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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与网络结合的发展模式,需要知识的传播、获取、使用与创造能够尽享自由。然而,知识产权的扩张,却导致主体对知识的获取受到前所未有的制约,因而产生了获取知识的需要。这种需要具备了权利的五要素,因而成为一项权利——知识获取权。作为应有权利的知识获取权.已经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知识获取权是发展权的派生人权,主体包括个人、特定群体与发展中国家。基于应有权利的无力性.要使主体对知识的需求得到真正地实现,必须将知识获取权由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