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传统的一级教学督导运行体制已不能适应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的发展需要,必须对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构建校院两级督导运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专家作用。
关键词 两级教学督导 运作模式 教学质量监控
教学督导是指高校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通过教学活动全过程及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与指导,从而保证教学质量,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高校都建立了教学督导机构,虽然机构名称各异,但均以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作为其基本功能和目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发展的需要,不少高等学校对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试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旨在保障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一、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机制产生的必然性
传统的一级教学督导体制主要通过聘请一批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专家教授,分学科组对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来运行。但随着高校扩招、教学质量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原有教学督导体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表现在:
(一)督导职能单一、领域狭窄,导致“督”与“导”失衡
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运行中,教学督导领域只限于教师的课堂教学环节,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分学科进入课堂听课,对教师的课堂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然后做出定性评价,将结果向学院汇报。这种侧重于教学督查的工作体制,虽能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但也造成部分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认识上的偏差,从而造成被督导者与督导者之间的对立情绪较大,在心理上抵制督导,而督导者也出于思想顾虑,难以实事求是地开展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的初衷无法如期实现。
(二)教学督导效能下降
传统一级教学督导机构集教学和教学管理督导职能于一身,在学校规模不大,招生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提高督导效能。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教学管理难度的加大,传统一级教学督导模式由于身兼教学和教学管理督导双重功能,在大量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面前显得心有余力而不足,难以对高校教学质量实施全面、持续的监控。
(三)未发挥二级学院督导的作用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普遍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基于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平台下的一级教学督导体制运行的最直接后果是二级学院督导的地位和作用未能明确,造成学院在思想上认为教学督导是学校的工作,在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的诸多问题上,被动地等、靠学校来督查、指导、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督导的整个过程中,学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况且学科课程课堂教学环节的督查与指导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校一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一般都来自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对学科课程课堂教学中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评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鉴于传统一级教学督导体制已不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分离督导职能,拓展督导工作范围,于是校级、院级两级督导机制便应运而生。
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的构建
(一)设置两级教学督导机构
校级、院级两级教学督导组实行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制,下设成员若干名协助开展督导工作。校级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全校教学监督的全面工作。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督导组组长,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遴选高素质两级教学督导人员
督导人员的素质一般包括政治、业务、身体等几个方面,督导人员的素质是影响教学督导工作权威性的重要因素。因此,遴选素质较高的教学督导人员是顺利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先行条件。热爱督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身体健康、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或返聘老教授是教学督导人员的最佳人选。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般来自各学院不同专业领域的老教授,这种学术结构利于消除校级督导组在专业教学督导上存在的不合理的认识偏差,确保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评估的科学性;院级督导组成员则可以突破年龄的限制,选拔一些来自本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领导和优秀的在岗骨干教师,他们有着深厚的专业基础,熟悉本学院的教学组织状况及教学的具体实施过程,胜任对本学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实施较为全面、具体的监控分析与督查指导工作。
(三)明确两级教学督导职责
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是两级教学督导基本职能的共同之处,但两者由于工作对象、工作方法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工作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校级教学督导的对象是全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由于督导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工作方法以“督评”(考核和评价)为主,侧重宏观性或全局性的指导。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则立足本学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督导工作涉及面窄、专业性强,其工作方法以监督、检查、指导为主,重点对本院日常教学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全面的督查和指导。具体包括:督查和指导本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本院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和教学评价;收集师生对学校、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对策;抽查本院教学日历、教师教案、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教学专项调研活动,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
这样,学校、学院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分工明确,工作重心各有侧重,各负其责,互相补充。校级督导可直接把二级学院督导的结果作为研究某一问题的参数,也可深入教学一线采集相关信息,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考评,使得教学督导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两级督导机制与运行模式
目前,高校教学督导的运行机制大体上存在三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职能处室模式,即把学校督导部门定位为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个处级单位;二是依附教务处模式,督导组的工作是配合教务处工作;三是相对独立的督导、咨询模式,即督导委员会直接对校长责任,或直属学校领导。常见的是后两种模式,两种性质不同的督导机构均有利弊,在第二种模式中,教务处负责行使教学管理的执行权,教学督导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行使教学管理的监督权。笔者认为,按照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组成及运行特点,建立一个与教学行政部门相对独立的教学督导组织系统比较合适。当教学督导机制确定后,接下来就是运行机制问题,运行机制的关键在于形式灵活多样,便于教学督导工作的高效、快捷开展。
(一)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督导工作的舆论宣传
在高校教学管理中,教学质量监控由于受重视程度不够,仍然是教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各级领导必须认识到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客观需要,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专家机构。他们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发现和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在全校范围内展开有关督导工作性质、特点、任务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全校师生在思想上认识督导工作价值,行动上配合和支持督导工作。
(二)明确督导任务,摆正督导位置,实现督导工作由“督”向“督”和“导”并重的转变
教学督导的工作任务是在学校的领导下,通过采取随堂听课、检查评估、召开师生座谈会、问卷等方式,遵循督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建议不决策、督促不督办的工作原则,对学校的教学和教学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正确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教师的关系,理顺督促与指导、督教与督学的关系,将教学督导的监督、评价、调研、咨询、协调的职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
(三)加强督导制度的建设,形成“三督一体”的教学督导体系,提高教学督导的实效
所谓“三督一体”即“督教”、“督学”、“督管”相结合,不可分割。这是由教学督导的宗旨——监控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所决定的。一般通过加强督导制度的建设来促使督导体系的规范化、科学化。督导制度的建设包括:
1 听课制度,规定每学期每人应完成的最低听课时数。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教学的中心环节是课堂,课堂教学集中反映教风、学风,因此,必须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全面展开督教、督学和督管系列活动。
2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校级督导员、院级督导员、学校和学院两级督导员、校级督导员与各职能部门、院级督导员与各学院的例会,相互间交流沟通,阶段性地总结督导工作成效,共同研究讨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问题。
3 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检查。开学初主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期中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期末进行期末考试和试卷抽查、分析。通过教学检查及时掌握各种教学信息,发现教学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推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信息反馈,形成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部门检查三位一体的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很重要的一环。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的渠道很多,主要教学督导员和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和反馈的信息为主。因为他们直接活跃在课堂上,所收集的教学信息及时、真实可靠。教学督导员较为客观、公正地对有关教学信息反馈到有关执行部门、教师本人,使其对教学过程进行调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此外,还可以将教学质量监控的其它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贯穿课堂教学的“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部门检查”三位一体的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
(责编 覃 敏)
关键词 两级教学督导 运作模式 教学质量监控
教学督导是指高校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通过教学活动全过程及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与指导,从而保证教学质量,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高校都建立了教学督导机构,虽然机构名称各异,但均以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作为其基本功能和目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发展的需要,不少高等学校对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试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旨在保障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一、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机制产生的必然性
传统的一级教学督导体制主要通过聘请一批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专家教授,分学科组对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来运行。但随着高校扩招、教学质量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原有教学督导体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表现在:
(一)督导职能单一、领域狭窄,导致“督”与“导”失衡
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运行中,教学督导领域只限于教师的课堂教学环节,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分学科进入课堂听课,对教师的课堂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然后做出定性评价,将结果向学院汇报。这种侧重于教学督查的工作体制,虽能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但也造成部分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认识上的偏差,从而造成被督导者与督导者之间的对立情绪较大,在心理上抵制督导,而督导者也出于思想顾虑,难以实事求是地开展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的初衷无法如期实现。
(二)教学督导效能下降
传统一级教学督导机构集教学和教学管理督导职能于一身,在学校规模不大,招生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提高督导效能。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教学管理难度的加大,传统一级教学督导模式由于身兼教学和教学管理督导双重功能,在大量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面前显得心有余力而不足,难以对高校教学质量实施全面、持续的监控。
(三)未发挥二级学院督导的作用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普遍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基于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平台下的一级教学督导体制运行的最直接后果是二级学院督导的地位和作用未能明确,造成学院在思想上认为教学督导是学校的工作,在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的诸多问题上,被动地等、靠学校来督查、指导、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督导的整个过程中,学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况且学科课程课堂教学环节的督查与指导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校一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一般都来自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对学科课程课堂教学中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评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鉴于传统一级教学督导体制已不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原有的教学督导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分离督导职能,拓展督导工作范围,于是校级、院级两级督导机制便应运而生。
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的构建
(一)设置两级教学督导机构
校级、院级两级教学督导组实行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制,下设成员若干名协助开展督导工作。校级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全校教学监督的全面工作。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督导组组长,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遴选高素质两级教学督导人员
督导人员的素质一般包括政治、业务、身体等几个方面,督导人员的素质是影响教学督导工作权威性的重要因素。因此,遴选素质较高的教学督导人员是顺利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先行条件。热爱督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身体健康、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或返聘老教授是教学督导人员的最佳人选。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般来自各学院不同专业领域的老教授,这种学术结构利于消除校级督导组在专业教学督导上存在的不合理的认识偏差,确保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评估的科学性;院级督导组成员则可以突破年龄的限制,选拔一些来自本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领导和优秀的在岗骨干教师,他们有着深厚的专业基础,熟悉本学院的教学组织状况及教学的具体实施过程,胜任对本学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实施较为全面、具体的监控分析与督查指导工作。
(三)明确两级教学督导职责
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是两级教学督导基本职能的共同之处,但两者由于工作对象、工作方法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工作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校级教学督导的对象是全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由于督导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工作方法以“督评”(考核和评价)为主,侧重宏观性或全局性的指导。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则立足本学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督导工作涉及面窄、专业性强,其工作方法以监督、检查、指导为主,重点对本院日常教学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全面的督查和指导。具体包括:督查和指导本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本院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和教学评价;收集师生对学校、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对策;抽查本院教学日历、教师教案、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教学专项调研活动,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
这样,学校、学院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分工明确,工作重心各有侧重,各负其责,互相补充。校级督导可直接把二级学院督导的结果作为研究某一问题的参数,也可深入教学一线采集相关信息,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考评,使得教学督导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两级督导机制与运行模式
目前,高校教学督导的运行机制大体上存在三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职能处室模式,即把学校督导部门定位为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个处级单位;二是依附教务处模式,督导组的工作是配合教务处工作;三是相对独立的督导、咨询模式,即督导委员会直接对校长责任,或直属学校领导。常见的是后两种模式,两种性质不同的督导机构均有利弊,在第二种模式中,教务处负责行使教学管理的执行权,教学督导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行使教学管理的监督权。笔者认为,按照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组成及运行特点,建立一个与教学行政部门相对独立的教学督导组织系统比较合适。当教学督导机制确定后,接下来就是运行机制问题,运行机制的关键在于形式灵活多样,便于教学督导工作的高效、快捷开展。
(一)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督导工作的舆论宣传
在高校教学管理中,教学质量监控由于受重视程度不够,仍然是教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各级领导必须认识到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客观需要,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专家机构。他们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发现和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在全校范围内展开有关督导工作性质、特点、任务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全校师生在思想上认识督导工作价值,行动上配合和支持督导工作。
(二)明确督导任务,摆正督导位置,实现督导工作由“督”向“督”和“导”并重的转变
教学督导的工作任务是在学校的领导下,通过采取随堂听课、检查评估、召开师生座谈会、问卷等方式,遵循督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建议不决策、督促不督办的工作原则,对学校的教学和教学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正确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教师的关系,理顺督促与指导、督教与督学的关系,将教学督导的监督、评价、调研、咨询、协调的职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
(三)加强督导制度的建设,形成“三督一体”的教学督导体系,提高教学督导的实效
所谓“三督一体”即“督教”、“督学”、“督管”相结合,不可分割。这是由教学督导的宗旨——监控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所决定的。一般通过加强督导制度的建设来促使督导体系的规范化、科学化。督导制度的建设包括:
1 听课制度,规定每学期每人应完成的最低听课时数。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教学的中心环节是课堂,课堂教学集中反映教风、学风,因此,必须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全面展开督教、督学和督管系列活动。
2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校级督导员、院级督导员、学校和学院两级督导员、校级督导员与各职能部门、院级督导员与各学院的例会,相互间交流沟通,阶段性地总结督导工作成效,共同研究讨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问题。
3 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检查。开学初主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期中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期末进行期末考试和试卷抽查、分析。通过教学检查及时掌握各种教学信息,发现教学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推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信息反馈,形成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部门检查三位一体的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很重要的一环。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的渠道很多,主要教学督导员和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和反馈的信息为主。因为他们直接活跃在课堂上,所收集的教学信息及时、真实可靠。教学督导员较为客观、公正地对有关教学信息反馈到有关执行部门、教师本人,使其对教学过程进行调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此外,还可以将教学质量监控的其它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贯穿课堂教学的“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部门检查”三位一体的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
(责编 覃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