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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极条约》为基础而逐步形成的南极条约体系,是南极治理的基本法律机制和制度基础,在既有南极治理机制的规制下,各种行为体之间相互制衡,使南极权力格局达到了基本的平衡,实现了各国南极权利形式上的平等,维持了南极长达半个世纪的和平和科学研究自由的状态。但是随着南极海域非法渔业捕捞活动的猖獗、南极资源开发趋势的明显和南极沿海国大陆架划界案的增多,既有的南极治理机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