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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长焦”(一般指等效于传统135mm相机的200mm以上或具备5倍以上光学变焦能力的机型).总不免让人随之联想到“偷拍”。说到底,那不过是一种为了将美公诸于众和永驻人间而不惜牺牲自我的英雄之举.虽然光明正大不是其诸多优点之一。它通常发生在大街上.超市、或麦当劳.要是不幸被发现.后果轻则遭受美人横眉冷对的精神打击.重别有招致拍摄对象护花使者物理伤害之虞.因此.能够“摄人于百米之外”的长焦利器由此随着这种时尚运动的流行而大受欢迎。而一切.都是从奥林巴斯(OLYMPUS)新千年锐意之作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