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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基本观点和一个根本分析方法,两个基本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一个根本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
1 联系的观点
1.1 联系的含义: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1.2 联系的特征: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1.2.1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以及方法论:
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具有普遍性。这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就要:①不仅要注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还要注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在认识事物时,要找出哪些是和它联系着的事物,并具体分析它们之间是怎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②看到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任何事物都有前后相继的发展过程,现存事物都要受到以往事物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认识事物不仅要注意它与周围事物之间的横的方面的联系,还要看到它本身前后相继的纵的方面的联系。离开了对历史联系的分析,同样无法正确地认识事物。
1.2.2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之间的固有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臆造的联系强加给事物。这要求我们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1,2,3 因果联系的辩证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1,2,4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这一辩证关系应该分两个方面。其一: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整体制约者部分,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所以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其二;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部分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转化为整体。所以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2 发展的观点
2.1 发展的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这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2.2 发展的原因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過内因起作用。这要求我们要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既要坚持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同时又不可忽视外因的作用。
2.3 发展的状态以及方法论要求: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新出现的事物会在新质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再一次引起质变。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2.4 事物发展的趋势以及方法论要求即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要求我们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2.5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3 一个根本分析法:矛盾分析法
3.1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矛盾即对立统一,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
3.2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又要分析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矛盾的双方所具有的不同特点。
3.3 矛盾的不平衡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
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这两个方法论统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4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的分歧表现在四个方面。
①即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
②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
③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④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则是二者的根本分歧。
1 联系的观点
1.1 联系的含义: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1.2 联系的特征: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1.2.1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以及方法论:
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具有普遍性。这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就要:①不仅要注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还要注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在认识事物时,要找出哪些是和它联系着的事物,并具体分析它们之间是怎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②看到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任何事物都有前后相继的发展过程,现存事物都要受到以往事物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认识事物不仅要注意它与周围事物之间的横的方面的联系,还要看到它本身前后相继的纵的方面的联系。离开了对历史联系的分析,同样无法正确地认识事物。
1.2.2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之间的固有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臆造的联系强加给事物。这要求我们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1,2,3 因果联系的辩证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1,2,4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这一辩证关系应该分两个方面。其一: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整体制约者部分,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所以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其二;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部分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转化为整体。所以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2 发展的观点
2.1 发展的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这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2.2 发展的原因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過内因起作用。这要求我们要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既要坚持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同时又不可忽视外因的作用。
2.3 发展的状态以及方法论要求: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新出现的事物会在新质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再一次引起质变。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2.4 事物发展的趋势以及方法论要求即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要求我们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2.5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事物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3 一个根本分析法:矛盾分析法
3.1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矛盾即对立统一,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
3.2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又要分析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矛盾的双方所具有的不同特点。
3.3 矛盾的不平衡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
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以及方法论要求: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这两个方法论统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4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的分歧表现在四个方面。
①即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
②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
③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④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则是二者的根本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