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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从2006年3月开始,北京市海淀区教委联合其他委办局对区内39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逐一进行办学标准检查,清理整顿了一批未经批准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同时制定了妥善的分流方案,让在这些学校中就读的1.5万余名打工子弟在新学期不仅“有学上”,而且“上好学”。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成为不少媒体报道的热点。如何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如何在解决这一新的、复杂的教育与社会问题的过程中,体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北京海淀区的做法值得借鉴。同时,我们也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贡献你们的新思路、新举措。
海淀区是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因此,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一直是海淀区教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近两年来,特别是2006年3月以来,我们加大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工作力度,力图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在我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接受安全的、平等的教育。
一、基本情况与问题
1.学生的就读情况
海淀区共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龄儿童)近5万人。他们的就读情况是: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为3.0万人,在已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共3所)就读的为0.4万人,在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共39所)就读的为1.5万人,总计为4.9万人。
2.未经批准的自办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海淀区教委联合其他委办局对区内每一所未经批准的打工人员自办校都进行了办学标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问题。结果发现,大部分学校的校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多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比如:85.7%的学校没有安全管理制度;73.8%的学校灭火器数量不足或未按期检修更换;50.0%的学校乱拉电线,用电管理不严;69.2%的学校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多数学校存在煤气中毒隐患;学校校车管理不严,车况差,不按规定年检。
二、工作原则
2006年,海淀区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进行治理整顿的力度。为了把这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做实,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保证”的工作原则。
1.保证每一个孩子的安全
2.保证每一个在校生都能到其他学校(公办校或经批准的自办校)就读
3.保证工作过程依法依规
我们在工作中的政策依据主要有:(1)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各地政府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3)京政办发(2004)50号文件: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遵循“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4)京政办发(2006)44号文件:坚持“分流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尽快清理整顿未经批准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
三、主要工作
在2006年集中治理整顿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之前,海淀区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例如:每年为公办中小学专项投入三亿元,用于解决进入公办中小学的3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问题(按实际在校生数拨款);2004年12月,成立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研究中心,由区专兼职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队伍;总结推广巨山小学等校的经验(该校为公办校,90%以上的学生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06年秋季开学,该校又新接收226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已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加强指导与支持,除物质支持外,还推行“我能行”教育等,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
对2006年开展的集中治理整顿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的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划拨1300万元专项经费;与相关委办局签订责任书,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安全问题,即由街乡承担第一责任,要求海淀区的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把房屋出租给未经批准的自办校。可以说,海淀区是在举全区之力做好这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具体推进过程是:(1)2006年4月,对区内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进行全面调研,对不合格学校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2)2006年6月,举办21场听证会,逐校解释政策、加强沟通。(3)2006年7月,对37所未经批准的自办校下发停办行政处理决定书,同时给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孩子原就读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已被责令停止办学,请家长持这封信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联系上学,或让孩子到已经批准的自办校上学。
为了确保1.5万名在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就读的学生在新学年都能“有学上”、“上好学”,海淀区教委制定了较为周密的学生分流方案,逐校落实公办校的接收任务,同时,用区财政拨付的1300万元解决公办校扩招外来人员子女所需的校舍问题,共修缮了6所闲置的农村小学,为33所学校扩建了264间教室。
2006年秋季开学后,海淀区继续推进分流工作,并动员区教育基金会、区慈善协会和全区教育系统资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贫困学生(如动员学生捐校服、书本等,用一部分善款解决贫困学生的伙食补贴等),使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在公办校就读的机会。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目前海淀区教委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正在对工作策略做进一步调整,如从一步到位调整为分步到位等。
【相关链接】
为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做实、做好,2006年9月2日,海淀区教委和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了“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专家座谈会”,就有关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向有关政府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进行咨询。
到会的11位专家对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开展治理整顿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这一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积极的支持。他们认为,要理直气壮地将这项工作进行下去。对那些教学条件严重欠缺、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教学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非法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其存在下去,这本身也是一种追求教育平等的表现。
专家们普遍认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各种政策间的矛盾、情与法的矛盾、理想和现实的矛盾都十分尖锐。所以,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做充分分析,任何一种单一的思路推到极致都可能产生问题。由于需要分流的学生数目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因此专家们建议海淀区教委在坚定认识的同时,适当调整步骤,在工作中做到“有理、有利、有情、有节”,使这项工作更具人性化和亲和力。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要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研究务工人员家庭的困难,理解他们的不同需求,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家长了解这项政策对他们的家庭和子女会带来哪些益处,增强政策的说服力。
专家们还希望有关部门对那些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立学校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拒收、变相收费、歧视等现象。同时,应对一些新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比如: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有的生活习惯与学校文化的冲突?如何缓解这些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后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如果公办学校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占一半以上,那么这些学校应该如何转型?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哪些?
专家提醒,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时,需要考虑连带的一些社会问题,如受福利政策的吸引,外来人员可能大量涌入,造成无序流动,所以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要有一定的制约手段,如设置必要的门槛等。此外,应考虑进行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
为了更彻底地解决问题,专家希望区教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来源、家庭经济状况等做长期深入的调研,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网络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积极与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
(编辑沙培宁)
海淀区是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因此,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一直是海淀区教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近两年来,特别是2006年3月以来,我们加大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工作力度,力图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在我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接受安全的、平等的教育。
一、基本情况与问题
1.学生的就读情况
海淀区共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龄儿童)近5万人。他们的就读情况是: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为3.0万人,在已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共3所)就读的为0.4万人,在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共39所)就读的为1.5万人,总计为4.9万人。
2.未经批准的自办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海淀区教委联合其他委办局对区内每一所未经批准的打工人员自办校都进行了办学标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问题。结果发现,大部分学校的校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多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比如:85.7%的学校没有安全管理制度;73.8%的学校灭火器数量不足或未按期检修更换;50.0%的学校乱拉电线,用电管理不严;69.2%的学校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多数学校存在煤气中毒隐患;学校校车管理不严,车况差,不按规定年检。
二、工作原则
2006年,海淀区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进行治理整顿的力度。为了把这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做实,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保证”的工作原则。
1.保证每一个孩子的安全
2.保证每一个在校生都能到其他学校(公办校或经批准的自办校)就读
3.保证工作过程依法依规
我们在工作中的政策依据主要有:(1)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各地政府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3)京政办发(2004)50号文件: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遵循“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4)京政办发(2006)44号文件:坚持“分流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尽快清理整顿未经批准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
三、主要工作
在2006年集中治理整顿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之前,海淀区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例如:每年为公办中小学专项投入三亿元,用于解决进入公办中小学的3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问题(按实际在校生数拨款);2004年12月,成立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研究中心,由区专兼职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队伍;总结推广巨山小学等校的经验(该校为公办校,90%以上的学生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06年秋季开学,该校又新接收226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已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加强指导与支持,除物质支持外,还推行“我能行”教育等,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
对2006年开展的集中治理整顿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的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划拨1300万元专项经费;与相关委办局签订责任书,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安全问题,即由街乡承担第一责任,要求海淀区的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把房屋出租给未经批准的自办校。可以说,海淀区是在举全区之力做好这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具体推进过程是:(1)2006年4月,对区内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进行全面调研,对不合格学校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2)2006年6月,举办21场听证会,逐校解释政策、加强沟通。(3)2006年7月,对37所未经批准的自办校下发停办行政处理决定书,同时给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孩子原就读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已被责令停止办学,请家长持这封信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联系上学,或让孩子到已经批准的自办校上学。
为了确保1.5万名在未经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办校就读的学生在新学年都能“有学上”、“上好学”,海淀区教委制定了较为周密的学生分流方案,逐校落实公办校的接收任务,同时,用区财政拨付的1300万元解决公办校扩招外来人员子女所需的校舍问题,共修缮了6所闲置的农村小学,为33所学校扩建了264间教室。
2006年秋季开学后,海淀区继续推进分流工作,并动员区教育基金会、区慈善协会和全区教育系统资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贫困学生(如动员学生捐校服、书本等,用一部分善款解决贫困学生的伙食补贴等),使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在公办校就读的机会。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目前海淀区教委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正在对工作策略做进一步调整,如从一步到位调整为分步到位等。
【相关链接】
为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做实、做好,2006年9月2日,海淀区教委和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了“海淀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专家座谈会”,就有关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向有关政府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进行咨询。
到会的11位专家对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开展治理整顿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这一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积极的支持。他们认为,要理直气壮地将这项工作进行下去。对那些教学条件严重欠缺、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教学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非法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其存在下去,这本身也是一种追求教育平等的表现。
专家们普遍认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各种政策间的矛盾、情与法的矛盾、理想和现实的矛盾都十分尖锐。所以,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做充分分析,任何一种单一的思路推到极致都可能产生问题。由于需要分流的学生数目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因此专家们建议海淀区教委在坚定认识的同时,适当调整步骤,在工作中做到“有理、有利、有情、有节”,使这项工作更具人性化和亲和力。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要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研究务工人员家庭的困难,理解他们的不同需求,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家长了解这项政策对他们的家庭和子女会带来哪些益处,增强政策的说服力。
专家们还希望有关部门对那些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立学校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拒收、变相收费、歧视等现象。同时,应对一些新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比如: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有的生活习惯与学校文化的冲突?如何缓解这些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后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如果公办学校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占一半以上,那么这些学校应该如何转型?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哪些?
专家提醒,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时,需要考虑连带的一些社会问题,如受福利政策的吸引,外来人员可能大量涌入,造成无序流动,所以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要有一定的制约手段,如设置必要的门槛等。此外,应考虑进行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
为了更彻底地解决问题,专家希望区教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来源、家庭经济状况等做长期深入的调研,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网络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积极与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
(编辑沙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