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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便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