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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已经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作出明确的规定,即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这是有道理的.统筹层次越高,统筹面越宽,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我国社会保险已经走过近20年历程,《社会保险法》也颁布4年了,为什么提高统筹层次没有大的进展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在提高统筹层次和现行的财政级次之间找到很好的匹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