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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体现出与西方协商民主完全不同的性质和巨大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舶来品”、“飞来峰”,而是有其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它深受中华传统文化中“和合以求”思想的滋养,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谱系的沿袭,成长于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协商经验的启示,发展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思考。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协商民主 探源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新制度文明,对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提升国家政治发展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突出的实践价值,是立足固本、着眼强基的“中国创造”这一制度模式的时代体现。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理论逻辑和内生渊源,对理解中国共产党以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中华传统文化中“和合以求”思想的滋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在中华历史传承、文化演进、社会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丰富的实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成长起来的。”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协商文化中心理文化的写照,集中体现出中华民族最高的精神追求和根本的思想特征。 “和”,指的是人们不同的思想观念进行交流互动,产生思想的激荡;“合”则指的是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之间力求达到一种和谐、平衡的生存状态。即“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大一统理念。“和合”一词较早出现于《国语·郑语》中,“夏禹能单平水土 ,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和合”思想是儒家文化的代表思想,在《论语·学而》中称“礼之用,和为贵”。道家老庄哲学中也体现出对“和合”思想的理想追求,《老子·四十二章》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由此可见,“和合以求”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要否认差异,忽视矛盾,而是要在承认世间万物千差万别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兼容并蓄,贵和尚中,求和谐以共生共长。“和合”文化作为一种心理要素其内在价值是追求社会安定和谐,以平等的对话协商将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分歧转化为合作共进,进而实现参与者之间所享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稳定的状态。
二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谱系的沿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政党合作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体实际有机结合的产物,不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更凸显了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制度创新的文明结晶,为人类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科学方案。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和国家形态,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指出:“民主制独有的特点是国家制度只是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政治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国家……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赋予国家权力,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核心内涵。马克思主义政党合作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资产阶级竞争性党派体制的鲜明标志。“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运动。”要注重工人阶级的内部协调与团结,并能够通过政治协商将其他工人政党变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拥护者。
三 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协商经验的启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以既定的民主价值目标为基础,在实现价值目标的制度选择过程中确定下来的。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演进过程经历了由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到符合具体实际的基本政治制度的道路过程,其萌生于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经验,成长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
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思考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协商民主嵌入治国理政中,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拓宽协商民主的发展渠道,努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建立协商对话制度”机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2007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在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证了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入新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协商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发展方向进行确定。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的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渊源、原则、目标以及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迄今为止最详细的描述。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知和领悟越来越深刻,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也逐渐深化,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开拓新思路、新举措,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彰显中国特色。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林尚立.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 邹品月(1994- ),女,汉族,甘肃兰州人,法学硕士,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研究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协商民主 探源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新制度文明,对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提升国家政治发展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突出的实践价值,是立足固本、着眼强基的“中国创造”这一制度模式的时代体现。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理论逻辑和内生渊源,对理解中国共产党以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中华传统文化中“和合以求”思想的滋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在中华历史传承、文化演进、社会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丰富的实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成长起来的。”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协商文化中心理文化的写照,集中体现出中华民族最高的精神追求和根本的思想特征。 “和”,指的是人们不同的思想观念进行交流互动,产生思想的激荡;“合”则指的是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之间力求达到一种和谐、平衡的生存状态。即“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大一统理念。“和合”一词较早出现于《国语·郑语》中,“夏禹能单平水土 ,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和合”思想是儒家文化的代表思想,在《论语·学而》中称“礼之用,和为贵”。道家老庄哲学中也体现出对“和合”思想的理想追求,《老子·四十二章》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由此可见,“和合以求”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要否认差异,忽视矛盾,而是要在承认世间万物千差万别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兼容并蓄,贵和尚中,求和谐以共生共长。“和合”文化作为一种心理要素其内在价值是追求社会安定和谐,以平等的对话协商将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分歧转化为合作共进,进而实现参与者之间所享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稳定的状态。
二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谱系的沿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政党合作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体实际有机结合的产物,不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更凸显了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制度创新的文明结晶,为人类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科学方案。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和国家形态,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指出:“民主制独有的特点是国家制度只是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政治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国家……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赋予国家权力,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核心内涵。马克思主义政党合作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资产阶级竞争性党派体制的鲜明标志。“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运动。”要注重工人阶级的内部协调与团结,并能够通过政治协商将其他工人政党变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拥护者。
三 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协商经验的启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以既定的民主价值目标为基础,在实现价值目标的制度选择过程中确定下来的。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演进过程经历了由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到符合具体实际的基本政治制度的道路过程,其萌生于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经验,成长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
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思考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协商民主嵌入治国理政中,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拓宽协商民主的发展渠道,努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建立协商对话制度”机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2007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在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证了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入新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协商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发展方向进行确定。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的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渊源、原则、目标以及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迄今为止最详细的描述。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知和领悟越来越深刻,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也逐渐深化,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开拓新思路、新举措,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彰显中国特色。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林尚立.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 邹品月(1994- ),女,汉族,甘肃兰州人,法学硕士,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