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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住在临街的一栋家居楼2楼。院内没有居委会,也没物业管理。一楼的居民私自往外扩建房屋,直接影响了2楼居民的生活和安全。为此,小李找到区城建局要求拆除一楼的扩建房屋,区城建局的意见是:建房者没有压过道的红线,他们不能拆,应由市建委负责。小李又找了市建委,市建委对此也是推托了事。请问:小李可以起诉区城建局和市建委吗?可以直接起诉一楼的居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