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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开展了试点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新生事物难免遇到一些问题,只有排除障碍,这项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