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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和超额累进税率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2011年9月1日起,我国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全国统一调整为每月3500元。这种“一刀切”的扣除政策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具体负担能力。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工薪所得费用扣除应该进行区别化和动态化制度设计,实行综合费用扣除标准;对税率的设计应该科学化、合理化。真正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以适应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