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中的运用

来源 :当代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bin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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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控制犯罪、保障人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部门中运用时存在着逮捕数量过大、”以捕代侦”普遍、目的手段错位、贯彻难以到位、处理有失公允、缺乏协调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运用.在检察工作中如何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中的”严”和”宽”的正确运用,做到不枉不纵,是新时期检察干警所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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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受大陆法系行政行为理论影响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创设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行政处分概念,并使之完善的过程中,立法技术的运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行政处分概念便成为具有实践性和技术性特色的实效性概念。近年来,虽然我国学者提出了统一行政行为概念的各种“概念界定型”的有益设想,但仍然存在严重分歧,莫衷一是。借鉴国外立法技术经验,尝试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来统一行政行为概念是非常必要的。
序本文主要针对行政作用法的总论展开论述,探讨有关行政立法、行政计划、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行政契约、行政指导、行政上的诱导在行政作用法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另外,上述诸种行政活动方式作为行政介入私人经济活动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哪些利弊得失?如何进行合理的选择适用?本文对此也将进行概括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