,每年上的三者险都是“冤枉钱”,“让大部分人去替小部分经常出险、肇事的司机买单多冤啊。”
赞同声音:买保险防万一
有着十年驾龄的张先生说:“1996年买车后,每年上的都是全险,算下来交的保费也有五六万了,当然,赔回来的钱不到一半。但车险一定要买,谁能保证不出事儿呢,万一……谁受得了?”
民生银行的蔡小姐说:“我认为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是应该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机动车在享受‘路权’时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险的作用就是把大家的保费积累起来抵御少部分人的不可预测的巨大风险,达到互助共济的目的。”
数据: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驾驶员数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之一。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造成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在交强险推出之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商业三者险整体投保率较低,2005年仅为35%左右,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
保险专家:定价,缘于新的法律环境
“在北京,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按过去赔偿标准,死亡补偿费约为12.2万元;但按新标准,死亡补偿费高达31.2万元。” 中银保险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毕欣说,“赔偿的标准高了,交强险定价当然也就高了。”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张主任认为,现行商业三者险只需保障交通事故中无辜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但新交法规定,交强险除保障人身伤亡外,还要保障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且不论机动车车主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该立法精神从全世界来看都很超前。交强险将比商业三者险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交强险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2万元。
据了解,2004年5月1日起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提高了人身伤亡赔偿的标准,交强险所依据的是这一新标准;而现行商业三者险依据的是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两相比较,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新增加了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整容费5项,同时提高了赔偿标准。如死亡补偿费,原计算基准为事故发生地年平均生活费支出,补偿年限最长为10年;新计算基准为受诉法院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最长为20年。丧葬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也都有显著提高。
监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损益情况
交强险这一大块业务会不会成为保险公司嘴里的“肥肉”呢?对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内部人士透露,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定强制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强制性同时体现在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交强险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交强险盈利部分将滚存计入下一年度。按照法律规定,保监会每年将对交强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总体损益情况,可以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若调整幅度较大的还应当进行听证。交强险的实施,显然对各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信誉度将是一个考验。
解读:
之一: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
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76条确立了无责赔偿的原则,因此交强险的赔偿也将依照此原则。这意味着今后在交强险实行后,事故中的车辆也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
例如: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任,而乙车有责任,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是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任,但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400元。
之二:赔偿额需考虑修车成本
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2000元。 如果乙车的修车成本要1000元,而甲车的修车成本要3000元,那么甲车给乙车1000元,乙车只需要赔给甲车2000元,甲车剩余的修车费用,可通过三者险来弥补。
之三:保险公司先垫付理赔费
以下四种情况保险公司垫付: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驾车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之四:二手车买卖需办交强险过户
小王有一辆桑塔纳,由于他要在明年年底出国,想在明年卖掉。“二手车的保险应该如何办理?”交强险有关条款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在二手车买卖中,由于驾车人不同,因此风险也不同,所以要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之五:改装车辆须更改交强险
小张是改车一族,经常对自己的车进行改装。对于改装车辆,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不赔的
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