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自联合国1984年通过《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以来,国际社会近三十年的反酷刑经验表明,反酷刑最为有效的途径不是查处,而是对酷刑的预防。①正是认识到这一原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联合国层面采取的反酷刑努力主要表现为联合国反酷刑任择议定书的通过与实施。该任择议定书倡导在国际层面以及国内法层面分别建立对各种羁押场所的独立巡视制度,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