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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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而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匮乏,而新型居家养老模式融合了二者的优势,符合中国的传统和国情,正成为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新亮点。
  关键词老龄化 居家养老 社区
  作者简介:邓莎,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178-02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冲击无法回避,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应对迫在眉睫的老龄化挑战,如何把握时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模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命题。
  一、我国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一)人口快速老龄化
  据统计,截至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①。我国正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11万人发展到年均800万人。到本世纪中叶,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如何解决我国1.67亿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二)家庭结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减弱
  按照中国传统,老年人多随子女生活,由子女养老。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形成的独生子女趋势,使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只有1个或者2个孩子,这使得1对年轻夫妻需要赡养4个甚至8个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着来自家庭功能、照料资源、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变化等方面的冲击,其养老功能事实上正在弱化。
  (三)养老机构发展不完善
  近年来,政府通过财政投资,主办和发动社会力量兴办了一大批养老机构如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的压力。但是,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远远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现有养老院的数量仅够0.86%的老人入住,数量和规模有限,只能作为极少数老人的养老选择,而且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观念相背离,很多老人不能接受,养老机构主要发挥的是“寄养、维持生存”功能,离“老有所乐”的目标相差较远,服务水平有限,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居家养老模式概述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含义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在社区建立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正在成为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新亮点。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优势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者的优点,既满足了老人的“恋家”情结,又减轻了年轻人的负担,同时还节省了养老福利的投入,是一种符合我国老龄化社会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首先,这种形式更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习俗,满足老年人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心理需求;其次,使老年人在家得到社区服务和照料,弥补了家庭照料功能不足;第三,居家养老可以节约社会的养老资源,就近为老人服务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其次,可以提供服务岗位,缓解当前紧张的就业形势。
  (三)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模式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而机构养老发展滞后,发展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在众多养老方式中,居家养老正逐渐成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新模式。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破解我国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之一;是加快社会服务业发展,推动劳动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是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养老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最大效益的最佳选择;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经济社会与老龄事业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三、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2008年,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提出“十一五”期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将实现全覆盖。近年来我国民政部门把推行居家养老作为工作的重心,采取措施大力推进,使居家养老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弱到强,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目前,一个以保障散居“三无”老人、经济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和中介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等服务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经过几年探索和实践,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虽然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居家养老工作尚属于起步阶段,相对于社会期待落差较大,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缺乏协调配合
  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架构,分工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缺少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而基层社区机制还不够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只是其工作之一,社区工作人员实际上无法将更多时间和精力考虑老年群体的管理问题,更难以按照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制定详细周全的服务计划和提供有效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这也成为限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服务内容单一
  老年人的需求大体上包括以下六个方面:日常生活照料需求、经济来源需求、医疗康复需求、精神慰藉需求、社会参与需求、休闲娱乐需求。目前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提供给老年人的往往比较单一,主要还是集中在生理、安全的层面,而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医疗康复服务较为缺乏。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
  (三)所需资金来源不足
  与西方国家的老龄化不同,中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决定了我们没有充裕的时间和财力去完善制度、配置社会资源。地方财政拨款的有限,社区自身筹资的难度较大以及老年人的经济困难都造成了居家养老的资金缺乏,影响着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和素质有待扩大提高
  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大部分人员都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很少。我国对居家养老服务尚没有明确的职业定位,居家养老服务员多被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较低。加之目前我国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服务人员少、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不仅影响了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对发展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以上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发展我国居家养老模式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中介组织运作的工作机制
  1.政府主导是社会养老服务的关键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职责所系、民之所盼和大势所趋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政府作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高效高质开展的主导力量,其作用应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应该把居家养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社区发展规划,保证发展方向;二是给予政策支持,要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社会养老机构设置规划、不同层次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指导性办法,保证养老服务工作有理可依;三是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保证养老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2.坚持走产业化、市场化道路
  居家养老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团体、社会个人互相配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要畅通投资渠道。通过制定鼓励社区居家养老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包括企业、民间公益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及企业投资养老产业,加入养老服务的行列中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种经济实体兴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机制,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居家养老的局面。
  (二)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围绕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三大类,且偏重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而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从现阶段居家服务的类型看,居家养老应坚持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相结合。社区除了提供家庭钟点工、老年应急服务、家庭病床、心理咨询等服务供老人选择,还应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对老人提出的不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社区要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设施,除了兴建新的公共设施,还可通过整合周边资源来完善设备,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居家养老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素质,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招募与培训机制是现实所需。政府和各机构应重视养老服务行业的培训工作,应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与属地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社区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还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作为支持,才能使居家养老方式更好地发展。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志愿者队伍的重要补充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可以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在居家養老服务中的作用。
  (四)建立并实施一整套严格的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
  制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对服务过程进行控制监督和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估管理。制定量化标准和质量要求,实现规范服务、规范管理。对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和社会各界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果,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全员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强化检查监督。政府不直接操作和承担具体服务的事项,而应从管理的角度,规划、计划和制定标准方针政策的角度来加强检查监督。由行政、社区居民、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员组成一个监督委员会或小组,定期定时地按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或亮黄牌,有问题需解决的一起协商,从而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有秩序、规范化进行。
  
  注释:
  ①卫敏丽.我国老年人口达1.67亿.人民日报.2010-1-30(4).
  
  参考文献:
  [1]陈军.居家养老:城市养老模式的选择.社会.2001(9).
  [2]吴玉韶.居家养老服务亟需破解四个难题.社会福利.2009(1).
  [3]刘玉芝.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模式的几点思考.中国民政.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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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郑秉文.居家养老社会化.人民日报.201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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