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的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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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跟西蒙说,我十二月要回北京一趟。是的,中国北京,那里是我的家,曾经的家。那里到处都是我的记忆,像落叶一样铺满了我脑中的小径,一切都已变得无比模糊,就像是多年未被擦拭的镜子。跟西蒙说,我要去做一次新书推广活动,出版社要我提前一天到,我想顺便去看望几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西蒙在我的额头上吻了吻,把行李箱拎到那辆老式雪佛兰上面,关上车门,摇起车窗跟我高声说:“我爱你,玛姬,我会想你的,我们圣诞节见。”他开着车扬长而去,像一个没长大的男孩儿。他要去巴黎做一个医疗产品的推介会,这是他的日常工作。虽然已经快六十岁了,但是,西蒙却一直像一个没长大的男孩儿。
  看着他的背影,我想起我们在布朗克斯区的中国城第一次见面的情形。那个时候,我在位于布朗克斯区的中国人聚居区的一家餐厅当服务生,西蒙刚刚离婚又因为心情无法集中而被解雇,生活一团糟。“要点什么?”我的英文还不太好。坐在我面前的西蒙是一个中年男人,四十岁上下,他用手痛苦地摩挲着脸,我发现他的眼睛很红很红而且有些肿,显然他有些喝多了。“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我们这里是中餐馆,有……水煎包和饺子。”西蒙用山羊般忧伤的眼神望着我,我见过那样的眼神,来自于另外一个男人。“先生,您要不要先喝杯水?”我问道。
  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出头,虽然来纽约已经一年多了,但样子像个留学生。“陪陪我吧,你能……坐下来……陪陪我吗?”看着他祈求的眼神,我有点恐慌,身子僵住了,一時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在我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西蒙慌张地拉住了我的手。我试着将手缩回来,可是西蒙的劲有点大,我挣脱了两下,没能成功。厨房的吴哥冲了出来。
  “你这样的美国佬我见多了,一大早,就想在中国餐馆撒野吗?小子?”吴哥没来美国之前,曾经是一名散打教练,他抡起拳头砸向了西蒙。那时候饭店刚开张,还没什么人。西蒙被吴哥的拳头重重地打倒在地,蜷成一团,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狗,身体瑟缩颤抖着,他没做任何反抗,只是蜷缩着哭泣。这让吴哥和我有些无所适从,我们面面相觑,停滞了半晌。我搀扶起他,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让他坐在桌边,痛痛快快地哭了好一会儿……
  那个时候,西蒙刚刚跟太太离婚,他太太也是一位中国移民,他很爱他太太,可是她却抛下他跟一个有钱的越南人私奔了。从那以后,西蒙总来我们店里,通常都是早上,他会点一份煎饺,再喝一杯咖啡。一来二去,我们和西蒙也熟悉了起来,慢慢地竟然成了朋友。圣诞节,西蒙约我去看电影,那一次,他吻了我。又过了一个月,他向我求婚,但我拒绝了他。我承认我也爱上他了,他是那种天真有趣的大男孩性格,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心智和他的年龄并不相符。但是,我不想做他太太的替代品,虽然我很想堂堂正正地留在纽约。
  我跟西蒙坦白说自己不想做他太太的替代品。西蒙很吃惊,赶紧说着没有没有,你误会了,我真的爱你,你不是什么替代品。他向我发誓,自己绝对不是因为我是和她太太一样是亚洲人所以才爱我,“你们两个差别太大了!”他拿出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梳着短发,样子像个男孩的女人。西蒙信誓旦旦地说我比他太太温柔一千倍。他说话时候的样子焦急又夸张,引人发笑。我相信他说的话。但我说我不是他想象的样子,事实上我根本不是他想象的样子——我离开了西蒙,切断了和他的联系,实际上我想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来恢复,我想和我的迅儿相伴度过一生。
  迅是个漂亮的男孩儿,不满一岁,还不会走路,我们住在中餐馆附近的一家合租公寓里,我白天必须往返三次去给西蒙送奶。迅儿看见我会手舞足蹈地从婴儿床上站起来,他手扶着栏杆,用不清晰的声音喊着:“母妈,恩妈”。我是那么爱迅儿,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在“金色城邦”上捱过那些痛苦的日子,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努力在这个偌大的纽约留下来……如果没有他,可能今天的我已经不复存在。我对西蒙说出了那些,我的心里突然轻松了很多,我想像我这样的女人配不上西蒙。
  我从西蒙影院跑回到公寓,迅正在吃着奶粉,我回来晚了,英迪拉有些不耐烦,因为耽误了她下一家的看护时间。她是从印度来的,一直在给我们小区附近的人看孩子。我跟英迪拉道歉,她离开了。我抱起迅儿,“母妈,恩妈”,迅儿见到妈妈开心极了,躺在我怀里,如同一个饥渴的小羊羔一样用小嘴拱着我的乳房,我解开扣子,让他吃个够。吃完奶,他满意地看着我,眼神里像是在说,“妈妈你怎么才回家啊,你终于回来了。”看着迅儿,我的眼泪像决堤的水坝一样滚滚地流淌下来。迅儿,是妈妈对不起你,都是妈妈的不是,迅儿你能原谅妈妈吗?
  接下来的一周,我辗转于餐馆和家之间,西蒙有几天没有过来了,有时候我会看看他常坐的座位。我想他不会再来了,这样也挺好的。我的心没那么难受了,我的生活会好起来的,虽然目前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
  一个周末,迅儿有点发烧,吴哥说他会替我看着店,让我回去照顾迅儿。我给迅儿吃了退烧药,又弄了湿毛巾给他擦了周身,等着他退烧。突然门铃响了,是西蒙。他给迅儿带来了很多好吃的,有尿不湿,还有奶粉,西蒙热烈地拥抱和亲吻我,他说无论如何要接受他,他会让我和迅儿拥有在美国正常的生活。迅儿似乎也很喜欢西蒙,烧还没退,看着西蒙咯咯笑了起来。
  不久之后,我和迅儿搬出了阴冷潮湿到处跑蟑螂的布朗克斯区的合租公寓,搬进了西蒙位于下城区的一处两室一厅里。这里宽敞又明亮,我和迅儿有一个单独的房间,西蒙一个房间。我们有一个很大的厨房,还有漂亮的餐桌。我们的客厅有二十多平米,有一个大电视,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怀旧款式的英式沙发。一个月后,我和西蒙在附近的社区教堂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不久之后,西蒙在一家药厂找到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我则辞掉了中餐馆的工作,一边照顾迅儿,一边继续写我的小说。我打算给国内的一家稿费不菲的杂志投稿,一切都充满了希望。迅儿长得比以前更快了,我也变漂亮了。西蒙爱吃中餐,我会给他做粉肠蒸肉,还会做饺子和馅饼。我会做的也不多,但是足够令西蒙满意的。迅儿有了一个新名字,叫罗伯特·金斯伯格,金斯伯格是西蒙的姓,罗伯特是西蒙喜欢的男孩名。小罗伯特长得很快,没过多久上了幼儿园,接着又上了小学、中学……如今他已经是一名英俊的高中生了。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我们都在衰老,但我并不害怕,甚至有点渴望衰老,衰老会让人忘却,忘却年轻,忘却年轻时做过的许多错事和犯下许多不可饶恕的罪过……

2


  父亲总说,女人如果不能有一个好的出身,那么就应该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小时候,我很反感父亲说的这句话,总觉得这句话里面包含着某种对于我的蔑视。
  父亲是一名煤矿工人,母亲得了肺结核去世之后,我和父親生活在一起。记忆中,他对我挺好的,总是给我买糖果,虽然知道他拿回来的是供销社卖剩下的过期糖果,但是没关系,过期糖果也很甜。我很爱父亲。我们常常在冬天的火炉上煮面条,父亲煮的面条非常劲道,他还会在面条里打两个荷包蛋,然后把他腌制的酱菜拿出来,围着火炉吸溜吸溜地吃。那个时候,对于我们家来说,能吃上面条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每当这个时候,父亲会喝上几盅白酒,然后倒在炕上沉沉地睡着。以为我和父亲就会这样平静地生活下去,直到父亲衰老,有了白发,他会看着我出嫁、生小孩,他会和我未来的丈夫一起喝白酒,也许他们会一直喝到天亮也说不定。
  但后来的一天,父亲从矿上回来,手捂着眼睛,我问父亲怎么了,他说是煤渣进到眼睛了。我很害怕,赶紧拿来毛巾让他擦擦,他找了一个妈从前用过的小镜子照了半天,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找到。“没事了。”父亲说可能睡一觉就好了。听见父亲说没事了,我紧绷的神经也跟着松弛下来。父亲简单地吃了口饭,就睡觉去了。可是没想到,不久之后,父亲的一只眼睛就看不清楚了。又过了不久,另外一只眼也有些模糊了。父亲决定去县里看看病。我和他搭着一辆运煤的卡车去了县里的医院,医院说父亲的病有点奇怪,他们无法诊断也治不了,劝我们去省城。省城很远,我们也没有钱,父亲从二姑和几个别的亲戚家借了点钱,坐火车去了省城。省城可真远啊,我们转了好几趟车才到。省城真大啊,高楼大厦可真不少,而且人也多。有琳琅满目的商店,还有那种没见过的电车,上面带着两根天线,像是家里的收音机。我的眼睛有些不够用,到处看着,心里想,要是父亲的眼睛好该有多好,这些东西太好看了。等我上了高中,考上大学,一定要到大城市去,对,我可以去北京,去中国最大的城市读书。等我毕业工作了,父亲就可以跟着借光享福了。我想着这些,感觉心里非常有盼望,就好像这些梦想随时都可能实现一样。
  为了省钱,我和父亲在医院旁边的一个地下室里住下来,那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很旧的小木桌。我和父亲就挤在那张床上睡觉,在桌上吃咸菜和馒头。白天父亲去医院看病,医院人很多,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看父亲这种病的地方,大夫给父亲开了好几个检查,说要一个一个做才能看出是什么病。第二天,父亲说自己已经熟悉了路,就让我在房间里写作业,我在房间写呀写,我将我的那些愿望都写进了一个小本子里,还在上面偷偷地写诗……傍晚时分,父亲从医院回来,忽然很高兴,手里买了不少好吃的东西。“颖儿,快来,吃点好的。”“爸,你咋回来了?咋买了这么多好吃的?”我看见透明的塑料袋里装着牛肉罐头还有面包和香肠……“爸,你咋买了这些好吃的,病看好了?大夫怎么说?”“没事了,颖儿,你听爸说,爸没事了,咱明天就回家去。”“哎!那太好了,我还以为你被大夫扣下住院呢。”我那时年纪小,又没吃过那么多好吃的,爸说没事就觉得是真没事了,心放下来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
  回家后,爸带我去了一次大连:“看看大海究竟啥样子。”爸说。我也想看看大海:“上次,班级写作文,让写大海,可是我没见过大海,不知咋写,就把电视上看见的大海写了上去,结果,老师读了觉得很逼真,还说以为我真的去过海边呢!”我兴高采烈。爸说,他这辈子没看见过大海也就算了,你这年纪轻轻的要多见见世面才行。“要去看看。”爸说。于是,爸带我去看大海了。那时候,爸的一只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不是还有另一只吗,不碍事的。”我和爸到了大连,坐在海边一起看着渤海湾的潮起潮落,我有些失望,又担心爸的眼睛:“大海不是湛蓝的吗?怎么是黄黑色的呢?而且海边也没有书里面写的那么美呀。”不过,爸是很高兴的,一个劲地乐,说:“值了,值了!”那次,我们生平第一次吃到了好吃的海鲜。
  爸从海边回来之后,就大不好了。有一次他早上起来劈柈子,柈子没劈完两根,就栽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爸死了,是真的,爸真的死了。我哭着,嚎着,发着疯推着爸,但是怎么弄爸都一动不动了……
  二姑她们来了,拦着我,把我关进屋里,用树杈子把门掩住了,又嘱咐邻居帮忙看着我。二姑她们帮着给爸买了一个棺材,又把爸送到郊区的火葬场,爸已经是一堆灰了。
  爸没了,我成了孤儿。

3


  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给西蒙准备去伊顿读书的行李。放下电话,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关于那么陌生的名字和与他有关的所有一切都像海底的沉船残骸一样,漂浮了起来。雷,在遥远的中国一个叫雷的人,他的死讯扼住了我的喉咙,让我无法说话。“妈妈,不用帮我带太多东西,冬季放假我就会回家看你和爸爸的,说实在的,我还非常期待住校的生活。对了妈妈,中国的出版社不是发邮件说让你回去做一次签售活动吗?我多想陪你去呀,我还没去过中国呢。可是,麦迪他们说让我提前到学校,这样大家好一起去庆祝简的生日,她可是我们当中的小明星呢……”
  罗伯特一面将棒球手套塞进行李箱,一面跟我说着什么。而我却完全被这个死讯遏住了喉咙。那个人就这样死了,才四十几岁,人生还没有结束,他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到底还是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在我的生命中,雷这个名字是难以磨灭的,多少次我在夜半时分想起他的样子,是那么令我怀念——但,他走了,死了,静悄悄地,我没有陪伴在他身边。我原本以为我们会白头偕老,但是,我们没有。我原本以为,我们会在年老时,白发苍苍时,我们会在北京的一个随便什么地方再次见面,但是,我们没有——不会再有了,一切都结束了……都不可能了,雷,以一种死亡的姿态,给我的脑中楔入了他最后的一个形象:面容枯槁,眼窝深陷……躺在床上,等待着属于他的棺椁。   电话里,他的妻子说,他留给了我一些东西,都装在一个小小的箱子里,问我是否可以回来,回到北京取一下,因为这个箱子有点大,而且有点重……另外,她还问我是否可以出钱给雷选择一块墓地……“北京的墓地太贵了,不是我这种人能买得起的!”电话里,她的声音有些刺耳,有我熟悉的北京口音。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得到了我的号码,或许是雷给她的?但是,雷又是如何得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呢?难道他还惦记着我吗?我无心多问,况且,这一切与雷的死比较起来,都不重要了。现在,重要的是,我是否要回去,回到中国,回到北京,去取回雷留给我的东西?我是否要再次去面对我的曾经,我的过去,去面对那些我不愿提起的人和记忆?

4


  二姑家什么都好,二姑会给我蒸包子,我最喜欢吃二姑蒸的素馅包子。如果爸在就好了。每当我想念爸的时候,我总是想爸在天上眼睛可能就再也不会疼了。爸一定在天上看着我呢。
  不久,我上了高中,最开始我住在学校里面,可是学校有了杀人案,二姑说在家里住吧,学校不安全,于是我就搬回了家里。二姑家住在县里,虽然是平房,但是足足有三间,我的一间在最里面,二姑家没孩子,姑父跑长途客运,长期不怎么在家,我和二姑正好作伴。
  我会想爸,二姑也会想爸,爸没有墓地,火葬场给寄存骨灰但是挺贵的,我和二姑就把爸安葬在叔伯家的地头,埋在那里了,又竖了一块碑,是二姑找了县城的石匠给做的,花了不少钱。这样很好了,我如果想爸了,就能回村里去看爸,那里的土地是叔伯家的,不是外人,二姑又给人家几百块钱,算是长期租用了一块地方。人家起初不愿意,但是考虑到亲戚,又不白放,就答应了。我心里挺踏实的,爸总算有了一个地方“住”下了。
  如果没有那次,没有那次的话,我想我会在二姑家一直住着,直到我考上大学去北京。可是,事情怎么可能随着人意呢?有个下雨天,二姑摔倒了,腿摔坏了,住进了县里的医院。我一个人在家住着准备复习高考,那天姑父很早就回来了,我闻见了姑父身上浓重的酒气。姑父说饿了,我给姑父煮了点热汤面条,就回到屋里想接着看书复习。听见外面没什么动静了,我就上床脱了衣服睡下了。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爬上了我的床,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又感觉不对,朦朦胧胧中,那人掀起我的被子把手伸进我的被窝……我赶紧推开他的手,想翻身起来,去开灯,但是那人紧紧摁住我的双手,又用腿死死地压住我的双腿……屋里乌漆墨黑的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闻到了浓重的酒味:“你是谁?你要干……”还没等我说出下面的话,一切就已经来不及了……那人用一个潮乎乎的东西捂住了我的嘴,我以为他要闷死我,很快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昏沉中醒過来,一抬胳膊,一阵酸痛让我差点哭出来,我赶紧摸了我的身体,它们还是完好的,可是,我的下体感觉特别沉,而且有点撕裂地疼痛……我掀起被子,看见身下有一块鸡血一样的红色血块……地上还有一条男人的皮带。我的头很疼,感觉到一阵恶心,赶紧跑到厕所吐了起来,我吐了好久好久,感觉自己已经把这几天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我发了疯一样四处寻找着这个禽兽,我知道他是谁,我想用刀杀了他……我跑遍了屋子,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桌上放着一个脏兮兮的吃面条的碗筷。我拿起白酒瓶子狠狠地摔到了墙上,瓶子碎了一地,玻璃碴子飞进了饭锅里……我踉踉跄跄,感觉天不再是白天,我分不清白天还是夜晚,阴间还是地狱,我浑身都在发热,像是要死了似的,我瘫倒在了地上……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坐在地上,想了很多,又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回去看看爸的坟,在爸面前哭上一场;我也想去找二姑,可是,我不想让二姑再因为我而被二姑夫打了。以前,为了给爸买墓地、给我买衣服这些花钱的事,二姑夫没少打二姑……我的耳边又想起了他们吵架的声音,心如刀绞;我想起父亲在暗无天日的小煤窑打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矿坑里挖煤,在梦里我无数次感觉自己跟着父亲下到了矿坑里了,下到了最深处的矿井里,我无法呼吸,因为那里太黑了,太暗了。而父亲就是在那里为了养活我,亲手挖掘那些黑黑的煤碴,为了养活我而得了那种怪病。现在,我又给二姑带来了麻烦……我想了很久很久,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一个不能自立的孩子,如果我是一个强悍的大人,那一切都会有所不同了……我收拾了东西,我要走出这个地方,我要去北京,我不能再等了,我赚钱,我要长大,我要自己养活自己。

5


  飞机上我什么也没做,闭上眼睛全是我和雷当年的往事。十九个小时的飞行,让我精疲力尽。下飞机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烟味,我知道这是北京雾霾的味道。北京的样子变化太大了,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地铁线路四通八达,完全不是二十年前我离开时候的样子了。年轻人也都很时髦,一个男孩拉着行李箱从我身边走过时不小心碰了我一下,他的样子让我想起罗伯特。如果他还生活在这里,那么他会是什么模样呢?如果他和我,我们当年都不曾改变,我们将会怎样呢?
  在出版社附近的一家宾馆安顿下来时,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了。我没顾上睡觉倒时差,就抓紧时间赶到了出版社。板凳正在办公室里等着我,他是我的小说编辑。出版社在雍和宫附近的一个小胡同里,和周围的建筑相比,这里给人的感觉像是还处在计划经济时代,显得十分老旧。距离那次我在纽约书展见面,一晃也有十多年了。板凳现在有点显老。这些年间,他做过我的五本书。
  “现在小说不好卖了,不比当年了。”在板凳的办公室里,他给我泡上了一壶上好的西湖龙井。二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文坛上刚出道的小丫头片子时,我的第一本小说,就是我在“金色城邦”上面写的那本,因为获了一个文学奖,而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正好板凳擅长出版文学作品,尤其擅长做小说的出版,于是他签了我,开始对我的宣传和包装,让我一时之间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海外美女作家”,我的前三本书都上了畅销小说的榜单……前几年,板凳单干,自己承包了出版社两个文学板块其中的一个,担任主编,实际上自负盈亏。他已经谢顶,几年前他的脑袋中间还有点头发,如今连一根头发也没有了。脸蜡黄,瘦弱,看起来有点儿营养不良。   “你的小说,不比当年了,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出版新作了,况且你这些年在国外,前沿的文学生态你不了解。现在看书的人本来就很少了,看纯文学的就更少了,而且很多青年作家也都出头了,你的书不一定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板凳用手指夹着一根烟,香烟呛到了我,我咳嗽了起来。板凳给我倒了一杯水。这是他的办公室,里面摆满了书,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接电话的时候,我就在他办公室里浏览着那些近些年炙手可热的作家作品,我发现了很多90后作家的作品,甚至还有00后——在书的封面或者扉页上,印着他们年轻而漂亮的脸,这些脸蛋预示着一种优势,充满了未来可期的盼望……在许多本包装难看的老旧书堆里,我看见了板凳当年给我出版的第一本书《两生花》,书上面的那个女孩梳着两条好看的麻花辫,桀骜不驯地看向书外,显得那么茫然而无知——已经是下午,书柜玻璃的反光照出了我的脸,这是一张严肃、陌生而不讨人喜欢的脸,厚厚的粉底再也压盖不住它上面的皱纹和斑点……
  板凳接完电话,我坐回座位上:“其实,我也不想卖到多好。你知道,这本书对我很重要,这很可能是我的最后一本书了,它只是一个对我人生的纪念……”板凳看了我一眼说:“玛姬,我会尽力而为的。”
  回到宾馆,我将门卡和手机刚放到餐桌上,没等我打开灯,我的手机出现了一条短信提示:清东陵景区内合法陵园,佛教文化和孝道文化与现代园林艺术有机融合,佛教精品旅游圣地。电话:400-640-3490……我的头疼欲裂,心力交瘁,感觉自己随时可能会晕倒,我扶着桌子往里面的卧室走。电话铃响了,我踉踉跄跄地回到桌前,拿起电话——是雷的妻子:“我刚从超市下班,王颖儿到北京了吧?刚才的短信,是我让陵园发给你的,我给陈雷看了一处风景不错的墓地,当然这都要等你去看了再决定……喂喂,你在听吗?”电话那边是嘈杂的车流声和电动喇叭声。“喂?你在听吧?”“哦,我在……只是……”“哦!那就好。后天……也就是周三,我和你,我们一起去看一下那里,如果没什么问题,我想就选择那里吧,早点入土为安也好。这种事情也不能拖得太久,你说是不是?”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我声音沙哑,收脚好像都失去了力气……“哦,对了,我家地址发到你的手机上了,注意查收一下。”放下电话,我的心脏砰砰地直跳,自从下飞机我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但是现在我的胃里却翻江倒海,感觉到无比恶心,我赶紧到厕所的马桶上面狂吐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被宾馆服务生敲门声惊醒的时候,我正在做一个关于罗伯特的梦,在梦里罗伯特和我一起回到北京,见到了陈雷……“可以为您打扫房间了吗?”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头还是很疼,我从手包里拿出一些治疗心脏的药,就着宾馆电视旁边的一瓶矿泉水喝了进去。服务生打扫完毕,他打开了窗戶,说是让我透透气。今天的天气看起来不错,雾霾已经散了。望着远处的一个古朴的中式建筑,我想起了我和雷过去的时候,会在这样的天气里去故宫闲逛的事。有一次我们在故宫的城墙边儿走,那时候,天有些黑了,我们正在红色的城墙边上走时,雷突然消失了,我寻他寻不到,着急得快要哭了。半晌,他从树后面窜了出来,装出吓人的女鬼的声音,我着实吓了一跳,蹲在地上吓哭了……他却乐得前仰后合,我又急又气,追着他打……
  服务生打扫完房间,我给了一些小费,虽然我知道在北京不流行给小费的。屋里的空气却是好多了,我也恢复了一些精神,想可以出去吃点什么,就在附近。

6


  坐了一路的火车,终于到了北京。原本以为,父亲会在我上大学时跟我一起来北京,我们会去吃好吃的老北京炸酱面,肯定会狼吞虎咽,还可以去全聚德尝尝北京烤鸭。“我还能去爬长城哪!”父亲曾经这样说过。在我梦想的大学里,我会穿着好看的白色衬衫和裙子,在人群中走过时,我的麻花辫会随风飞舞,男孩子们会像看自己的恋人一样看着我……然而,一切事与愿违——我以另外一种方式到了北京,过上了一种自己完全没有预料到的生活。
  通过在火车上认识的大姐梅的介绍,我在一家餐馆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这是一家很不错的融合餐馆,装修风格很有江南格调,客人们也都穿着体面,有很多很上档次的客人。餐馆提供住宿,是那种十二个人一个屋的地下室。每天早上六点多,我们就得到饭店,开始打扫和准备。餐馆提供一日三餐,早饭是馒头和粥。中午等客人们都吃完了,厨房的师傅会给我们做两个大锅菜,下午通常有一段休息时间,可是,晚上一到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忙了。十一点多回到宿舍,我整个人都累垮了,倒头就睡。就这样,在几年里,我节衣缩食,辛辛苦苦攒了一点钱。在那年的春节前后,我和饭店的一名长相英俊的保安恋爱了,他的名字叫陈雷。他跟我一样也是来自东北的小县城,在春节期间,很多工友都回家了,我和陈雷没家可回就自然抱团取暖。我们去故宫餐馆一起吃好吃的火锅,他很喜欢喝酒,喝完酒整个人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兴高采烈,不那么内向了。他跟我说,虽然他现在是一名小保安,但是他的梦想是当一名摇滚歌星,当保安对于他来说,只是暂时的。我感觉他的梦想有些遥不可及,但是,我也为他祝福。
  恋爱半年以后,我和陈雷双双从餐馆的宿舍搬出来,那里实在太潮湿了,我浑身起了疹子。我们在饭店附近的一个两室一厅住了下来,为了分担租费,我们又将另外的一间房租给了一对湖南来北京打工的小情侣。出租屋很小但是却非常温馨,我们两个都非常满足。那一年圣诞节,我们就领了结婚证。陈雷是那种非常神秘的男人,天蝎座,很难理解,也很迷人。他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男人,但是我真的很爱他。他平日里都非常沉闷,但是一旦喝起酒来就手舞足蹈变了一个人。这个时候,他会用非常搞笑的东北二人转的曲调来给我唱好听的小调,有的是他们乐队自己编的。他们乐队的其他成员我也见过,贝司手罗南来自齐齐哈尔,温文尔雅的。还有鼓手李游来自鸡西,是一个黑瘦的小个子。另外一个吉他手是北京当地人,外号叫大喜。他们是一支纯粹的东北风味摇滚乐队。周末,我会去看他们在大喜家附近的一个酒吧排练,那里是大喜家亲戚开的。“我们乐队最差劲的就是大喜,但是没办法,我们得靠着他。”他们叫陈雷叫麻雷子,这是东北一种非常响的鞭炮,因为陈雷的脾气暴躁得像一个随时要引爆的麻雷子。陈雷的父亲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农民,家里很穷,父亲很早就因为喝酒得了肺结核,天天咳血,后来就死了。母亲改嫁了。陈雷一气之下跑到了北京。   他对我挺好的。偶尔发了工钱,我们就会去像样一点的餐馆吃火锅,我们两个都是火锅爱好者。点上两盘羊肉,然后再来点简单的蔬菜,一起喝上半斤白酒。我喝的少,雷喝得多。但是,陈雷的性情让人捉摸不定,他偶尔会在酒后大发脾气,这令我很苦恼。我不知道,人是不是那样的物种,一旦得到了自己所要的,就不会再珍惜,我不知道雷是不是那种,只是我觉得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够多。
  雷非常恨自己保安的工作,为了谋生,他不得不每天站在商场的门口,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越来越憎恨自己的工作了,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跟我说,想要辞职。可是,这样我们的收入就没有来源了,我自己一个人的收入是不可能支撑家用的。我知道陈雷想要集中精力搞音乐,但是在我看来他的音乐梦想未免荒诞不经,就像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我们时常吵架,他更凶地喝酒……我们似乎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看着北京的车水马龙,我梦想着能够在这里安顿下来,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北京人。而雷却梦想着出名挣大钱。“如果乐队能签约、能成名的话,我就能混出来,到了那时候,我会在北京买上一间大房子。”但是这个梦想越来越深地折磨着他,一旦他站在餐厅门口,他就觉得这个梦想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我对此不发一言,因为我不想争吵。
  不久之后的一天,雷被抓进了警察局。原因是他把一个去餐馆用餐的客人给打了,据说是这个客人对他不够尊敬说了几句难听的话。“妈的,把我当下人!”这个客人有些来头,说是北京当地一个区的警察家属,雷被拘留了半个月,饭店也不敢再要他了。从监狱出来,雷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去找工作,也不去排练,罗南他们来找他,他也不出去,就躲在家里喝闷酒。罗南隔几天就来找他,但是他压根就不搭理罗南,有几次直接把酒瓶子從屋里扔了出来,差点打破了罗南的头。罗南也是倔脾气,冲进屋里把雷揪了出来:“你他妈的还叫不叫个老爷们?让一个女的赚钱养活你?你看看颖儿的样子,你对得起她吗?”雷沉默不语,半晌,忽然,像一头猛兽一样抬起头,眼睛里面布满了鲜红的血丝,他对着罗南的脑袋就是一拳,那拳头仿佛是想置人于死地似的:“走,你们都他妈给我滚,都滚出去!滚!”我了解雷的脾气,我劝走了罗南。雷也将我赶了出去,罗南将我送到了餐馆的经理梅姐家。
  梅姐是福建人,我们在火车上认识的时候就感觉非常投缘。说是梅姐,实际上年龄快要赶上我的妈妈了。梅姐人不错,性格挺豪爽的,这一点像东北人。梅姐说,在我这里住吧。梅姐命很苦,男人甩了她,她又有病,一个人从福建来到北京。“你家里人呢?”“只剩下一个老父亲在家乡了,其他人都死了。母亲和哥哥都不在了。洪水……”梅姐说,人一定要为自己的命运争口气,男人是靠不住的。人只能靠自己。梅姐说,她正在酝酿一个改变命运的大机会,如果成了一切就都改天换地了,如果不成,那她也不后悔。我问梅姐这是什么事,梅姐说,这件事要到了面前才能跟你说,“你手里现在有多少钱?”梅姐问我。
  罗南头上的伤口好多了,他也经常来看我。买些水果呀牛奶啊什么的。我都没收,我觉得我和雷应该去跟他道歉,但是,雷似乎没有后悔的迹象。

7


  北京有着我熟悉的气息……二十多年前,我是多么渴望自己能够留在这里,能够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现在,在纽约生活了二十年后,我居然还对这里有所留恋。
  雷的死萦绕着我。我花一些时间想念雷,但是他的形象竟然越来越模糊不清了。我对此非常苦恼,我感觉到雷正在缓缓地离开我,真正地离开……我不能让雷就这么离开我,我必须抓住他!我给自己设定了日课,每天回忆一个和雷在一起的时间点,比如我们初次相识的那一天,在餐馆门口的那个长椅上,他英俊的脸;在结婚证件照上,那个拘谨的男孩……我将我和他一起经过的所有的地点都重新放映了一遍又一遍,就像是老电影,那些镜头不停地穿梭在我的脑海里。我将这些镜头缓慢地在脑中拼接着,如果哪里的记忆出了什么错,我就会立即停下来重新拼接,直到我对它们满意为止。有的时候,出于自保,我会尽可能地将我与雷之前不愉快的往事拿出来反复回想。比如,我们之间的争吵、打架,或者是他难看的胡子,他向着罗南举起的拳头……他并不白的黄牙……然而,这些真的会削弱我对雷的想念吗?但这些都像镇痛药一样,是暂时的,无法持久。与这些自我麻痹相抗衡的是那潮水般的悲痛,我的生活因着雷的死,全部沉入了海底,被深重的海水高压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觉得永远都无法从这种悲痛和对于悲痛的恐惧当中复原了——
  不,我不能欺骗自己了!雷真的永远地离开我了,这是确切的,是千真万确的真相。
  雷的家住在一间廉租房里。西城家园5栋9楼903。我按照雷的妻子贾天天发到我手机短信里的地址,找到了北京五环外的一个老旧小区。西城家园小区里的入口处,几个居委会的大妈在那里贴防火的字幅:“星星之火不容小觑,一不小心可以燎原。”小区里的树很多,我认出了玉兰树和梧桐,我和雷在三星街的家窗户前就有一排这样的梧桐,我曾经问雷:“这是榆树吗?”雷笑得够呛,鄙视地说:“亏你还是农村出来的,连个树都认不明白,这个树叫做法国梧桐。”他笑道:“其实我也是听一位来店里的客人说的。”
  经过几个曲折的小径,我找到了小区侧面的一座小楼房,看样子有10层高吧,单元门口堆放着好几个破旧不用的沙发,几个老年人在门口坐着聊天。看见我了,就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可能是我的样子在她们看来有些不合时宜?我化了淡妆,头发的颜色是在纽约新染的,深棕色,我的眼窝深陷,有几次在纽约,罗伯特的同学都以为我是中东人。我的眼睛是浅褐色的,这是我父亲眼睛的颜色。
  9楼,没想到这样老旧的小区居然也有电梯,我庆幸了起来,想像着雷,每天走进电梯的情形……电梯有奇怪的响声,让我有点恐惧。我的脑海中想像了很多惊悚片中的镜头。903,我掏出手机又核对了一遍。从电梯口出来,往里走了一段才看见903的数字,是用黑笔写上去的。在903的门前,我停顿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出来开门的是一个身材矮小、微胖、梳着马尾辫的女人,我想她应该就是贾天天。贾天天很不友好地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忽然想起了我是谁:“哦,你应该就是王颖儿,哦,我应该叫你什么?”她发出颖儿这个音的时候,带有很重的鼻音。”您就叫我王颖吧。”“哦,好,王颖,哦,请进吧。”我轻轻舒了一口气,缓步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狭小的屋子,如果说是一居室,但它拥有两个小卧室,看起来像是后来改动了结构。一张大床放在右侧一间,占据了大半部分,屋里还有一个衣橱。隔壁屋子里有一个破旧的小型沙发和一台电脑。门的入口处有一张餐桌和两把椅子,餐桌的对面是厨房和卫生间。整个屋子非常干净,感觉像是要搬家的那种干净。
  “哦,你也看出来了吧,我正好搬家。哦,你坐吧。”贾天天示意我坐在靠门口的那把椅子上,却又发现椅子上有一个脏脏的抹布。她从椅子上慌忙拿起来抹布,“你坐,你坐。我正在收拾这里,把一些东西都清理干净。”“哦,没关系。”我坐在了那把椅子上。我环顾四周,想发现一些雷的踪迹,但是没有发现遗像或者其它的东西。
  她给我倒了一杯水。站在镜子前,从墙壁的一根长长的钉子上拿下来一根黑色的皮绳,将自己的头发扎了起来。她长得并不难看,如果是二十年前,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哦,我想我给你打电话,你……一定觉得很突然吧……”她扎完头发,接着去拿水杯倒水,暖壶很小巧,热水发出了好听的哗哗声。“我也是没有办法……我知道,你和我们家老陈,哦,我是说陈雷,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儿……你们有结婚证,所以,你是他的前妻……”她把那杯热水放到了我面前的桌上,示意我喝,“陈雷是上个星期一死的,实际上只是那个时候咽气的,他已经瘫痪了三年。你知道,肺结核,一直咳血……我本来不想让我们家的事再打扰到你,可是,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孩子在上大学,需要钱,陈雷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如今,我们欠了很多债务……墓地的事,我想也不是非买不可,我们老陈也不是什么金贵的身子,沒了也就没了,可是,我想……我们家老陈欠下的债务……你这里能不能搭把手?我听人说,你在美国,我想你或许可以帮老陈还还债……你也看到了,我们的房子也抵押了,家里的东西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老实说,我给你打电话只是碰碰运气,我不觉得你真会回来……我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你喝水,喝水呀。”
  她的话语一直在我耳边响着,我的脑海里雷的形象却越来越模糊。这个老陈是我从前爱慕的人吗?在这间房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男人,是我曾经的丈夫吗?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忽然有一种幻觉,她就是我,是我与雷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我从未出走,没去美国,他上高中的儿子就是罗伯特,就是迅儿……这么多年,是我一直在陪伴着雷,不曾离开过这里……

8


  半个月后,我从梅姐家回到了我和雷的出租屋。是他打电话给我的。那天,他将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我想他是想通了。他又开始和罗南他们排练了,他在一家夜总会找到了一份演唱的工作,唱一些港台老歌:黄家驹、谭咏麟、张学友……这些都是夜总会的有钱人喜欢的。我无法拒绝雷的诱惑,我是那么爱他,爱他炽烈的肌肉和骨骼,爱他的颓废,也爱他的暴躁,我想我这辈子都会成为雷的俘虏了吧。
  夜总会工作的雷起初显得有些兴奋过头,但是慢慢地就开始显现出疲惫和无奈的迹象。他总是半夜出去,白天在家里补充睡眠。而我则是早上出门……我们过上了那种昼夜颠倒的生活。但是,偶尔我回来早了,雷正好也起来准备晚上的夜场的工作,他会对我格外温存,疯狂地抱我亲我……因为雷的收入好了起来,所以我们再也不用顾忌隔壁合租客了,雷想个法子赶走了他们,我们终于拥有了可以自由活动的两居室。
  罗南最近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温存,我在餐馆工作时,他偶尔去找我。这样的苗头不对,我觉得他对我似乎有了一种超越朋友关系的关注。有几次,我从他热烈的眼神中看见了一种我极力回避的热切……这一切,我看在眼里,可是我必须要回避掉这些,回到我生活的核心。
  有几次,我提出想去雷工作的夜总会看看,可是他都拒绝了,他说那里不干净,不适合女孩子去。可是我还是对那里充满好奇,一天,我提早休息,我让罗南带着我去了雷工作的罗曼蒂克夜总会。我到公用电话亭打了雷的传呼,但是没有人回复,我又打了夜总会的前台,没有接听……我让罗南直接带我过去,也算是给雷一个惊喜。我们在大厅里等他,可是我们坐了半天也没见他,我们就问前台的一个小姐,小姐看了我们一眼说,“你们找雷哥有事吗?”罗南说,“哦,这是雷子的媳妇,颖儿。”“媳妇?”那个小妹妹不友好地打量着我,“那你们到里面找找?如果看见什么不该看的,可别说是我告诉你们的!”我心里充满了不安,随着罗南沿着闪着五彩霓虹灯的走廊一直往里走,在客人包间的最里面有一个员工休息室。罗南来过给雷送电吉他的那次,就是在那个包间见到的雷。
卞媛 《维纬之界》系列之二

  推开门,眼前的景象让我和罗南顿时呆住了:雷正在和一个女孩疯狂地做爱,在沙发上……旁边还放着没吸完的大麻……雷看见了我们,慌忙停手。我夺路而逃……
  那天过后我和雷大吵了一架。雷混蛋地叫嚣着:“我把那里的女的都睡了,怎么着,你能把我怎么着?”我打了他一个耳光,骂他是混蛋。我冲出家门,知道我们的一切都结束了。我是那么恨他,是他毁了我的梦想,毁了我对于生活的全部向往。我想揍他、打他,我想杀了他……但是我知道这一切都无法真正地伤害到雷,无法伤害到已经改变的、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雷。我太了解他了,如今的他就像是一个对一切都丧失感受力的怪兽,只有最深切地伤害,可以让他忏悔。

9


  贾天天拿出了一份印刷精良的宣传单,上面写着:
  北京六环内专车免费上门接送看墓,不用花钱,一天可看多家合法公墓!专业的选墓团队一对一服务,全程陪同解答,根据客户要求制定合理选墓计划;多种满减优惠计划,赠送精美的墓地随葬品……清东陵万佛园公墓将佛教文化和孝道文化与现代园林艺术有机融合,使之与清东陵的传统文化相互补充,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和贾天天打车到了清东陵万佛园公墓,这里不错,风景宜人,前面是一处很棒的公园,后面才是陵园。我选择一处看起来朴素但非常幽静的墓地,就在陵园的角落里。“划卡还是现金?”我拿出钱包,掏出一张信用卡。工作人员接过了卡,在上面刷掉了一个五位数。她将卡递回给我,微笑着说:“您是死者的什么?”我被这个问题难住了。贾天天马上抢着回答:“妻子。”
  我接到了板凳的一个电话,说是明天要到王府井附近的言几又书店做一次宣发,问我时间上可不可以。我答应了下来。我已经办完了我此行最重要的事情,接下来的一切,全部都无所谓了。
  我和贾天天驱车回返路上一直沉默不语。车经过一座高架桥时,贾天天忽然大声喊起来,“哎呀,我差点忘了,那箱东西!老陈给你的那箱东西还存放在罗南那里。”“罗南?”我的心一紧。“对了,我忘记告诉你,老陈的确是留给了一箱东西给你,但是这些东西都在罗南那里,看来我们得去取一下。师傅,请掉头,往惠新东街方向……”

10


  人的生命仿佛是一盒火柴,哪天燃尽了,也不足为奇。
  我是那么爱雷,但他却是一个那么自私自利的家伙。我原本对于生活有那么多的盼望,如今全部都被他给毁了,我绝不能轻易地放过他,我要用我最后的力气,狠狠地报复他,我要让他感受到我这样的心如刀绞的滋味!那时候的我,自认为对雷的灵魂了如指掌,于是我决定用我认为的最能伤害到他的方式来对他进行一次报复!
  吵架之后,我在梅姐那里住了两天。梅姐辞掉了饭店的工作,她说自己正在一步步接近自己当初那个人生目标。“颖儿,你不必要跟一个愚蠢的男人一起浪费青春,你看看你这张漂亮的脸蛋,无论你走到哪里,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会有男人为你的这张脸蛋买单,他们会陷入到这张脸当中不能自拔的。”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这张脸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它正在变得面目不清,正在变得冷酷。这一切都是梅无法知晓的。
  我平静地从梅姐那里回到了我和雷的出租屋,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雷对我的归来很惊讶,甚至显得有点受宠若惊。他跪下来向我忏悔:“颖儿,是我对不起你,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了。你知道在夜总会那种地方,不经意间就耳濡目染地学会一些坏事,都是我不好,颖儿,你知道我最爱的人就是你,我不能没有你呀……颖儿,你回来就好,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呢。颖儿,你想怎么惩罚我都行,就是别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看着雷哭得像个小孩子的样子,我显得异常平静,这是我熟悉的把戏,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这一次表演更加逼真罢了:“没事的,我相信你,我觉得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雷大喜过望,他立刻擦干了眼泪,拉着我到衣柜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条很美的珍珠项链:“你看,你一直想买这种珍珠项链,我那天正好看见商场打折,你猜猜这个多少钱?”“才2000多,真的不贵,我最近在夜场的表现不错,老板奖励了我一个红包,正好够买这个。来,我给你戴上看看。”
  我戴上了那条项链,当雷睡着的时候,我站在镜子前,反复看着这条昂贵的项链,那项链在我的脖子上发出清单高贵的光芒,显示出那种初生婴儿才有的光泽,它们就像小型灯盏一样照亮着我的脸,让这个狭小而简朴的小家变得无比生动,就像这个家是一个洋溢着幸福的家,就像一个非常好的归宿……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眼泪顺着脸颊流到了项链上面。如果镜子前的这个女人,能长久地拥有这个家该多好哇,如果这里的一切都能变得如同这条美丽的珍珠项链一样完美无瑕,那该有多好哇!
  那一刻,我惊奇地发现,爱与恨原来真的可以共存在一个人的身上。比如,此刻,看着雷熟睡的脸,他是那么帅气,那么英俊,他曾经拥有过最为天真的愿望,但是一切都在现实面前溃不成军,败下阵来……我是多么爱这个熟睡的男孩啊,我是多么爱慕他的脸和身体啊,但我又多么憎恨他,想立刻杀了他……
  在一個装满爱与恨的瓮中活着,这是何等地屈辱哇!

11


  “不!不!我们先不要去取箱子,我的意思是,我还有很多别的事情要做。我想我们真的,不用去罗南那里,我想我们还是让车子按照原来的路线走吧!”在说完这些之后,我和贾天天几乎同时发现我的语气反常。我尽力压低声音, “我是说,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会。”
  我在酒店门口下车,贾天天向我挥手,我迅速下车,感觉自己的腿脚已经不听使唤,我必须马上回到酒店,躺在床上休息一下。

12


  我给罗南打电话,让他在雷走后过来。
  第一次,我去了罗南那里。但这只是为了铺垫,我给了罗南前所未有的热情,这些让罗南无法忘怀的热情,罗南热烈地亲吻了我,“颖儿,我真的很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爱你,无法自拔。你知道吗,我无数次想象着你能离开那个混蛋,跟我在一起。颖儿,我太爱你了,我会对你好的。”我默然无声,任凭罗南对我的进攻,我知道罗南说的是真心话,这一点从很久以前他的眼神中已经看出来了。而我对他爱的报偿,就是一种献祭。
  “这次,你能到我这里来吗?我是说我这里今天很安全,雷去罗曼蒂克了,要凌晨才回来。”“可以,但是我有些担心……”“哦,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算了吧。”我佯装要挂掉电话。“好的,颖儿,我真的好想你。我想立刻就能拥有你……”他放下了电话。我将雷给我买的珍珠项链戴在脖子上,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间房里佩戴它。
  罗南来了,我们迅速纠缠在一起,我拿出我所有的热切施予他,完成这次拯救、报偿、惩罚。我不知道这一切的意义何在?但是我的目标是雷,我唯一的目标就是雷,甚至在我得到最强劲欢愉的时刻,我脑中想到的就是雷,那个令我欢乐又给我痛苦的罪人。我的体内生长着狂躁地报复,我必须要静静地等待那个时间到来。
  在我周详的计划里,雷此刻正在赶往家的路途中……
  钥匙声终于响了,罗南正沉醉在我身体当中,他无法察觉到危险早已准备好了。雷推门进来,我们房门敞开着,我转过头陶醉在罗南的身体里,这种掩藏非常投入,雷看见了,他如我所愿地看见我们的全部……

13


  新书座谈会当天,北京居然下起了小雪。雪花飘飘撒撒,就像是给这个世界换上一件干净的衣裳。
  我很早就赶到了书店,板凳和几个年轻编辑也到了。书店在一楼,座谈在二楼。这家书店在商场的一层,人不多,三三两两的读者陆陆续续地来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我的读者,也许他们能认出我?毕竟我曾经上过国内的报纸,网络也有一些转载,我的书曾经畅销,但无人认出我。在书店的一楼,我随意翻看着一些文学书籍。这几年的确像板凳所说,国内的出版环境变了很多。我记得以前的书店,除了中小学教辅书以外,基本都是文学书,十个中有八九个是来看或者买小说和诗歌的。而如今书店的中岛上,摆满了商业和互联网书籍……文学书可以占到三成就不错了。我翻看了伊恩·麦克尤恩的新小说《赎罪》,这是一部精彩的长篇,我曾经在纽约一家书店看过这本书的英文版,但是汉语版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座谈要到一个小时之后才开始,我坐在书店一楼的咖啡座上喝咖啡。开始担心,会不会有人来参加我这个过期女作家的新书座谈和签售会?板凳和几个年轻的编辑抬着一箱子书进来。“哦,玛姬,外面又下雪了呢。”“下雪?”也许是我太专注于看书,而忘记看外面的天气了。外面纷纷扬扬的雪花,像是白色的药片一样连续不断地飘落下来……“我也来帮忙吧。”我过去接上这一箱书,板凳连忙推开我,“哎,怎么能让著名女作家干粗活呢?”“那有什么关系?我在当女工的时候,干的活可比这个粗多了!”“你可是一个奇迹呀!”一位年轻编辑拿出了一把小巧的剪刀,打开了小箱子,取出一些新鲜的书。
  这是我的新小说《两生花》。书店里的人陆续多了起来。我们将书搬上了二楼。编辑们把书整齐地摆在了写着“玛姬”名签的旁边,她们又试了试话筒。
  我感觉到一阵眩晕,连日以来的压力,让我的身体似乎出了些毛病。我到后面的休息室去休息,朦朦胧胧中,我听见一个声音说:“颖儿,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嗯,我不敢说。在我高中的时候,我的梦想是考上大学,现在我的人生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有志气啊!我的梦想,我的梦想你都知道了,我想红,我想火,我想成为像崔健、科特柯本一样的摇滚明星。我想拥有很多粉丝……他们有一天会拿着我的专辑来找我签名。麻烦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雷拿着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王颖儿作家,你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很崇拜你。”我尴尬地推开他的手,“走开啦,你可真讨厌。”看见我的反应,他更来劲了,追着我一直要签名。我跑到卧室,关上卧室的门,他故意用力挤进来,一定要让我给他签名。我拗不过他,“好吧,好吧。拿过来吧。小粉丝儿!”我故意在粉丝后面加了一个俏皮的儿化音,同时我装出那种洋洋自得的样子,拿起笔,在他的纸上签下我的名字:“王颖儿”。他拿着我签名的那页纸,亲了又亲,又跪在地上朝拜了一番,然后煞有介事地放进了抽屉里,“这恐怕是要升值的哩!”“神经病,你丫就是一个彻底的神经病!”我被他逗得前仰后合,笑得倒在了床上,肚子疼。

14


  雷的暴怒几乎摧垮了他,他的自私让他不能容许任何的背叛,虽然他可以那么轻易背叛别人。这就是雷,一个充满吸引力的自私自利的家伙,一个随时爆炸的定时炸弹,一个生活的终结者。如我所料,雷被突如其来的背叛和打击压垮了。他瘫坐在那里,无法说出话。而我却拥有了一种近乎悲壮的复仇快感,我也知道沉默和安静对于这头猛兽来说只是一个表象,此刻看到的那个安静坐在沙发上的他,只是在等待一个更好的爆发时机罢了。是的,他是在等待他的心灵给他下达一个命令。

15


  “玛姬,要开始了,准备一下。”我被人从沉重的回忆中叫醒。我整理一下思绪,跟着编辑女孩往前走,来到了舞台的正中央,这里许多热爱我的人,正在等待我。
  “下面,我们就用热烈的掌声,有请我们神秘的美国华裔美女作家——玛姬!”台下的人不少,一阵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我随着板凳的示意坐在了椅子上。我拿起话筒,向前来的观众致以问候。
  “瑪姬,你这些年身居海外,这是你第一次回到北京,北京就用最高礼遇接待了你。你要知道,北京已经很多年没有下过这么美的雪了!怎么样,有什么感受,跟关心你的读者分享一下?”
  这个问题实在有些无聊,但是我必须要回答吗?
  “哦,大家好,很高兴有这么多的读者朋友在这样美好的大雪天来到言几又书店。《两生花》是我的第五本书,此前我已经用我的四本书来跟大家交上了朋友,今天又生出了一个新的孩子,希望大家能够像对待我别的孩子一样好好对待它。”
  我似乎有些语无伦次,拉回了话题,“这次回到北京,感觉非常亲切,这是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同时又是我小说中很多故事的主要发生地。北京的发展速度快到惊人,我真的有点不适应,虽然在纽约的时候,也会看到国内的一些新闻,但是亲身感受起来,还是不太一样。”板凳接过话茬,“对,就像玛姬说的,这是她的第五本书了,是她的第五个孩子。之前我已经为她出版了四本书,对于熟悉她的读者来说,玛姬可能早已是一位老朋友了。但是,玛姬却始终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物,据我所知她几乎是中文写作小说家中最少接受媒体采访的一位。我们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哦,这没什么,还是主要与我的个性有关……”
  板凳发现话题没有得到延展,于是又重启话题到:“读者朋友们,大家是否也跟我一样,感觉到我们的玛姬是有很多故事的人呢?大家想不想听听她说说年轻时候的故事啊?”这个问题来得太快,让我多少有些措手不及,况且我的一些不愿意被提及的记忆,已经被我封存了起来。“哦,我的个人私生活没什么可说的,可以说平淡无奇,但是我的书中故事却比我真正的生活精彩万分,大家可以去我的书中寻找好故事。”我将问题封锁了起来。板凳看了我一眼,发觉我似乎有些不太自在,他也就收回了这些我不愿回答的问题。“好吧,我们还是回到玛姬的这部新的作品上来,这部作品与前几部不太一样,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这部全新的作品……”趁着板凳介绍作品的间隙,编辑女孩给我递来一瓶矿泉水,我打开喝了一口放在桌上。“这部作品写的是两个女性的故事,一个是身在纽约的小枫,一个是身在北京的丹红,这两个女性分别过着两种不同的人生,但是作家却在结尾处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悬念,小枫和丹红实际上是一个人。这样的两个人,怎么会是同一个?在这其中又蕴含着哪些微妙的不易察觉的关系呢?”   在板凳说话的间隙,我无聊地扫视着观众席上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女性,这些年轻女孩看起来也就二十岁上下,脸上写满了对于人生和爱情的无知与憧憬。他们就像是没有经历风暴的鸽子,眼神中竟然蕴含着某种被暴风雨摔打的渴望。他们也许觉得,经历那些跌宕起伏的人生,才算有意思吧。对于那个年龄的女孩来说,似乎总是有一种想要毁灭什么的冲动……忽然在人群当中,我的目光锁定了一个人,一个样貌让我十分熟悉的男人,虽然他的容颜已经衰老,但是他的眼神还是一如当年,我认出了这个人——罗南。那个曾经深爱我,却被我深深伤害的男人。他站在人群的阴影处,看着我……他老了,甚至比我更加衰老。他英俊白皙的脸已经变成了黑黄色,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简单开衫,头发中依稀看见花白的发丝。是的,没错,他就是罗南。

16


  通往福州的列车就要开了,车站的汽笛已经拉响,我将和一个人一同踏上去往美国的行程。我原本以为那个人会是雷,但是一切都变了,现在的一切早已失控!这一次行程的领头人正是梅姐,一切都是她负责接洽。我给了梅姐我所有的积蓄,剩下的我跟她打了欠条,一旦到了美国赚到钱,我就会将剩下的还给她。
  我在火车上焦急地等待着罗南。火车上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大小小的行李堆满了过道。我站在站台上向外张望,有一个像罗南的人,可是当我仔细看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并不是罗南。梅姐已经喊我了,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我想如果罗南没有赶上这次火车,可能我们还可以在福州会面。梅姐也是这样安慰我。我上了火车,火车徐徐开动。
  在福州我们简单地休息了一天,我和梅姐与另外一百多人在福州码头汇合,我们登上一艘名叫金色城邦的货船,货船的目标是洛克威海滩。到了那里,我们就有人接应了。
  我在公用电话亭给罗南打了无数个电话和传呼,但是无人接听。我万念俱灰,难道他不想跟我远走高飞,不想跟我生活在一起吗?难道他想等着雷冲到他的家里去,用砍刀杀死他吗?我了解雷的脾气,他绝不是天使,他一定会报复。去美国,是的,到一个陌生的国度,改名换姓重新开始,一切就都洗掉了,一切就都好了。可是,我不明白罗南为什么没来?我担心他是否已经被雷找到了……
  金色城邦是一艘45米长的货轮,里面装了好多好多人,男女老少都有。梅姐负责安排他们在船上的生活。我昏昏沉沉地在海上飘荡,半个月之后,我开始呕吐,船上的一位中医说我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可是我全然不知!如果我知道的话,就不会故意伤害雷,我也不会将罗南拉下水。坐在黑暗潮湿的船舱里,我抚摸着日渐鼓起的肚子,心里畅想着孩子的模样,是男孩还是女孩,长得像我还是像雷?想到这些,我感觉痛苦万分,但是我必须要振奋起来,我要打起精神,因为我即将要成为妈妈了,我不能放弃。船上的日子很慢长,我们就像在煎锅里一样,被蒸煮烹调。随着时间推移,很多人放弃了,跳下了大海,漫无目的地游荡和暗无天日的生活已经让他们绝望了。
  “希望我娃将来能过上好日子。”爸当初在春节的时候这样祈祷过。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我会想起爸的话,我会想起二姑,也会想起雷……我必须要憋住一口气,我不能就这样被打败了。我向梅姐要来一支笔,一个本子,我就是在那个本子上,写下我的第一部小说。
  船夜以继日地在海上漂浮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我也开始强烈的孕期反应,梅姐给我拿来了很多酸角糕,让我不舒服的时候吃上。幸亏有她的照顾,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熬过那样的日子。梅姐还给了我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圣经》,当我没有那么难受的时候,我就将《圣经》读给肚里的孩子听。
  “我们的孩子如果有了,就叫迅儿吧,鲁迅的迅,我特别喜欢鲁迅。”雷在一次圣诞节的时候对我说。迅儿,你是我唯一的希望,是你伴随我度过了那些难熬的日日夜夜,你是我的精神支柱。有时候,望着茫茫无际的海水,我会号啕大哭起来。我会想到爸,我也会想雷,我想如果我不走,或者我回去,雷会不会接纳我们?他会不会因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而开心雀跃?我在深深地忏悔,我对雷,对罗南,对所有的一切都感觉到愧疚……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金色城邦一旦起航就不可能半路返航,这是一条不归路!

17


  新书签售会终于结束了。几个女孩拿着书过来找我签名,我接过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孙淼,姓孙的孙,三个水的淼。”“好。”我看了这个女孩一眼,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脸上长满了好看的雀斑,虽然她本人可能并不认为这些雀斑好看。我拿着西蒙在去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的万宝路签字笔,在上面认认真真地签下:“祝福你,孙淼。玛姬。”又一个人递过书来,我接过,“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那人没吭声,我想或许他没有听清楚。我又重复了一遍,他还是没吭声。“罗……我的名字叫罗南。”我抬头——罗南,没错,是那个当初许诺和我一起远渡重洋的罗南。
  我和罗南走到了书店旁边的一家环境幽静的餐厅,服务员小姐递过制作精良的菜单:“请问二位吃点什么?”“哦,先给我们两杯热水,谢谢。”罗南说。“哦,好的。”服务员小姐拿着菜单悻悻然地走了。
  我发现他的胳膊不对劲,我的心像是被针刺了一下,刚才我居然那么疏忽,居然没有发现他的一只胳膊——不在了。“罗南,你的胳膊……”是的,就在我走的当天,罗南焦急地收拾行李,可是就在他刚要走的时候,雷到了,雷堵住了罗南,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他要杀了罗南。在最后一刻,雷放过了罗南。
  “不是雷砍掉了这条手臂,是我自己砍掉的……”我泪落如雨,心如刀绞,我想对罗南忏悔,我想跟他坦白一切,坦白我利用了他,坦白是我害了他……但是,如果是那样的话,对于罗南来说,是不是太过残忍了?甚至比失去这只手臂更加残忍?我什么都没说。我们点了一些食物和酒,他跟我道歉,在最后一刻,他放弃了与我一起远走高飞的念头。
  那天,我们喝了酒,他喝多了,我们回到了罗南在北京的家里。他给我看自己这些年收集的,关于我的杂志和期刊,当然还有我陆续出版的五本书……他甚至知道我在美国的推特账号,他知道西蒙,也知道罗伯特。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我……甚至通过出版社买到了我在美国的地址和电话。可是他一直没有勇气打给我——直到雷去世,賈天天向他要了我的电话……   原来,这些年罗南一直在关心着我,他到处打听我的消息,但是都一无所获。他从我打工的饭店那里得知,我和梅姐可能去了纽约的一个什么地方。直到有一天,他从大陆的一家文学期刊上读到我的一个短篇小说,署名为玛姬。那个故事简直和我们三个人的故事一模一样,他就开始怀疑那个人是我。随后他一直跟踪我的出版情况,我每一本书他都会买回来看,在一本书的勒口上,他惊讶地发现我的照片,他瘫坐在沙发上哭了半天……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们热烈地拥吻着对方。二十年的失散让我们浑身颤抖,我们拥抱着,就像我们当初真的相爱过一样。我知道,在罗南的心里,他一直是这样以为的,而我现在也是这样,真切地以为。现在,我眼前的罗南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他不是任何人的筹码。二十年了,我们终于互相真正拥有了对方……确切地说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地拥有了一个用一生来爱我的男人。我热烈地吻着他,那么真诚,这是我欠他的……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罗去看雷的墓地。我们在雷的墓前静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我即将飞回纽约,圣诞节马上就要来了,出版社的事情也差不多完毕。我邀请罗南去纽约玩,如果可以带着他的家人一起。罗南答应了。罗伯特打来电话,说他和西蒙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做准备,他们换了一棵更大的圣诞树,而且还在沃尔玛选购了很多漂亮的挂饰。“就等你回来了,妈妈。我们爱你,妈妈。”罗伯特说。
  北京的十二月份,秋意已经很浓了,街道两旁的梧桐已经开始落叶。五颜六色的叶子铺满了小径。“我去机场送送你吧。”罗南说。“不用麻烦了,出版社有车可以送我,你放心。”“那好吧。那,你一路顺风。”“好,那我们下次见。”“下次见。”“那你保重。”“你也保重。”
  一阵大风刮了过来,几片叶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将它们摘下来,放进了背包。罗南笑了,“临走了,还要偷几片我们北京的树叶吗?”我也笑了。北京的风的确不小,但我的心里充满着温暖,因为我能带走的已经足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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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百多個日日夜夜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一个全然陌生的海湾。我不知道这海湾是不是洛克威,但是我终于到了。许多人死了,许多人跳了海,而我是其中非常幸运的。我带着我的小本子和书从金色城邦上下来,异国的海风温柔清凉,让我觉得自己重获新生。一个月后,我在纽约生下了迅儿——陈迅,这是雷给自己的孩子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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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秋天  我会担心  那些,曾被江水淹沒的石头  泛白,裸露  就像那些猝不及防的过往  任凭隐匿多久  终究,一点一点浮出水面  视如草芥  一直喜欢  养一些平凡的花草  翻土、施肥、播种  有时呆呆地看着它,发芽迎风  无需担心,雨打酷晒  在某个醒来的清晨  就这么,兀自欢喜地盛开着  空空如也  谈他,窗外的花草  他屋檐下,新筑的燕巢  他门前多了几只猫和  一条狗,他的之前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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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  他的眼睛是纯洁的  但是他现在变了  變成了一个孩子  转过身去朝着大海眺望  世界不信邪  蜗牛长出了刺  刺猬长出了壳  河里生长出了人  光滑又细腻  这个时代变了  或许一直以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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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我们是如此相似  都在恪守,这坚实的信念  只是,你是站着的  而我却坐着  天穹下,我们彼此对视  我可以伸出手,抚摸你身上  那被岁月凿下的沟壑  当然你也可以抚摸,我  如沟壑一般深刻的血管  倘若再来一场风雪,我们依然能托举各自的天空  这世间,没有什么  比风雪里顽强的火焰,烧得  更为猛烈  冰梅石前,我坐着  但是,在我站起来的瞬间  会与冰梅石一起  站出一道风景  数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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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昨夜一树繁花,哪一朵飘落在窗前?  你可知昨夜天边云朵,哪一处是白马模样?  你可知昨夜湖边,哪一条青石路上有人坐着通宵  达旦?  你怀着心事辗转反侧、叹息不断,  我在你身旁,亦难以入睡。  这纠缠的痛楚,敏感的神经,被怜悯了吗?  你可知昨夜落下的花蕾都是树木对你的安慰。  你可有抬头看下天空,那静默的朦胧美。  你可察觉周围有人更加不幸,但他们仍笑着把心  情放飞。  你可知昨夜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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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启程。我到哪里去。我要到杀害我的人群中去。在刀剑下,我们更要学习诗歌。学习春的繁芜,学习雪的荒凉。神启在我们脊柱上,各自相间而视。  天暗了,月涌出,像水影裹挟的鱼钩。我移动时有风,白色的风,神迹般的风。所有抵达都暗藏真相。在我背后,远去的是森林大学校门。暮色那方,黑的,银的,沉默的车。所有沉默都说出了真相。一辆金黄的出租车,挑着一担夜色,缓缓地匀住,暄暄地静了。我攥着拉杆,三步两行,羽绒服的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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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凉了,她说散步去。  1  这里头的路比较难走,她走在我前头,跟我说前面有好风景。我路过这里太多次,问她:“你跟阿亮现在怎么样?”  一位老爷子骑着自行车,在我后面按铃铛,清脆地可怕。我恭敬地走到一边,停住,他从我面前骑过去,铃铛还一直响着,直到越过小玉。小玉转过头跟我说:“你要跟我并排走。”  我走到她外侧,她开始走起来,跟我说:“骑车子的人总担心我们受伤。”  2  “阿亮去了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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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诗人写下一首诗,对一首诗的解析显得多么无趣,甚至像无端的猜忌,这就是“冷冰冰的语言,嘈杂的人们,正在发笑的上帝”,而也许上帝才是真正的诗人。  而更为无趣的是对一首诗内部语言的解析,虽然这看起来无比重要,但对于一首诗来说,对语言的解析就是一个悖论,就是自毁长城,就是见光死。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回到对一首诗泛泛而谈的热闹氛围中去,俗世——仍然是一首诗赖以存在的家园。而没有一个诗人会对自己诗歌的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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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毛兔  他用针管钉死院子里树干上的蝉,他忍受不了蝉鸣,但喜欢灰毛兔。  兔子在食欲中消磨时间,有些女人也这么干。我在老家养过一只兔子,兔子啃光了够得着的树皮,四腿一蹬,胀死了。  他院中的三棵树被灰毛兔啃得像戳在土里的骨头,院子里弥漫着树汁的青涩味。一根树干从院墙外斜插进来,告诉院中人真实的季节。  灰毛兔每天用两只前爪拨拉沙门,时间长了,纱门被掏出一个洞,刚好能让灰毛兔钻进脑袋。他习惯了兔子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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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重唱诗社成立于2001年,是根植于南京大学的新诗创作与交流平台。社名“重唱”二字源于创社之初指导老师杜峻飞先生的诗集《合唱团》,以“重唱”代替“合唱”,后又寓意“重生而唱”,并成為诗社发展的重要理念。  目前诗社日常活动包括不同形式和主题的诗歌精读会、讲座和朗诵沙龙等。此外,自2014年创办的“重唱诗歌节”至今已历三届。同时,重唱诗社始终和各地诗人与诗歌团体保持密切联系,并承蒙南京大学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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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藏兵库的深部出走,时间  与墨绿色蒸干。一墙之隔,遂退回  割据时代:条石、黄土、糯汁搭建活的景观,  河流漂浮物。尚有无所事事的人  谈论前夜的自焚。“如同西边烧着,烧得  很矮的柴。”白日被击溃。  又如一些被重构,玻璃替代琉璃,  意义缩短。囿于藤蔓的砖,部分屈从于势能  并穿透草房顶。河流逆行从底部打捞  砖和琉璃:两种委婉的根系。  水波扯碎橋影的几何形  同线束下垂,构成一种微妙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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