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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练与中学体育特长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教育工作者教育观念的集中体现,师生互动是思想教育与技能教学成功的必备条件。中学体育特长生与教练员的关系,既有一般的师生关系的特点,还有师徒、“父子”、经纪人关系,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建立在中学体育特长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中尤为重要。
关键词:师生关系;教练;中学体育特长生;民主;平等
在传统体育训练与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关系的主要特点是:学生没有独立的人格,教练员高高在上、等级分明。拥有知识、技术的教师、教练员在传播知识与技能过程中自然是中心,一切教育、训练都以教师、教练安排为中心来展开,再加上社会制度的原因,在对体育特长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教师、教练具有绝对的权威,教师、教练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教练对中学体育特长生的一切安排、训导,特长生只有服从,无条件地接受。这样,师生之间只能是一种教与学、管与被管、发号施令与无条件服从的关系。
“严”和“爱”体现教练对特长生在师生关系中的要求与责任,“严师出高徒”就是其写照。教练惩罚学生可以称为“严”,但是由于过分严厉而使教学效果适得其反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更可怕的是这些“严厉”的教育竟然和“爱”联系在一起。教师、教练对特长生不是没有爱,而是爱得有些特殊,有些怪异。这种爱是自私与无私、专制独断与民主的混合。
尊师爱生是我国教育历来信奉的一条原则。一般来说,学生要尊敬老师,老师要爱护学生,这并没有什么不对。然而,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难道“尊”与“爱”都只能是单方面的?教师要不要尊重学生?
在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中,教师、教练对特长生的角色是神圣化的,他们并无尊重特长生的义务。在这种师生关系中,教练员对特长生承担的义务仅是“爱生”。中国有句俗话,叫“打是亲,骂是爱”,不可否认,在很多情况下,“打”确实有“亲”的意味,“骂”也确实有“爱”的内涵。但是,教练是对特长生身体上的惩罚是较为普遍的,这种“打”与“骂”真的体现尊重了吗?很显然,这与尊重特长生的独立人格是背道而驰的。
留美教育学博士黄全愈在《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一书中,对尊师爱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首先“尊师爱生”把教师的角色神圣化,并确定一方被“尊”,另一方必须“从”,形成了一低一高的“尊”与“从”的地位。“尊师”绝对化规范了双方的“尊”与“从”的地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以及独立思考就被抑制,其结果是教师的差错往往只能由教师自己来纠正。
毋庸置疑,尊重与爱是不可分割的。费洛姆就曾经在他的名著《爱的艺术》中指出:真正的爱具有四个密不可分的要素,它们是:了解、尊重、关心、责任,四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应当在教师、教练与特长生之间提倡“互尊互爱”的平等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人本主义教育学派的重要人物卡尔·罗杰斯也认为:真诚、尊重、理解是和谐人际关系的三大要求。教练员对特长生必须以诚相待,绝不对他们说假话,哄瞒他们,欺骗他们,这是取得特长生信任的前提,也是进行教育的前提。只有懂得尊重特长生,才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特长生具有不同的身心特征,处于同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又具有不同的个性。处在成长发展中的特长生,与其他青少年一样,总会有缺点,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而且他们还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出人意料的行为。作为教练、教师,必须了解、理解特长生,特别是要主动与特长生沟通,加深对他们的理解。
总之,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要求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与学生平等、和谐相处,因材施教,树立以特长生为主体的思想,尊重特长生的人格,真诚对待和尊重理解他们。在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中,使特长生形成独立人格,培养并形成道德判断、道德决策的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师生关系,培养出真正具有德性的人才是可能的。当教练员与特长生彼此坦诚相待,敞开心扉时,偏见和愚昧就悄然消失了,师生双方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变得澄清起来。当学生勇敢地直陈事实不拘于小事时,这正意味着他在逐渐成熟与成长;当学生学会了理智地判断,做他们认为值得做的事,直面人生,追求幸福时,这是宣告了我们离教育的目的——健全人格越来越近了!
参考文献:
吴亚林.德育创新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1.
赖天德.学校体育改革热点探究.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
黄全愈.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
关键词:师生关系;教练;中学体育特长生;民主;平等
在传统体育训练与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关系的主要特点是:学生没有独立的人格,教练员高高在上、等级分明。拥有知识、技术的教师、教练员在传播知识与技能过程中自然是中心,一切教育、训练都以教师、教练安排为中心来展开,再加上社会制度的原因,在对体育特长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教师、教练具有绝对的权威,教师、教练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教练对中学体育特长生的一切安排、训导,特长生只有服从,无条件地接受。这样,师生之间只能是一种教与学、管与被管、发号施令与无条件服从的关系。
“严”和“爱”体现教练对特长生在师生关系中的要求与责任,“严师出高徒”就是其写照。教练惩罚学生可以称为“严”,但是由于过分严厉而使教学效果适得其反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更可怕的是这些“严厉”的教育竟然和“爱”联系在一起。教师、教练对特长生不是没有爱,而是爱得有些特殊,有些怪异。这种爱是自私与无私、专制独断与民主的混合。
尊师爱生是我国教育历来信奉的一条原则。一般来说,学生要尊敬老师,老师要爱护学生,这并没有什么不对。然而,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难道“尊”与“爱”都只能是单方面的?教师要不要尊重学生?
在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中,教师、教练对特长生的角色是神圣化的,他们并无尊重特长生的义务。在这种师生关系中,教练员对特长生承担的义务仅是“爱生”。中国有句俗话,叫“打是亲,骂是爱”,不可否认,在很多情况下,“打”确实有“亲”的意味,“骂”也确实有“爱”的内涵。但是,教练是对特长生身体上的惩罚是较为普遍的,这种“打”与“骂”真的体现尊重了吗?很显然,这与尊重特长生的独立人格是背道而驰的。
留美教育学博士黄全愈在《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一书中,对尊师爱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首先“尊师爱生”把教师的角色神圣化,并确定一方被“尊”,另一方必须“从”,形成了一低一高的“尊”与“从”的地位。“尊师”绝对化规范了双方的“尊”与“从”的地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以及独立思考就被抑制,其结果是教师的差错往往只能由教师自己来纠正。
毋庸置疑,尊重与爱是不可分割的。费洛姆就曾经在他的名著《爱的艺术》中指出:真正的爱具有四个密不可分的要素,它们是:了解、尊重、关心、责任,四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应当在教师、教练与特长生之间提倡“互尊互爱”的平等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人本主义教育学派的重要人物卡尔·罗杰斯也认为:真诚、尊重、理解是和谐人际关系的三大要求。教练员对特长生必须以诚相待,绝不对他们说假话,哄瞒他们,欺骗他们,这是取得特长生信任的前提,也是进行教育的前提。只有懂得尊重特长生,才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特长生具有不同的身心特征,处于同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又具有不同的个性。处在成长发展中的特长生,与其他青少年一样,总会有缺点,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而且他们还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出人意料的行为。作为教练、教师,必须了解、理解特长生,特别是要主动与特长生沟通,加深对他们的理解。
总之,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要求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与学生平等、和谐相处,因材施教,树立以特长生为主体的思想,尊重特长生的人格,真诚对待和尊重理解他们。在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中,使特长生形成独立人格,培养并形成道德判断、道德决策的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师生关系,培养出真正具有德性的人才是可能的。当教练员与特长生彼此坦诚相待,敞开心扉时,偏见和愚昧就悄然消失了,师生双方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变得澄清起来。当学生勇敢地直陈事实不拘于小事时,这正意味着他在逐渐成熟与成长;当学生学会了理智地判断,做他们认为值得做的事,直面人生,追求幸福时,这是宣告了我们离教育的目的——健全人格越来越近了!
参考文献:
吴亚林.德育创新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1.
赖天德.学校体育改革热点探究.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
黄全愈.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