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丹尼斯·罗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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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这么个球员要进名人堂,看到他的上述履历,会有什么争议么?嗯……好像没有。
  但倘若他是丹尼斯·罗德曼呢?唔……好像有点怪怪的哟……
  没错!基本上,关于“大虫”进入名人堂前后所谓的争议,都只是我们怎么看待他这个人的问题。
  这家伙早已远不只是个NBA球员,在他身上贴满了标签——穿女装、出自传、踢记者、朝教练扔冰袋、上拉斯维加斯赌博、缺席训练、技术犯规创纪录、骂裁判、嫖妓、持枪……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可与此同时,大龄青年、从小无父、被两姐妹和老妈嘲弄、进高中时才1.68米连上篮都不会、看飞机场时偷过手表、草根大学出身、视查克·戴利为老爹、依靠防守和篮板绝活成为明星、和麦当娜搞在一起……嗯,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底层青年成功”传奇;擅长撒泼耍赖、善使小动作、假摔天才、表演大师、嬉皮笑脸、染发帝、文身王、直言不讳抨击NBA的黑暗面、毒嘴嘲弄起人来六亲不认……在球场上,他又是个混世魔王、流氓英雄;从小缺少父爱导致认为人根本就不需要父亲、长期觉得自己可能是双性人、有过不止一次自杀的念头、总爱在装傻充愣和张牙舞爪间走秀……天哪,纯粹的心理学研究范本。
  可是……要知道,“大虫”被定义为各种反面形象,又大多都是1993年之后的事。在这之前,他就是一个性格张扬的防守蓝领,除了嘈杂爱闹一些,便别无其他。1992-93赛季结束,随着戴利离开活塞,“大虫”也自觉失去了“精神上的父亲”,后来在开始染发后,一切也变得不可收拾了。底特律时期的那个黑头发10号防守专家,一夜之间变成了后来芝加哥遍身刺青、满头五彩、鼻唇舌环、墨镜出场、男女不分的罗德曼。他与媒体的郎情妾意虽成就了另外一个自己,但也多少淹没了本身作为篮球运动员的形象。万千标签如同他的文身、垃圾话和头发颜色一般多变,久而久之,这个人便迷失了……
  而如今问题也正是出在这里——“大虫”被夸大的各类斑斓标签,可以说是和名人堂以往端庄凝重的官方派头严重不合,但如果纯粹靠量作为篮球手本身的成就呢?还有什么异议么?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来看看一个知名的NBA球探是怎么描述他的吧。
  “活塞时期,坚韧激情的防守干将,主打小前锋但却可以从组织后卫防到中锋,在成为篮板王之前(1992年)就已是两次年度最佳防守球员;马刺时期,超级篮板大王;公牛时期,一流的单防能手,轮转出色,篮板依然无敌,而且拥有(很少人会提这一点)聪明的走位和策应,能帮助三角进攻流畅运行。无论在底特律还是芝加哥,他都是完美的角色球员,冠军拼图最不可或缺的一个版块。”
  “除此之外,丹尼斯还能提供一切数据以外的支持——假摔(兰比尔的亲传弟子)、破坏对手情绪(1996年总决赛期间让弗兰克·布里考斯基郁闷不已;1997、1998年虽然也有被‘邮差’打爆的时候,但始终像牛皮糖一样粘在对手身上,马龙也很不舒服)、嘲弄(1996年东部决赛用各种垃圾话牵着‘大鲨鱼’奥尼尔鼻子转)、张扬挑起全队情绪(大张腿抢篮板、全身绷直飞身救球等华丽动作,其中以1987年对阵凯尔特人系列赛里的“我是一只猩猩”式挥臂最为经典)、一时兴起投进些让对手头疼不已的球、各类前场篮板以及1996年圣诞大战公牛VS活塞那场忽然发难让对手措手不及等等。”
  因此,在讨论“大虫”是否应该进入名人堂(或金字塔)之际,我们只谈篮球的范围。他是个匪夷所思的怪物(自称身高2.03米、体重95公斤),从小前锋打到大前锋最后却能防所有位置的球员,而且还成为了史上最恐怖的篮板手之一(倘若排除掉年代因素,只考虑篮板效率,那么这个之一甚至可以去掉)。他有怪异的个性,但却并不妨碍球队赢得总冠军。他在1995-96和1996-97两季因为各类破事缺阵多达45场,但在1997-98赛季斯科特·皮彭受腰伤困扰的危亡之秋,却以37岁高龄打足80场常规赛并稳抓篮板王。可以说,在需要认真打球时,“大虫”就会收起嬉皮笑脸来帮你赢得总冠军。他是一个完美的蓝领,蓝领需要有的特质他都有,蓝领不需要有的他也有很多。他拥有成功到足以进入名人堂的球员生涯,在遥远的东方,更是还有一部史诗级篮球漫画以他为主角模版(即井上雄彦《SLAMDUNK》当中的樱木花道,你难道不觉得跟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很像么?)。总而言之,他在篮球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丹尼斯·罗德曼,就这么回事。


  70.阿德里安·丹特利
  15载NBA生涯,期间7次随队杀入季后赛、6次入选全明星阵容、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第二队、两次荣膺联盟得分王;
  职业生涯数据:场均24.3分、5.7个篮板、3.0次助攻、1.0次抢断,投篮命中率54%、罚球命中率81.8%;


  69.皮特·马拉维奇
  “我打赌90%的人喜欢看我表演。如果让我在妙传和直传之间作出选择,在两种都能得分的情况下,我一定会选择妙传。”
  这是属于皮特·马拉维奇的时刻——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奔向前场,皮球在指尖和地板之间灵动跳跃,蓬松的头发轻舞飞扬,面无表情,从容不迫,一切尽在掌握……
  一名防守球员来到身前,两脚之间不停变换着重心,皮特决定玩点花活。在一眨眼的时间里,他就将球握在手中向左侧横着一扫,紧跟着手腕向反方向一抖。防守球员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队友则早已心领神会接住这记假动作盲传,将皮球轻松送入篮筐。
  这就是马拉维奇的独特之处——将假动作和盲传糅合得天衣无缝、行云流水,把篮球变成一项充满无限可能的娱乐。作为一名身高1.96米的瘦弱后卫,“手枪皮特”留给名人堂的遗产绝不仅仅就是得分,胯下传球、背后传球、脑后传球……转身运球、背后运球、胯下交叉变向运球……这个精灵以让人眼花缭乱的杂耍和狂野不羁的球风,将球迷们从学院派篮球的沉闷中解救出来。而其最有代表性的一记进球就是:面对尼克斯后卫麦克·里奥丹的步步紧逼,将球灵巧地从身后拨向三秒区,再向左漂移着跃起,随后将身体向右扭转,用右手像舀水一样将球从腰间托入篮筐。   在那个态度和文化同时走向极端的年代,马拉维奇是第一个敢于在NBA我行我素的自由灵魂。“你不得不承认,是皮特给这个联盟率先带来了赏心悦目的技巧、狂欢时刻和表演时刻。”前老鹰队总经理帕特·威廉姆斯说,“早在40年前,他就扮演了20年前沙克的角色(奥尼尔与马拉维奇是大学校友,其绰号之一便是‘大马拉维奇’)。”
  不按常理出牌是皮特打球最大的特点,甚至就连最基本的跳投动作也都与众不同——起跳时压根不顾及身体是否平衡或姿势是否优雅;出手时双腿要么向两边张开,要么就是软绵绵地耷拉着,从不乖乖并拢脚跟;再有就是习惯把右手移到左侧投篮,所以皮球在空中的旋转方向也不是通常的下旋,而是侧旋……
  跳投、单手大回环抛投和左右侧大天勾是马拉维奇的主要得分手段。可是,如果你想试图把他的所有投篮方式进行分类,那么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皮特来说,他打球最首要的目的就是娱乐球迷,包括客队球迷。还记得大学时代,每当有客队球迷在赛前热身时对他讲垃圾话时,他就会从背后将球传给看台上那些咒骂他的家伙,同时脸上挂着如阳光般灿烂的大男孩式微笑。
  然而,在那个年代,使用花哨传球和胯下运球所需要背负的极大压力却又是我们现在所无法完全体会到的。一路走来,几乎每个转角处皮特都不可避免地要去面对质疑和非议——起初,看惯了双手定点投篮和胸口传球的纯粹主义者,他们批评马拉维奇的球风,却没有发现篮球已经将自己远远甩在了身后;后来,又有人说皮特不是一名团队至上的球员,并以球队战绩平庸为由否认他的伟大。
  “皮特进入NBA后加盟的本来是一支非常成功的球队(选秀前那个赛季,老鹰是西部冠军),可遗憾的是在来到亚特兰大后他莫名地引发了一些抵触情绪,并受到诸多人的嘲讽,这让其感到很受伤。”威廉姆斯说。
  后来,在自传《一个梦想的传人》中,马拉维奇在回忆起自己1974年被老鹰交易至新奥尔良爵士队时的情景时曾经写道:“离开乔治亚那天,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那些年一直在背后捅我刀子的人。可今天再回顾那些往事呢?我发现,因为不羁和叛逆的天性,我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
  “嗯……没错,名利双收的皮特实则是一个非常缺乏安全感的人。”威廉姆斯说,“他试图从生活中寻找快乐,但找不到,因此就只能从酒精中寻求安慰。他是一个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表面上,聚光灯下风光无限;可内心深处,非常敏感脆弱。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篮球一直是我的生活方式,但它无法给我快乐。”
  1979-80赛季结束后,马拉维奇结束了自己并不算长的十年职业生涯。不久后,躺在妻子身旁的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坚强起来,拯救你自己的心灵。”他成为了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宗教信仰也再一次充实了他的生命,一如曾经的篮球。
  1988年1月5日,40岁的马拉维奇在加州帕萨迪纳市的一场即兴比赛中永久离开了我们。随后验尸官发现:他天生就少一条最重要的冠状动脉——正常人有两条,而皮特只有一条。医学专家表示,这种非常罕见的病人通常活不过20岁,更别说参加任何剧烈运动了。同时意外身亡专家保罗·汤普森博士也说:“对患有先天性心脏异常的人来说,能打10年NBA就已经是奇迹,真想不通,一个这样的人为什么又能够在球场上那样来回奔跑20年?”
  为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只因为皮特·普莱斯·马拉维奇不是普通人,他是“手枪”,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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