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环境侵权案的司法管辖权——以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为例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cnu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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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是典型的跨国公司环境侵权案,要维护当事人、东道国的合法权益,必定涉及司法管辖权.为此,在明确跨国公司环境侵权案中司法管辖权争议的本质基础上,既要科学运用好”不方便法院”原则,又要实现先受诉法院管辖,积极开展国际协调,解决司法管辖权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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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行为在我国存在已久,随着经济发展,交通工具的变化,该行为的手段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其社会危害性也随之加大,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这一行为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界和学界也对这一类案件的定性存有较大争议.本文将刑法理论与现实案例相结合,通过典型案例,对”碰瓷”案予以剖析,更为直观的介绍该案的具体社会危害性,并根据不同情形下,分析讨论”碰瓷”案中不同的犯罪情节如何定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