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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赋文本中保存有引述、讨论《诗》乐的文献,其彰显出的是文学化的无“音”之乐。汉赋文本用《诗》乐常与五帝三王之“圣乐”相结合,其轨迹是将“圣乐”由与“郑卫”之音的合奏转向与“雅颂”之声的并举,且指向典礼雅乐一途,这以汉哀帝的“罢乐府”之诏为转捩点。赋中典礼用乐,多是取《诗》乐之节奏韵律,旨在体现等级伦理的音乐内涵。赋用《诗》乐,除适应自身描写过程的需要外,又兼用《诗》乐的文字义与乐章义,让赋的语言表达内涵得以扩充,呈现出多层次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