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下级检察院领导关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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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在人事财政方面领导不力的局面,对检察事业发展危害很大,必须尽快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在人事财政方面的领导,笔者试对此谈谈个人的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一、加强人事领导的建议
  检察工作专业性很强,检察院工作责任重大,检察院的干部配备非常重要,为避免地方党委过多的干扰和影响,检察院的人事权由上级检察院掌控更为科学和适当。
  (一)检察院的班子成员由上级检察院配备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检察工作与班子配备密切相关,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检察院的班子成员只有从熟悉检察工作、具有司法资格的检察干警中选拔,才能减少甚至消除磨合期,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提升班子的威信和战斗力。检察院班子从内部产生,使普通检察干警干有盼头,能有效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从而在源头上彻底杜绝地方党委选派外行干部进入检察院班子,影响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现象。
  (二)加快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人员流动步伐
  只有检察院的人事权收归上级检察院,上下级检察院的部分人员才能通过竞争选拔的方式合理流动。比如:上级检察院的班子成员出现空缺,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上级检察院中层正职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竞争产生。上级检察院的中层正职出现空缺可在符合条件的上级检察院中层副职和下级检察院的班子成员中竞争产生。下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职位出现空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下级检察院副检察长和上级检察院中层正职中公开竞争选拔。下级检察院的班子成员出现空缺,可在上级检察院的中层副职和下级检察院的中层正职中竞争选拔。如此顺畅且形成制度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人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充分调动上下级检察院干警的工作热情,使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先进的执法理念、工作经验能够更好地融会贯通,实现优势互补,更有利于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从而有效打破目前上下级检察院干部交流少,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僵化,干警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的被动落后局面。
  二、加强财政领导的建议
  检察工作专业性强,非常辛苦,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吸引和留住人才。目前检察院经费完全依赖地方的格局,使得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保障不力,经费捉襟见肘,出现趋利办案倾向,干警福利待遇差,青年干警流失严重,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因此检察经费应该由高检院直拨,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目前应该建立检察经费省级直拨制度。
  (一)目前检察经费省级直拨
  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正进入深水区,地区、行业收入差别较大,尚不具备建立检察经费高检院直拨的条件。因此笔者建议可以先建立经费省级直拨制度。即综合全省各级检察院的人员编制和办案数量情况,由省检察院编制全省所有检察院年度经费预算到省政府,经核准后,由省财政厅将经费按时拨至省检察院,再由省检察院直接拨至市县检察院。这样经费独立、保障有力,使得各级检察院能够有效摆脱对地方财政的依赖,为各级检察院依法独立办案、有效排除地方干扰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彻底根治利益驱动办案问题,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形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青年人才,促进检察队伍的新陈代谢,增强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有效破解检察官结构断层难题。
  (二)最终检察经费系统直拨
  检察经费省级统筹直拨只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而采取的过渡措施,要实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财政领导,彻底摆脱地方干扰,最终还是要建立检察经费全国系统直拨制度。即由高检院综合地方各级检察院的人员编制、办案数量、物价水平等情况,编制全国检察系统经费预算,报国务院审核批准后,经费由财政部拨至高检院,再由高检院直接拨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这样真正的经费系统直拨,才能彻底根治经费不足难题,才能彻底摆脱地方的干扰和阻力,才能依法独立办案,才能树立检察院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江西 九江 3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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