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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推进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2009]128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的目标、范围、组织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开展再制造试点的范围包括:工程机械、大型工业机电设备、机床,农用机械、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装备、医疗及办公信息设备等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工程机械行业被明确列入试点范围,这对工程机械再制造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