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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老头儿老太太过去吃喝挺滋润。起码有些人如此。
先秦时,逢到年终岁末,四里八乡有头有脸的人便要举行联欢,外带集体会餐,是为乡饮酒。其中的贵宾多为乡里元老,有资格坐着用餐的更是得年过花甲。50岁的,即便事业有成,也只能站在一旁,给这些白胡子老头儿当“碎催”。会餐标准也因年龄而异,“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此处之豆,并非黄豆绿豆荷兰豆,而是盛装食物的器皿。这些个名宿耆老,平素吃饭有半碗炸酱面也就差不离了,如今却要应付这七荤八素,未免够一戗。不过,这些个“豆”,吃了吃不了,一样不能少。因为乡饮酒的主旨之一就是尊老养老,花色品种若不够,成什么话?
汉代逢到仲秋时节,常在京城南郊举行敬老仪式,圣上亲自参加,向70岁以上的老人赠送糜粥外带拐棍儿。虽说东西一般,但是沾上浩荡皇恩,感觉就大不一般了。进入耄耋之年,还有别的实惠。《新唐书太宗本纪》对此有明确记载:“贞观三年(629年)四月戊戌,赐孝义之家粟五斛,八十以上二石,九十以上三石,百岁加帛二匹,绵三斤。”不过,能享受这些好处的老耄,本就产自孝义之家,平时衣食即可无虞,因而唐太宗的这一手算不得送温暖,只是对孝行的奖励而已。
有唐一代,孝义之家与非孝义之家之比例如何?没人统计过。估计后者人数不会太少,否则便不会以严刑峻法对其制裁了。唐代有十恶不赦之罪,首恶当然是谋反即妄图推翻最高当局,此外还有什么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排名第七的则是不孝。和祖父母吵架、对外打小报告;老人健在时私设小金库;没给老人吃好和好;为父母守孝时私自嫁娶……这些都算不孝,要重重治罪。十恶的最后一项是“内乱”,就是和父亲或爷爷的小老婆……要说这罪过应该更大,然而只能敬陪末座。看来古人对食色二字之排列顺序,确有一定之规。
古人为什么对养老如此重视,甚至要由最高当局出面进行舆论导向?盖因当时没有社保低保医保之类的名堂,老人失去谋生能力后,只能由后辈供养,否则便会闹得鸡飞狗跳,天下不宁。《礼记乡饮酒义》说得明白:“民知尊老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由于养老之事关系到国家之安定,臣子为此搞点小偷小摸什么的,老大一般也不会深究。
南朝陈宣帝陈顼的国子祭酒徐孝克,逢到皇上请客时,嘴巴没见怎么动,桌上的东西下去却挺快。宣帝觉得奇怪,便让手下暗中观察怎么回事。原来,他老兄把吃食果品都塞入绅带捎回家去了。绅带就是官服外面的腰带,因其幅宽,故能夹带不少东西。再一打聽,原来徐某是带回去给老娘吃的。宣帝得知真情,“嗟叹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遗将还,以饷其母。时论美之。”这下徐孝克可以堂而皇之将宴席吃喝带回家中,用不着再麻烦裤腰带了。不过,尽管“时论美之”,却没见有人克隆徐孝克之举动。谁都明白,皇上自掏腰包树这个典型,不过是架了口表彰孝行的空锅,添柴加米还得各家操持,如果真有人为老爹老娘的肚子掂量起御厨房的库存来,先得当心自己吃饭的家伙。
敬老之举,官场亦间有之。清代的科考每三年举行一次,举人在得中次日要参加鹿鸣宴,拜谢主考,联络同年,为今后事业发展做铺垫。如果某人中举之后继续进步,那末在一个甲子即整60年后,还可以接着再吃一顿,与当年的新科举人同赴鹿鸣宴,顺便拍拍老腔。有资格重宴鹿鸣者,待遇其实大不相同。皇上身边的一二品大员,吃喝之后还另有名堂,或授衔,或赠匾,十分风光。其余的小不拉子,吃完饭,走人。官场敬老,原本就是这么回事。尽管如此,有幸重赴鹿鸣宴者,不管地位高低,对此仍十分看重,不但生前四处宣扬,死后还要在墓碑中重重提上一笔。因为能吃上这顿饭的人总得八十出头,在官场上熬到这一天实在是不易。
清代重宴鹿鸣者,有一汤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当过吏部、工部尚书。林则徐因禁烟被撤职后,他还向道光皇帝进言重新启用林则徐,也算是有些见识。汤金钊还是个孝子,但孝顺过了头,也闹出了故事。据《新世说》记载:“ 汤敦甫公布被脱粟,性尤笃孝,蒸蒸为孺子慕。当辛巳假归时,公年已逾五十,赠公(官员之父的通称)犹命同床卧起,曰:‘吾以为十岁儿也。’”自己靠儿子出了头,却还要倚老卖老把人家当小孩儿耍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先秦时,逢到年终岁末,四里八乡有头有脸的人便要举行联欢,外带集体会餐,是为乡饮酒。其中的贵宾多为乡里元老,有资格坐着用餐的更是得年过花甲。50岁的,即便事业有成,也只能站在一旁,给这些白胡子老头儿当“碎催”。会餐标准也因年龄而异,“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此处之豆,并非黄豆绿豆荷兰豆,而是盛装食物的器皿。这些个名宿耆老,平素吃饭有半碗炸酱面也就差不离了,如今却要应付这七荤八素,未免够一戗。不过,这些个“豆”,吃了吃不了,一样不能少。因为乡饮酒的主旨之一就是尊老养老,花色品种若不够,成什么话?
汉代逢到仲秋时节,常在京城南郊举行敬老仪式,圣上亲自参加,向70岁以上的老人赠送糜粥外带拐棍儿。虽说东西一般,但是沾上浩荡皇恩,感觉就大不一般了。进入耄耋之年,还有别的实惠。《新唐书太宗本纪》对此有明确记载:“贞观三年(629年)四月戊戌,赐孝义之家粟五斛,八十以上二石,九十以上三石,百岁加帛二匹,绵三斤。”不过,能享受这些好处的老耄,本就产自孝义之家,平时衣食即可无虞,因而唐太宗的这一手算不得送温暖,只是对孝行的奖励而已。
有唐一代,孝义之家与非孝义之家之比例如何?没人统计过。估计后者人数不会太少,否则便不会以严刑峻法对其制裁了。唐代有十恶不赦之罪,首恶当然是谋反即妄图推翻最高当局,此外还有什么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排名第七的则是不孝。和祖父母吵架、对外打小报告;老人健在时私设小金库;没给老人吃好和好;为父母守孝时私自嫁娶……这些都算不孝,要重重治罪。十恶的最后一项是“内乱”,就是和父亲或爷爷的小老婆……要说这罪过应该更大,然而只能敬陪末座。看来古人对食色二字之排列顺序,确有一定之规。
古人为什么对养老如此重视,甚至要由最高当局出面进行舆论导向?盖因当时没有社保低保医保之类的名堂,老人失去谋生能力后,只能由后辈供养,否则便会闹得鸡飞狗跳,天下不宁。《礼记乡饮酒义》说得明白:“民知尊老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由于养老之事关系到国家之安定,臣子为此搞点小偷小摸什么的,老大一般也不会深究。
南朝陈宣帝陈顼的国子祭酒徐孝克,逢到皇上请客时,嘴巴没见怎么动,桌上的东西下去却挺快。宣帝觉得奇怪,便让手下暗中观察怎么回事。原来,他老兄把吃食果品都塞入绅带捎回家去了。绅带就是官服外面的腰带,因其幅宽,故能夹带不少东西。再一打聽,原来徐某是带回去给老娘吃的。宣帝得知真情,“嗟叹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遗将还,以饷其母。时论美之。”这下徐孝克可以堂而皇之将宴席吃喝带回家中,用不着再麻烦裤腰带了。不过,尽管“时论美之”,却没见有人克隆徐孝克之举动。谁都明白,皇上自掏腰包树这个典型,不过是架了口表彰孝行的空锅,添柴加米还得各家操持,如果真有人为老爹老娘的肚子掂量起御厨房的库存来,先得当心自己吃饭的家伙。
敬老之举,官场亦间有之。清代的科考每三年举行一次,举人在得中次日要参加鹿鸣宴,拜谢主考,联络同年,为今后事业发展做铺垫。如果某人中举之后继续进步,那末在一个甲子即整60年后,还可以接着再吃一顿,与当年的新科举人同赴鹿鸣宴,顺便拍拍老腔。有资格重宴鹿鸣者,待遇其实大不相同。皇上身边的一二品大员,吃喝之后还另有名堂,或授衔,或赠匾,十分风光。其余的小不拉子,吃完饭,走人。官场敬老,原本就是这么回事。尽管如此,有幸重赴鹿鸣宴者,不管地位高低,对此仍十分看重,不但生前四处宣扬,死后还要在墓碑中重重提上一笔。因为能吃上这顿饭的人总得八十出头,在官场上熬到这一天实在是不易。
清代重宴鹿鸣者,有一汤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当过吏部、工部尚书。林则徐因禁烟被撤职后,他还向道光皇帝进言重新启用林则徐,也算是有些见识。汤金钊还是个孝子,但孝顺过了头,也闹出了故事。据《新世说》记载:“ 汤敦甫公布被脱粟,性尤笃孝,蒸蒸为孺子慕。当辛巳假归时,公年已逾五十,赠公(官员之父的通称)犹命同床卧起,曰:‘吾以为十岁儿也。’”自己靠儿子出了头,却还要倚老卖老把人家当小孩儿耍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