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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萨特的境遇剧作为特定时代的新生产物,为我们开辟了一个新的戏剧剧种。在他的境遇剧中萨特是如何通过刻画角色和处境来展示他的存在主义介入观的,本文将进行浅层次的分析。
关键词:境遇剧;私生子;他人即地狱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法国正处于德国的统治之下,在这个人人被迫保持缄默的时刻,萨特认识到这种处境之下,萨特尤为认识到介入的力量,“每一个姿态都有着介入的力量”,“只需一句话,就足以引发10起或100起逮捕,这不正是绝对责任坐在,不正显示了绝望孤独中的自由吗?”。正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萨特抛弃了以往的戏剧类型,创做了境遇剧这个剧种。[1]
萨特在他的境遇剧中不同于别的戏剧。在他的戏剧中,萨特创造了一类特殊的角色“私生子”。这些“私生子”面临着极端的处境,在这类处境中他们自由的做出选择,并不得不承担起他们的责任。同时,萨特在他的戏剧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在他人注视下的世界,提出了“他人即地狱”这一受到世人或肯定或非议的观点。我们将具体分析萨特境遇剧的这些特点。
一、“私生子”的处境和介入
“私生子”这一概念,首先是弗朗西斯·让松在研究萨特的戏剧时提出来的。在《萨特》中,让松给“私生子”做了这样的定义:私生子,因为他们生来就被双重的社会归属撕扯。事实上,他们构成了一种被压迫、卑微的集体;在法律上,只有一个社会,他们只是其中的成员,和统治集团的公民顶着同样的头衔。[2]但是因为处境的混乱,使得他们脚踏两只船,他们一方面要反抗自身的阶级,另一方面又不被与他对立的阶级的人所接受,于是他们成了伟大而孤独的者,在绝望的处境中,不断选择,成为自己。
在萨特非常成功的戏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肮脏的手》中的雨果、《魔鬼和上帝》中的格茨都具有这种“私生子”的典型特征。
《苍蝇》是萨特第一部成功的剧作,它是根据古希腊神话中迈锡尼德宫廷政变改编的现代剧,用以暗讽当时德国控制下的维希政权。远征特洛伊归来的阿尔戈斯王阿伽门农被他的妻子吕泰莫斯特拉及其情人埃奎斯托斯害死,并占据了王位。他的儿子俄瑞斯忒斯也险些惨遭杀害,后被雅典富翁收养。十五年后,周游列国、博览群书,已经具有了完全“精神自由”的俄瑞斯忒斯重新返回阿尔戈斯。
然而,来到阿尔戈斯的俄瑞斯忒斯却发现自己是个完全的弃儿。他降生在这座城里,但他却感到被排斥在外;那酷热是属于别人的,甚至晚间的阴影也。对别人来说,他是个异乡人;对自己来说,也是个陌生人。站在父亲的宫殿前,他深深地感受到这座宫殿并不属于他自己,仿佛第一次看见。说的深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回忆,他不属于任何地方,于是他自己什么也不是。
在这种绝望的处境中,俄瑞斯忒斯意识到在世界上只有一条他的路,他将踏上这条必经之路而成为一个自由的人。这条路“伸展到城里”,就是这座“可以夺取的”阿尔戈斯城。俄瑞斯忒斯走上了通往“无法挽救的行为”之路,将这座城市所有的悔恨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并最终在阿尔戈斯立足。俄瑞斯忒言出必行,杀死了篡位者和自己的母亲。同时,他自豪地表示,愿意承担其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为了他的人民,带走了苍蝇和灾难。
而《肮脏的手》中的雨果也多次发出“我是个多余人”的慨叹。出生在资产阶级家庭中的雨果,从小过着充裕的物质生活,只因为读了许多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认识到了资产阶级对下层人民的压迫,于是同父亲断绝关系,加入了无产阶级政党,继而接受了暗杀无产阶级领导人贺德雷的行动,于是引发了一连串的事情,最终导致自己的自杀。
在戏剧中,雨果经常感叹:“我是个多余的人,我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我使所有人都感到厌烦。既没有人喜欢我,也没有人相信我。”[3]在自己的处境中,他发现自己同时被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世界所排斥,前者虚假的价值让他感到厌恶,而后者则是由于出于对他一开始并非来自这个阶级的原因——人们所看到的是他的出身。于是乎,因为这种孤立无援的处境,使得他异常痛苦。他同俄瑞斯忒斯的处境一样,被“悬于空中”,与人们割裂。
萨特对于这种“私生子”的形象的刻画在《魔鬼与上帝》中达到了极致。戏剧中的主人公格茨本身就是一个贵族和农民的私生子,从小身处不合法的地位,因而造成了暴戾的性格,成为一个嗜杀成性的军事将领。为了反对上帝,他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又包围了大主教,准备屠城。他拒绝一切求和条件,作恶使他轻松愉快,得意于上帝都无法嘲笑他。这时,穷教士海因里希嘲笑他,说上帝的意旨让人在世作恶,善在人间行不通。于是,格茨与他打赌有行善的可能,从此放弃屠城的计划,把自己的钱财、土地分给穷人,还建立起一个人人平等,文明友好的“太阳城”。但是这一善举却招来四周农民的憎恨,加剧了他们同贵族之间的矛盾。他们成立了起义军,焚烧了严守中立的“太阳城”,而自己也被贵族军队打得一败涂地。他绝望的看到上帝毁灭人还胜于魔鬼,他的善举不仅没有讨好上帝,还丧失了自己的人格,给农民来灾难。于是,上帝在他的心中死了,他又恢复本性,立意为恶。
和始终无法同人民群众相融的孤胆英雄俄瑞斯忒斯,以及多余人雨果相比,格茨虽然也处于不被贵族和穷人接纳的深刻的孤独感中,但他更具有一种大无畏的探索精神,他从恶到善的选择,到最后具体接入到现实生活中,开始与广大贫苦人民的斗争结合在一起,率领一大批手持武器的农民起义军战士,参与到争取绝大多数人自由的战争中去。俄瑞斯忒斯为了他的人民,带走了苍蝇和灾难,雨果为了不使自己刺杀贺德雷的行动付诸东流,最后选择“自杀”,而格茨却站在更高的高度,把仇恨反击给他们的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苍蝇》到《魔鬼与上帝》,萨特的“私生子”观念是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的。
二、他人即地狱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特别提出了他人这种自为的存在,并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萨特是这样切入我和他人的关系的本质的:他人和我一样是自为的存在,与我共同存在于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他有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表现着世界。而一旦我们之间发生关系,我就感觉到这个世界从我这里逃脱以进入另一个表现和计划中去,与另一个自我结成整体,这说明我和他人是绝对平等的。但同时也说明世界把我抛弃,是为了成为另一个东西。[4]这样,他人的世界与我的世界相互交错,他人的出现就引发了混乱。因为我既不能把他引向我自身,又不能把他构成一个纯粹的对象,而他人的出现要把我固定在一个我所是的存在中。他人成为从我这里把世界窃走的存在者,使以我为中心的世界分裂。而每一个人都又有自己的他人,而他人又是其他人的他人,于是世界是呈现出来纷乱不止的面貌。萨特从这个意义出发,得出他人是冲突和纷乱的根源的结论。 而萨特进一步向我们阐述说我和他人关系是通过他人的注视发生的。我在这个世界上是“自为的存在”。当一个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注视我时,我被他人看到了,我本身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成为了“为他的存在”,就像一个“自在”,一个失去了“自由”的“他人的对象”,被固定住了,成为“他为”的诸如物一类的东西。“他人的注视使我在我的在世的存在之外,没于一个同时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世界的存在之中。[5]”
萨特的这一观点,在他的戏剧《密室》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密室》这部独幕剧描写了一男两女死后被送到地狱发生的故事。他们被关在一间密不透风、没有窗户、永远亮灯的房间里。这三个人在密室里相互戒备、相互倾轧。受卑劣的欲望的驱使,他们像生前一样不安分守己,相互角逐和斗争。每当其中两个人在第三者目光的监视下好不容易勾结到一起,有所行为时,第三者马上毫不犹豫的跳出来破坏这种行为。于是离间、伤害和揭露,使他们之间永远存在着难以调节的矛盾。最后,加尔散最终崩溃,他痛苦地说到:“我从来没有想到……提起地狱,你们便会想到硫磺、烤架……啊,真是莫大的玩笑!何必要烤架那,他人就是地狱!”[6]
“他人即地狱”在一定层面上准确的揭露了我同他人的关系,但是萨特在这里并不仅仅是强调我与他人的对立面。他在接受一次采访时,对这一概念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我想说的是:‘他人就是地狱……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弄糟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他们太依赖与别人的判断了。’正是因为许多人因循守旧,拘于习俗,旁人对他们的评论,他们感到不能忍受,但他们又不想法设法改变现状。这种人虽生犹死。他们不能把自己从忧虑、偏执和习惯中彻底挣脱出来,他们往往因而成为别人舆论的受害者……我通过这个荒诞的戏要表明:我们争取自由是多么重要,也就是说,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生活的地狱是如何禁锢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利打碎它。”[7]所以,在理解萨特的 “他人,就是地狱”的意义时,我们应该同时注意到这两方面的内容,而且要注意打碎他人目光的威胁去争取自身的解放较之前者则更为重要。
作为一个戏剧家,萨特共创作和改编了11个剧本。这些剧本构思独特,戏剧冲突强烈,结尾又出奇制胜。“私生子”的境遇和“他人的注视”无一不具有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色彩,即人在一定的境遇中的自我选择。他的戏剧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也必将作为一笔财富影响后世。
参考文献:
[1]法·萨特.《沉默的共和国》,《法兰西文学》1944年7月号,p1.
[2]法·萨特【M】.徐梦瑶,刘成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03.
[4][5]法·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329,339.
[3][6][7]法·萨特.萨特文集·戏剧卷①【M】.沈志明,艾珉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45,147,539.
关键词:境遇剧;私生子;他人即地狱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法国正处于德国的统治之下,在这个人人被迫保持缄默的时刻,萨特认识到这种处境之下,萨特尤为认识到介入的力量,“每一个姿态都有着介入的力量”,“只需一句话,就足以引发10起或100起逮捕,这不正是绝对责任坐在,不正显示了绝望孤独中的自由吗?”。正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萨特抛弃了以往的戏剧类型,创做了境遇剧这个剧种。[1]
萨特在他的境遇剧中不同于别的戏剧。在他的戏剧中,萨特创造了一类特殊的角色“私生子”。这些“私生子”面临着极端的处境,在这类处境中他们自由的做出选择,并不得不承担起他们的责任。同时,萨特在他的戏剧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在他人注视下的世界,提出了“他人即地狱”这一受到世人或肯定或非议的观点。我们将具体分析萨特境遇剧的这些特点。
一、“私生子”的处境和介入
“私生子”这一概念,首先是弗朗西斯·让松在研究萨特的戏剧时提出来的。在《萨特》中,让松给“私生子”做了这样的定义:私生子,因为他们生来就被双重的社会归属撕扯。事实上,他们构成了一种被压迫、卑微的集体;在法律上,只有一个社会,他们只是其中的成员,和统治集团的公民顶着同样的头衔。[2]但是因为处境的混乱,使得他们脚踏两只船,他们一方面要反抗自身的阶级,另一方面又不被与他对立的阶级的人所接受,于是他们成了伟大而孤独的者,在绝望的处境中,不断选择,成为自己。
在萨特非常成功的戏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肮脏的手》中的雨果、《魔鬼和上帝》中的格茨都具有这种“私生子”的典型特征。
《苍蝇》是萨特第一部成功的剧作,它是根据古希腊神话中迈锡尼德宫廷政变改编的现代剧,用以暗讽当时德国控制下的维希政权。远征特洛伊归来的阿尔戈斯王阿伽门农被他的妻子吕泰莫斯特拉及其情人埃奎斯托斯害死,并占据了王位。他的儿子俄瑞斯忒斯也险些惨遭杀害,后被雅典富翁收养。十五年后,周游列国、博览群书,已经具有了完全“精神自由”的俄瑞斯忒斯重新返回阿尔戈斯。
然而,来到阿尔戈斯的俄瑞斯忒斯却发现自己是个完全的弃儿。他降生在这座城里,但他却感到被排斥在外;那酷热是属于别人的,甚至晚间的阴影也。对别人来说,他是个异乡人;对自己来说,也是个陌生人。站在父亲的宫殿前,他深深地感受到这座宫殿并不属于他自己,仿佛第一次看见。说的深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回忆,他不属于任何地方,于是他自己什么也不是。
在这种绝望的处境中,俄瑞斯忒斯意识到在世界上只有一条他的路,他将踏上这条必经之路而成为一个自由的人。这条路“伸展到城里”,就是这座“可以夺取的”阿尔戈斯城。俄瑞斯忒斯走上了通往“无法挽救的行为”之路,将这座城市所有的悔恨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并最终在阿尔戈斯立足。俄瑞斯忒言出必行,杀死了篡位者和自己的母亲。同时,他自豪地表示,愿意承担其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为了他的人民,带走了苍蝇和灾难。
而《肮脏的手》中的雨果也多次发出“我是个多余人”的慨叹。出生在资产阶级家庭中的雨果,从小过着充裕的物质生活,只因为读了许多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认识到了资产阶级对下层人民的压迫,于是同父亲断绝关系,加入了无产阶级政党,继而接受了暗杀无产阶级领导人贺德雷的行动,于是引发了一连串的事情,最终导致自己的自杀。
在戏剧中,雨果经常感叹:“我是个多余的人,我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我使所有人都感到厌烦。既没有人喜欢我,也没有人相信我。”[3]在自己的处境中,他发现自己同时被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世界所排斥,前者虚假的价值让他感到厌恶,而后者则是由于出于对他一开始并非来自这个阶级的原因——人们所看到的是他的出身。于是乎,因为这种孤立无援的处境,使得他异常痛苦。他同俄瑞斯忒斯的处境一样,被“悬于空中”,与人们割裂。
萨特对于这种“私生子”的形象的刻画在《魔鬼与上帝》中达到了极致。戏剧中的主人公格茨本身就是一个贵族和农民的私生子,从小身处不合法的地位,因而造成了暴戾的性格,成为一个嗜杀成性的军事将领。为了反对上帝,他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又包围了大主教,准备屠城。他拒绝一切求和条件,作恶使他轻松愉快,得意于上帝都无法嘲笑他。这时,穷教士海因里希嘲笑他,说上帝的意旨让人在世作恶,善在人间行不通。于是,格茨与他打赌有行善的可能,从此放弃屠城的计划,把自己的钱财、土地分给穷人,还建立起一个人人平等,文明友好的“太阳城”。但是这一善举却招来四周农民的憎恨,加剧了他们同贵族之间的矛盾。他们成立了起义军,焚烧了严守中立的“太阳城”,而自己也被贵族军队打得一败涂地。他绝望的看到上帝毁灭人还胜于魔鬼,他的善举不仅没有讨好上帝,还丧失了自己的人格,给农民来灾难。于是,上帝在他的心中死了,他又恢复本性,立意为恶。
和始终无法同人民群众相融的孤胆英雄俄瑞斯忒斯,以及多余人雨果相比,格茨虽然也处于不被贵族和穷人接纳的深刻的孤独感中,但他更具有一种大无畏的探索精神,他从恶到善的选择,到最后具体接入到现实生活中,开始与广大贫苦人民的斗争结合在一起,率领一大批手持武器的农民起义军战士,参与到争取绝大多数人自由的战争中去。俄瑞斯忒斯为了他的人民,带走了苍蝇和灾难,雨果为了不使自己刺杀贺德雷的行动付诸东流,最后选择“自杀”,而格茨却站在更高的高度,把仇恨反击给他们的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苍蝇》到《魔鬼与上帝》,萨特的“私生子”观念是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的。
二、他人即地狱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特别提出了他人这种自为的存在,并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萨特是这样切入我和他人的关系的本质的:他人和我一样是自为的存在,与我共同存在于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他有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表现着世界。而一旦我们之间发生关系,我就感觉到这个世界从我这里逃脱以进入另一个表现和计划中去,与另一个自我结成整体,这说明我和他人是绝对平等的。但同时也说明世界把我抛弃,是为了成为另一个东西。[4]这样,他人的世界与我的世界相互交错,他人的出现就引发了混乱。因为我既不能把他引向我自身,又不能把他构成一个纯粹的对象,而他人的出现要把我固定在一个我所是的存在中。他人成为从我这里把世界窃走的存在者,使以我为中心的世界分裂。而每一个人都又有自己的他人,而他人又是其他人的他人,于是世界是呈现出来纷乱不止的面貌。萨特从这个意义出发,得出他人是冲突和纷乱的根源的结论。 而萨特进一步向我们阐述说我和他人关系是通过他人的注视发生的。我在这个世界上是“自为的存在”。当一个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注视我时,我被他人看到了,我本身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成为了“为他的存在”,就像一个“自在”,一个失去了“自由”的“他人的对象”,被固定住了,成为“他为”的诸如物一类的东西。“他人的注视使我在我的在世的存在之外,没于一个同时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世界的存在之中。[5]”
萨特的这一观点,在他的戏剧《密室》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密室》这部独幕剧描写了一男两女死后被送到地狱发生的故事。他们被关在一间密不透风、没有窗户、永远亮灯的房间里。这三个人在密室里相互戒备、相互倾轧。受卑劣的欲望的驱使,他们像生前一样不安分守己,相互角逐和斗争。每当其中两个人在第三者目光的监视下好不容易勾结到一起,有所行为时,第三者马上毫不犹豫的跳出来破坏这种行为。于是离间、伤害和揭露,使他们之间永远存在着难以调节的矛盾。最后,加尔散最终崩溃,他痛苦地说到:“我从来没有想到……提起地狱,你们便会想到硫磺、烤架……啊,真是莫大的玩笑!何必要烤架那,他人就是地狱!”[6]
“他人即地狱”在一定层面上准确的揭露了我同他人的关系,但是萨特在这里并不仅仅是强调我与他人的对立面。他在接受一次采访时,对这一概念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我想说的是:‘他人就是地狱……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弄糟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他们太依赖与别人的判断了。’正是因为许多人因循守旧,拘于习俗,旁人对他们的评论,他们感到不能忍受,但他们又不想法设法改变现状。这种人虽生犹死。他们不能把自己从忧虑、偏执和习惯中彻底挣脱出来,他们往往因而成为别人舆论的受害者……我通过这个荒诞的戏要表明:我们争取自由是多么重要,也就是说,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生活的地狱是如何禁锢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利打碎它。”[7]所以,在理解萨特的 “他人,就是地狱”的意义时,我们应该同时注意到这两方面的内容,而且要注意打碎他人目光的威胁去争取自身的解放较之前者则更为重要。
作为一个戏剧家,萨特共创作和改编了11个剧本。这些剧本构思独特,戏剧冲突强烈,结尾又出奇制胜。“私生子”的境遇和“他人的注视”无一不具有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色彩,即人在一定的境遇中的自我选择。他的戏剧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也必将作为一笔财富影响后世。
参考文献:
[1]法·萨特.《沉默的共和国》,《法兰西文学》1944年7月号,p1.
[2]法·萨特【M】.徐梦瑶,刘成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03.
[4][5]法·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329,339.
[3][6][7]法·萨特.萨特文集·戏剧卷①【M】.沈志明,艾珉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45,147,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