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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加强价格监控预警。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突出价格监管重点。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突出重点品种,加强对供求矛盾突出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春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防止价格上涨连锁反应。提高价格监管的防范性,认真研究上游产品涨价的传导效应,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对生产成本直接相关的下游产品,要制止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的行为。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二、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一)组织开展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配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着力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重点查处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用水乱涨价行为,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生产性费用;落实小麦、稻谷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查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落实主要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管服务网络的作用,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二)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进行的乱收费;继续加强高等院校教育收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纠正越权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
(三)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检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
(四)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配合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适时开展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成品油价外加价、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液化气突破出厂价、零售价的行为。查处擅自提高销售电价、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政策的行为,加强对脱硫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污水处理企业、垃圾处理企业违反规定降低污水和垃圾处理标准、骗取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行为,切实纠正随意减免环保收费的行为。
(五)组织开展通信资费检查。重点查处自立项目收费、超出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查处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和接受指定服务、增加消费者负担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的行为。
在开展全国性价格检查同时,适时指导部分地方开展铁路运输价格、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法院收费等重点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平衡发展。加强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巩固价格服务进农户的成果,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继续探索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的有效途径。
(二)注重实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的基本标准是: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发布价格信息、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要动员全系统的力量按照上述标准,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培育特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试点、树典型,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把价格服务活动作为价格工作考核评优和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四、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
(一)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制定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2008年实现国家节点与已建系统省份节点的联网,指导省级与地市级节点的对接,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加强价格举报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工作装备。
(二)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由现在的半年一次改为每个季度一次,提高分析质量,发现举报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明确办理程序和反馈时限,明确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政策咨询等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五、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
(一)完善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规则。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积极参与修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完成与《反垄断法》的衔接,适时组织培训,提高对价格垄断的监管能力。加强对制定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法规的可行性研究。
(二)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用好执法成果,编写《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推广典型经验,提高执法水平。扩大执法影响,通过在媒体开辟报道专栏、召开发布会、举行现场咨询、印制宣传手册、举行价格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普及价格法律知识,宣传十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和突出成效。
(三)继续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四)召开第七届全国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会议。完善案卷评查具体方法,采取抽调案卷、专家评卷等方式,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规范案卷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促使审理方针落到实处。
六、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事关价格监督检查方向、全局的重大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调查研究,跟踪了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高文字工作水平。撰写书面材料要求思路清晰,框架合理,观点鲜明,逻辑严密,数据准确,语言精练,标点正确。加强文字工作考评,对各地报送的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简报等书面材料进行专项考评,综合打分。
(三)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软硬件建设,构筑信息员网络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考评制度。加强舆论宣传,拓宽宣传载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公开曝光的内容、形式、时机和力度。注重正面引导,促进社会形成合理价格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对媒体价格信息的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理能力。
(四)加强统计工作和信息网建设。依托价格监督检查纵向网,推进统计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完善统计报表指标体系,适时举办统计工作培训班。建立统计工作考评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五)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以提高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违法行为能力为主题,对调查、取证、定性、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进行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继续办好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局长培训班。加强对基层检查干部的培训。做好价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
(六)继续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局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评选标准,改进评选办法,调整创建名额,积极推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
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加强价格监控预警。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突出价格监管重点。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突出重点品种,加强对供求矛盾突出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春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防止价格上涨连锁反应。提高价格监管的防范性,认真研究上游产品涨价的传导效应,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对生产成本直接相关的下游产品,要制止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的行为。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二、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一)组织开展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配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着力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重点查处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用水乱涨价行为,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生产性费用;落实小麦、稻谷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查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落实主要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管服务网络的作用,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二)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进行的乱收费;继续加强高等院校教育收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纠正越权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
(三)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检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
(四)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配合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适时开展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成品油价外加价、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液化气突破出厂价、零售价的行为。查处擅自提高销售电价、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政策的行为,加强对脱硫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污水处理企业、垃圾处理企业违反规定降低污水和垃圾处理标准、骗取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行为,切实纠正随意减免环保收费的行为。
(五)组织开展通信资费检查。重点查处自立项目收费、超出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查处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和接受指定服务、增加消费者负担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的行为。
在开展全国性价格检查同时,适时指导部分地方开展铁路运输价格、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法院收费等重点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平衡发展。加强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巩固价格服务进农户的成果,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继续探索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的有效途径。
(二)注重实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的基本标准是: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发布价格信息、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要动员全系统的力量按照上述标准,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培育特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试点、树典型,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把价格服务活动作为价格工作考核评优和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四、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
(一)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制定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2008年实现国家节点与已建系统省份节点的联网,指导省级与地市级节点的对接,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加强价格举报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工作装备。
(二)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由现在的半年一次改为每个季度一次,提高分析质量,发现举报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明确办理程序和反馈时限,明确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政策咨询等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五、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
(一)完善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规则。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积极参与修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完成与《反垄断法》的衔接,适时组织培训,提高对价格垄断的监管能力。加强对制定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法规的可行性研究。
(二)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用好执法成果,编写《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推广典型经验,提高执法水平。扩大执法影响,通过在媒体开辟报道专栏、召开发布会、举行现场咨询、印制宣传手册、举行价格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普及价格法律知识,宣传十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和突出成效。
(三)继续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四)召开第七届全国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会议。完善案卷评查具体方法,采取抽调案卷、专家评卷等方式,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规范案卷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促使审理方针落到实处。
六、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事关价格监督检查方向、全局的重大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调查研究,跟踪了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高文字工作水平。撰写书面材料要求思路清晰,框架合理,观点鲜明,逻辑严密,数据准确,语言精练,标点正确。加强文字工作考评,对各地报送的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简报等书面材料进行专项考评,综合打分。
(三)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软硬件建设,构筑信息员网络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考评制度。加强舆论宣传,拓宽宣传载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公开曝光的内容、形式、时机和力度。注重正面引导,促进社会形成合理价格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对媒体价格信息的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理能力。
(四)加强统计工作和信息网建设。依托价格监督检查纵向网,推进统计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完善统计报表指标体系,适时举办统计工作培训班。建立统计工作考评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五)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以提高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隐性价格违法行为能力为主题,对调查、取证、定性、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进行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继续办好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局长培训班。加强对基层检查干部的培训。做好价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
(六)继续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局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评选标准,改进评选办法,调整创建名额,积极推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