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思 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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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表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话既提出和阐明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战略布局、发展理念和各方面工作,又阐述了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式,指明了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正确的思维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思维以感性为基础,又超越感性。科学的思维活动是指运用正确方法对感知进行加工的过程。思维活动的结果往往是建立或修正概念,形成或创新理念。思维既有逻辑层面的,又有哲学层面的;既有战术层面的,又有战略层面的。不同层面的思维产生不同视角的理念。思维能力也就是思考的习惯、能力和水平。决策的过程是思维、思考和思想的过程,属于知的范畴,决策的结果是部署、实践、执行和落实,属于行的范畴。知行合一,才能成事。可以这样说,正确的思维决定正确的决策,正确的决策决定正确的行动。由此可见思维的力量、思维的威力、思维的重要性。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思维能力是必备的基本要素,必须养成和提升科学的思维能力。
  切实增强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是对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关系进行科学谋划的思维方式,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统领性。历史上的军事天才,精通战略、战役、战术的区别。战略管全局、大局、总局;战役管战场、局部战争;战术则是具体战斗的方式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指挥全局的人,最要紧的,是把自己的注意力摆在照顾战争的全局上面……如果丢了这个去忙一些次要的问题,那就难免要吃亏了。”战略定大政方针,管长远,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现实可行性,在军事上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古人云,不审天下大势,难应天下之务。对领导干部来说,战略思维和战略定力如何,关乎事业成败。对此,领导干部应有清醒而充分的认识,具备过硬的战略思维和战略定力。例如,“五位一体”展开中国发展总布局,“四个全面”明确改革发展总战略,“新常态”引领经济发展大逻辑,“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全局大变革,在纵论国际国内大势、擘画改革发展蓝图时,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战略思维,胸怀全局、把握大势、着眼长远。要求我们用总战略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彰显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高超战略思维。
  领导干部要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必须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从国际趋势看,战略思维要求增强全球意识,从统筹两个大局的高度审视、研判和处理问题。当前,我国仍然处于战略发展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中国正在稳步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咬定青山不放松”,“乱云飞渡仍从容”。要坚持“四个自信”,谋定而后动、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决不能患得患失、摇摆不定、进退失据。面对世界风云变幻,要平心静气、静观其变,不因一时一事而改变方向。从国内形势看,战略思维要求善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根本方向,进而做到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历史阶段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既有近期目标,又有长期规划,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路径,它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统一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任务,统一于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时和势总体有利,但艰和险在增多”。只有确立战略思维、增强战略定力,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朝着“两个一百年”的战略目标奋勇前进。
  切实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是指注重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在注重矛盾双方对立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统一,在注重矛盾双方统一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对立;注重全面、联系和发展地看问题。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离不开唯物辩证法的运用和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辩证思维能力,承认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既看到“两点”,也看到“重点”,善于“弹钢琴”。运用辩证思维,正确分析与研判当前的经济形势,既要看到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态势,也要看到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潜在威胁;既有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也有“三去一降一补”仍需艰苦努力、持之以恒;既有国民收入持续提高,也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依然较多。看到优势,进一步增强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关注弱势,进一步增强我们的韧性和恒心,做到不盲目乐观、不妄自菲薄,勇于改革、迎接挑战。
  分析问题,解决矛盾,要用改革的办法。改革是我们战胜困难的法宝。全面深化改革,千头万绪,既要考虑全面,也要抓住重点,确定好改革的时序和主攻方向。要辩证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胆大与心细、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辩证关系。如何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运用辩证思维,正确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如处理好数量速度与质量效益、既“扬长”又“补短”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处理好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辩证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处理好共建和共享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根本目的等等。总之,发展中的问题,应以辩证的思维去审视,注重事物构成的基本要素、结构和整体功能,注重各基本要素之间的协同、配合和最优,注重对事物的整体协同思考。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解决改革发展进程中工作上的片面化、碎片化、枝节化和模糊化问题,解决要么走极端、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把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统一起来,把活力与和谐、动力与秩序有机统一起来,真正使我国的經济社会发展蹄疾而步稳。
  切实增强创新思维能力。创新思维,是指对事物作全新思考,对结构作全新调整,对活动作全新谋划,力求寻找新思路,打开新局面,开创新境界,提升新水平。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转型发展的动力从哪里来?结构调整的道路向何处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因循守旧没有出路,畏缩不前坐失良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反复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将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在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碰到的困难也接踵而至。有来自国际的和国内的,有来自干部的和群众的,有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的,也有来自体制机制方面的。面对困难和问题,习总书记带领全党同志认真研究解决实践提出的重大而紧迫的问题,从而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方针政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方向: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推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总战略;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打开发展新版图;提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中国主张,引领世界经济的方向,等等。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行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充分释放着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让世界看到了社会主义中国在开放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的政治勇气和不断直面挑战的坚定决心。正如习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所说:“我们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是说就固步自封、不思进取了,我们必须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远充满蓬勃生机活力。”
  切实加强法治思维能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日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
  但是,现实生活中,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意志至上、法治观念淡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法外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常常习惯以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代替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甚至人为干预正常的执法和司法活动,依权不依法、以情扰法等现象屡见不鲜。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培育起法治思维,没有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习惯,老百姓势必“上行下效”,自然也就不把法律当回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将无从谈起。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一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树立和巩固在法治之下干事创业的意识,要求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自觉将自身置于法律之下,认识到权力的授予由法律确认、权力的内容由法律配置、权力的边际由法律界定、权力的运用由法律规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绝不游离于法治之外或凌驾于法治之上,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法治建设的示范者、法治环境的营造者和法治事业的引领者。
  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法主体,要深刻认识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推动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以律己、敬畏法律,管好自身,还要与各种违法现象和行为作坚决斗争,积极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到改革发展实践中、内化到促进社会和谐中去,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切实增强群众思维能力。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群众思维就是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都要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都要永远以百姓之心为心,时时处处替群众着想、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百姓谋利益得实惠。
  增强群众思维,就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围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作为检验工作的“晴雨表”,将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楔入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增强群众思维,就必须坚持党的宗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人民至上的观念,把群众的安危顶在头上,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在群众需要的时候随时冲得上去、豁得出去、扛得下来,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要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紧扣群众的期待,拿出更多硬招、实招、真招为群众办事。要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真正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执政理念为群众谋福祉。
  增强群众思维,就必须永远和人民在一起,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要当好群众的带头人,首先必须当好群众的小学生。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做到“群众在哪里,党旗就飘扬在哪里”。持之以恒转作风,更加广泛、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加深入、更加持久地扎根群众。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在面临重大选择的关口,一定要有担当、有定力、有主心骨,会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战略账,把得住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在统筹协调中精心谋划,为最广大人民群众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决策。要坚决杜绝脱离群众利益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寅吃卯粮的政绩工程、杀鸡取卵的冒进工程。要真心实意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不独断独行,不一手遮天,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使我们的事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最大的靠山,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为人民服务是最大的担当,群众满意是最大的标准。要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立场,顺应群众期待,肩负时代使命。只有时刻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连、生死与共,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切实增强底线思维能力。底线思维,是指在立足于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要努力追求最好最高的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底线思维,是我们保持定力、弹好钢琴、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的重要思维方式,而不是只要不犯错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的挡箭牌。
  在现实生活当中,底线思维在微观、中观、宏观等层面均有广泛运用,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辩证關系,为领导干部观察和分析问题、揭示矛盾、探求规律,提供了“千里眼”和“显微镜”,从而做到心中有底,处事不惊,从容应对。
  客观地设定最低目标,确定不容逾越的底线。比如在经济发展的速度上,中央提出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确定为7%左右,实现“中高速”“中高端”发展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就能把握好数量速度与质量效益的辩证关系,不是“多快好省”地盲目追求高速度,拼资源拼消耗拼环境去拼命发展,而是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科学发展,这是新发展理念的基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如果仅仅把经济发展简单理解为数量扩张、简单重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因此,以前那种投多回少、本多利少、供多需少的发展观应坚决摒弃,要运用好底线思维的辩证法,紧紧扭住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点要把握好量与质、降与升、退与进、稳与调、标与本的辩证关系,摆脱“速度情结”、克服“换挡焦虑”,以退为进、以调促稳、标本兼治、运筹帷幄、沉着应对,坚决打赢这场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战、持久战。
  底线思维是一种主动有为、敢于担当、善于进取的思维。近年来,由于厄尔尼诺的大气候影响,几十年甚至百年一遇的超强台风频繁侵袭我省及东南沿海。立足于防大灾、抗大洪“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宁可十防九空,也要坚决动员群众安全转移,宁可听骂声也不愿听哭声,这是我们的底线思维。在防洪抗灾面前,有人认为守住底线就是被动应对,最好台风“擦肩而过”,侥幸过关,不要小题大作,同大自然作无谓的抗争。这是一种惯性思维、懒惰思维,是不思进取、不愿奉献、不敢担责、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坚持底线思维,不是绕过问题、回避矛盾,而是强调要迎着困难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预案,提高科学预见性,对险情灾害要有足够的估计和准备,进而遇事不慌、临危不乱,充分发动干部群众,主动出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底线思维明确能接受的最坏状况,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底线思维注重对风险危机等负面因素进行管控,而不是放松警惕、降低标准、浑浑噩噩,在真正遇到重大灾害时,手忙脚乱、束手无策,最终丧失时机进而酿成重大灾祸。事实上,底线靠守是守不住的,积极进取、加强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正所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
  增强底线思维能力,要求我们守底线防风险,最大程度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干事创业要用心去想,尽力去做,充满激情、饱满精神、集中精力、拼搏进取,竭尽全力抓工作,切实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责任编辑:林依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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