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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丈夫婚后生有一个女儿,由于种种原因,孩子虽已5岁,但一直没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一个月前,我丈夫因车祸死亡,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事后,针对我女儿的抚养费用,对方借口系“黑人黑户”拒绝赔偿。我想以女儿的名义提起诉讼,又担心因无身份证明,法院会以无法确认真实身份为由不予受理。请问,此情形究竟能否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