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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儒、道、释三家共铸了中华文明史,儒家文化的入世精神所体现的积极向上的人生哲学对竞争激烈的当代社会有着巨大的借鉴作用,尤其对当代高校教育的影响更为突出。儒家创始人孔子是音乐教育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乐教”思想在孔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乐教” 尽善尽美 德育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诞生于春秋末年的孔子(前551-前479)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中国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和奠基人。孔子的思想影响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在用学术的眼光去看待孔子的同时,也要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解释孔子,孔子的思想具有时代超越性,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孔子的时候,我们要说,我们依然需要孔子的思想,这是中华民族的财富。孔子主张复兴“周礼”,他将《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成为了中国传统教育的一种模式。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乐教传统,乐教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财富,需要我们去继承和发展。本文从孔子乐教思想的培养对象、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对其作全面论述。
一 孔子“乐教”的培养对象
《论语·卫灵公》:“子曰:‘有教无类。’”孔子认为教育要不分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主张扩大教育对象,提出“性相近”的观点,从理论上揭示了贵族和平民在生理和心理素质方面没有本质的差别,平民通过教育培养同样能够成才。孔子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西周时期“六艺”是贵族子弟必修的课程,也是贵族子弟享有的特权。“礼不下庶人”,处在被压迫地位的平民,不可能受到系统的乐教。因为“乐教”既是高级课程,也是一种艺术享乐,所以惟贵族子弟方能获此特权。
到了春秋战国,官学失守,学术下移,私人讲学之风兴盛,“乐”才有机会在民间推行。而孔子对私学的影响,超过了他的前人和同时代人。孔子把贵族教育变成平民教育,把贵族教育的内容作了斟酌损益,变成适合教育新兴阶级“士”的教育内容——赋予“六艺”新的内容与思想,这是教育史上的一场大革命。孔子弟子在“乐”上有造诣,见于经传的有:“点,尔何如?鼓瑟稀,锵尔,舍瑟而作”(《论语·先进》),这也映证了孔子“性相近”的观点。
二 孔子“乐教”的培养目标
从孔子的教育目标及实现过程来看,一个完整的教育目标基本上包括基础目标、社会目标两个方面。孔子“乐教”的基础目标是培养有道德有修养的仁义之人。音乐教育与培养人的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并且是培养完整人的最后阶段。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在《论语·泰伯》中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认为,一个人想成为“成人”,首先以学道为志向,其次要遵循德,再次要归依于仁,最后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艺”能。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游于艺”的“艺”指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在孔子《论语》中有严格的界定与注解。《论语·述而》中阐述的“游于艺”的“艺”虽小于后世所说的艺术,但包含了当时和后世所说的艺术全部内容。“游于艺”,一方面是孔子劝说君子对于“六艺”技能训练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则更强调了掌握技术技巧后自如的运用境界。所以与孔子提出的“成于乐”相比,前者是指对“六艺”规律性技能的熟练掌握,一个人才真正获得自由的创造能力;后者“成于乐”则强调“乐”对人的道德伦理上的作用,强调心灵与伦理的交融。而其社会目标则是通过对人的教化培养来实现安邦治国的目的。
三 孔子“乐教”与“诗教”融合教学
孔子教《乐》非常重视与《诗》的配合,所谓“诗乐同物”,《诗》即《诗经》,《诗》作词,《乐》来作曲调。“《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史记·孔子世家》)在孔子的“乐教”中,诗与乐是结合在一起的。《汉书·艺文志》云:“《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从《乐记》中可以看出诗、歌、舞与乐之间的关系:诗歌表达人的思想感情,诗歌又用歌曲表达出来,然后用舞蹈来表达歌曲的意境,这三者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可以从孔子的“诗教”中探索“乐教”的内容,同时孔子融合式的教学内容体系对中国当代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上有着启发性的意义。
四 孔子“乐教”的核心思想“仁、和”的指导原则
孔子“仁”的思想在其“乐教”中,体现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和“尽善,尽美”之中。
1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
孔子评论《关睢》,认为它欢乐而不放纵,悲哀而不伤痛,情感的表达十分恰到好处。孔子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应该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其审美观点继承了西周末以来的“和”“同”的范畴。从孔子赞美《关睢》一诗中我们发现,孔子强调“中和”之乐的审美观,显然是借助“中和”的“乐教”思想来成就理想的道德人格。他对《诗经》的总评论是“《诗》三百,一言以敝之,曰‘思无邪’”。‘无邪’是中和之美的具体表现。《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说明孔子非常重视内容与形式的配合。这种以中和为美及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美学观点,也就使得孔子更注重雅乐在陶冶人们道德情操、促进人们性格完善上的作用。《礼记·儒行篇》曰:“歌乐者,仁之和也。”“仁”与“和”相统一的境界,即艺术与道德的融合。
孔子对郑声的态度,反映他的“中和”思想。孔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司马迁说:“郑卫之曲动而心淫。”(《史记·乐书》)其实,郑声确实在当时迎合了官僚阶层的腐败生活的需要,例如:魏文侯曾说过,“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孔子觉得郑卫之音的内容没有道德的约束,情感表现自由,不利于培养以仁、礼为内容的道德品质,对人格培养起不到积极作用,不利于社会教化,所以要杜绝。孔子推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要求音乐情感体验与外在表现应保持和谐一致的状态,所以对郑声提出强烈批评,这反映出孔子追求“仁、和”之美的鲜明艺术主张。
2 “尽善尽美,美善统一”的评价标准
孔子认为,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应该是“美”和“善”的,内容对道德教化有意义的是“善”的,艺术形式表现的中庸是“美”的。《论语·八佾》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认为《韶》乐的内容与形式是尽善尽美的,而《武》的音乐形式很好但是内容过于暴力是不“善”的。音乐不仅要好听,还要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符合仁德的才是善。而中和之美则是孔子对“乐”所要求的“美”的标准。
五 孔子“乐教”的德育功能
孔子的“乐教”思想是和他的道德伦理观念结合起来的,他强调“乐教”的道德性,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仁”的内涵,丰富了音乐的功能,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和表情达意的方式,还作为传递其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
从早期的音乐史料我们可以看出,“乐”在宗教祭祀活动中,乃是作为辅助“礼”的媒介,即在宗教祭祀活动的需求下,“乐”扮演着从属“礼”的角色。然而,礼乐活动在进入周初时,其所传递的理念与功能,就逐渐显示出“德”的人文精神。《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载:礼乐,德之则也。礼乐制度是以“德”作为依据,客观的礼乐当依据道德而作。这是西周礼乐制度的实践,也是礼乐制度人文意识呈现的结果。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有礼必有乐,乐附于礼,而乐在诸多艺术种类中独居至尊地位。乐在社会教化中起到重要作用,历代统治者也把它作为政治的教化工具,净化人的思想。
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诗、礼、乐主要进行学生的道德、情操、人格培养。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一思想贯穿孔子的教学始终。朱熹注释:“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人。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集注》)朱熹从诗、礼、乐各自的特点出发,解释它们在培养人的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及相互联系。“兴于诗”,是指人们通过诗的学习掌握其声律来激发对道德修养的情趣;“立于礼”,是指通过礼仪的学习来实践和体验道德行为与情感;“成于乐”,是人通过乐教在道德上更加完善,得以完成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孔子非常重视“乐教”的道德作用,因为它可以辅助完成对人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过于理性,而乐教则能够通过艺术审美活动把道德情感引入乐的境界,进而转化为“美德”,达到德育的目的。孔子将乐教视为教育完成的最后阶段,孔子所传承、发展的乐教思想是提高人生修养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且也是艺术最高境界的体现,更是对人格自身的完善。
六 “知行合一”的“乐教”实践过程
孔子以“文、行、忠、信”来进行教学,其中实践是孔子教学的重点之一。孔子“知行合一”的思想主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孔子的弟子在生活中也见习着孔子乐教的教诲。《论语·阳货》中有记载:孔子的学生子游在武城做官时,提倡礼乐。孔子到武城听到乐器的弹奏和优雅的歌唱,就对子游说:“割鸡焉用牛刀!”子游说:“君子学礼乐能够善待别人,百姓学礼乐有利于管理。”孔子对学生在实践他的乐教思想的行动非常赞许。
其二,孔子高深的音乐修养,展现了他乐教思想背后深厚的音乐实践基础。他既有一定的音乐演奏本领,也有着高超的音乐审美能力。
其三,孔子“正乐”的音乐实践行为。孔子还从事正乐的工作,晚年时孔子回到鲁国,鉴于“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而从事订正典籍的工作,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并通过整理,使《诗经》305篇都能合乐弦歌,“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使人歌,善,则使复之,然后知之。”(《史记·孔子世家》)他整理《诗》时,就是按乐曲的性质编为《风》、《雅》、《颂》三部分。
综上所述,孔子的“乐教”思想的主要内容为:以“有教无类”作为培养对象,以培养有道德有修养的仁义之人作为基础目标,最终通过“乐教”培养学生个人素质以便与社会秩序相协调统一来实现“为政以德”的社会目标。在音乐教学的内容上,孔子以《乐经》为教材,以礼乐教育为主要环节,在“乐教”中结合“礼教”、“诗教”进行教学,以“仁”的思想作为核心,在他的“乐教”过程中以“仁、和”、“中和”之美作为音乐的审美标准。孔子的“乐教”思想是其在乐教实践中形成的,孔子在音乐教学中一贯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知行合一”的理念,真正做到了名符其实的言传身教。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孔子“乐教”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3] 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版。
[4] 蔡仲德:《音乐之道的探索——论中国音乐美学史及其他》,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5] 张前、王次诏:《音乐美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6] 贺志朴、姜敏:《艺术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 王安国:《从实践到决策——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花城出版社,2005年版。
[8]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9] 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
[10] 汪毓和:《中国现代音乐史纲(1949-1986)》,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
[11] 孙继南:《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作者简介:惠芳,女,1981—,江苏邳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声乐教学,工作单位: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关键词:“乐教” 尽善尽美 德育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诞生于春秋末年的孔子(前551-前479)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中国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和奠基人。孔子的思想影响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在用学术的眼光去看待孔子的同时,也要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解释孔子,孔子的思想具有时代超越性,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孔子的时候,我们要说,我们依然需要孔子的思想,这是中华民族的财富。孔子主张复兴“周礼”,他将《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成为了中国传统教育的一种模式。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乐教传统,乐教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财富,需要我们去继承和发展。本文从孔子乐教思想的培养对象、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对其作全面论述。
一 孔子“乐教”的培养对象
《论语·卫灵公》:“子曰:‘有教无类。’”孔子认为教育要不分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主张扩大教育对象,提出“性相近”的观点,从理论上揭示了贵族和平民在生理和心理素质方面没有本质的差别,平民通过教育培养同样能够成才。孔子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西周时期“六艺”是贵族子弟必修的课程,也是贵族子弟享有的特权。“礼不下庶人”,处在被压迫地位的平民,不可能受到系统的乐教。因为“乐教”既是高级课程,也是一种艺术享乐,所以惟贵族子弟方能获此特权。
到了春秋战国,官学失守,学术下移,私人讲学之风兴盛,“乐”才有机会在民间推行。而孔子对私学的影响,超过了他的前人和同时代人。孔子把贵族教育变成平民教育,把贵族教育的内容作了斟酌损益,变成适合教育新兴阶级“士”的教育内容——赋予“六艺”新的内容与思想,这是教育史上的一场大革命。孔子弟子在“乐”上有造诣,见于经传的有:“点,尔何如?鼓瑟稀,锵尔,舍瑟而作”(《论语·先进》),这也映证了孔子“性相近”的观点。
二 孔子“乐教”的培养目标
从孔子的教育目标及实现过程来看,一个完整的教育目标基本上包括基础目标、社会目标两个方面。孔子“乐教”的基础目标是培养有道德有修养的仁义之人。音乐教育与培养人的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并且是培养完整人的最后阶段。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在《论语·泰伯》中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认为,一个人想成为“成人”,首先以学道为志向,其次要遵循德,再次要归依于仁,最后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艺”能。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游于艺”的“艺”指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在孔子《论语》中有严格的界定与注解。《论语·述而》中阐述的“游于艺”的“艺”虽小于后世所说的艺术,但包含了当时和后世所说的艺术全部内容。“游于艺”,一方面是孔子劝说君子对于“六艺”技能训练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则更强调了掌握技术技巧后自如的运用境界。所以与孔子提出的“成于乐”相比,前者是指对“六艺”规律性技能的熟练掌握,一个人才真正获得自由的创造能力;后者“成于乐”则强调“乐”对人的道德伦理上的作用,强调心灵与伦理的交融。而其社会目标则是通过对人的教化培养来实现安邦治国的目的。
三 孔子“乐教”与“诗教”融合教学
孔子教《乐》非常重视与《诗》的配合,所谓“诗乐同物”,《诗》即《诗经》,《诗》作词,《乐》来作曲调。“《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史记·孔子世家》)在孔子的“乐教”中,诗与乐是结合在一起的。《汉书·艺文志》云:“《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从《乐记》中可以看出诗、歌、舞与乐之间的关系:诗歌表达人的思想感情,诗歌又用歌曲表达出来,然后用舞蹈来表达歌曲的意境,这三者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可以从孔子的“诗教”中探索“乐教”的内容,同时孔子融合式的教学内容体系对中国当代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上有着启发性的意义。
四 孔子“乐教”的核心思想“仁、和”的指导原则
孔子“仁”的思想在其“乐教”中,体现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和“尽善,尽美”之中。
1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
孔子评论《关睢》,认为它欢乐而不放纵,悲哀而不伤痛,情感的表达十分恰到好处。孔子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应该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其审美观点继承了西周末以来的“和”“同”的范畴。从孔子赞美《关睢》一诗中我们发现,孔子强调“中和”之乐的审美观,显然是借助“中和”的“乐教”思想来成就理想的道德人格。他对《诗经》的总评论是“《诗》三百,一言以敝之,曰‘思无邪’”。‘无邪’是中和之美的具体表现。《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说明孔子非常重视内容与形式的配合。这种以中和为美及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美学观点,也就使得孔子更注重雅乐在陶冶人们道德情操、促进人们性格完善上的作用。《礼记·儒行篇》曰:“歌乐者,仁之和也。”“仁”与“和”相统一的境界,即艺术与道德的融合。
孔子对郑声的态度,反映他的“中和”思想。孔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司马迁说:“郑卫之曲动而心淫。”(《史记·乐书》)其实,郑声确实在当时迎合了官僚阶层的腐败生活的需要,例如:魏文侯曾说过,“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孔子觉得郑卫之音的内容没有道德的约束,情感表现自由,不利于培养以仁、礼为内容的道德品质,对人格培养起不到积极作用,不利于社会教化,所以要杜绝。孔子推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要求音乐情感体验与外在表现应保持和谐一致的状态,所以对郑声提出强烈批评,这反映出孔子追求“仁、和”之美的鲜明艺术主张。
2 “尽善尽美,美善统一”的评价标准
孔子认为,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应该是“美”和“善”的,内容对道德教化有意义的是“善”的,艺术形式表现的中庸是“美”的。《论语·八佾》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认为《韶》乐的内容与形式是尽善尽美的,而《武》的音乐形式很好但是内容过于暴力是不“善”的。音乐不仅要好听,还要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符合仁德的才是善。而中和之美则是孔子对“乐”所要求的“美”的标准。
五 孔子“乐教”的德育功能
孔子的“乐教”思想是和他的道德伦理观念结合起来的,他强调“乐教”的道德性,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仁”的内涵,丰富了音乐的功能,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和表情达意的方式,还作为传递其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
从早期的音乐史料我们可以看出,“乐”在宗教祭祀活动中,乃是作为辅助“礼”的媒介,即在宗教祭祀活动的需求下,“乐”扮演着从属“礼”的角色。然而,礼乐活动在进入周初时,其所传递的理念与功能,就逐渐显示出“德”的人文精神。《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载:礼乐,德之则也。礼乐制度是以“德”作为依据,客观的礼乐当依据道德而作。这是西周礼乐制度的实践,也是礼乐制度人文意识呈现的结果。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有礼必有乐,乐附于礼,而乐在诸多艺术种类中独居至尊地位。乐在社会教化中起到重要作用,历代统治者也把它作为政治的教化工具,净化人的思想。
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诗、礼、乐主要进行学生的道德、情操、人格培养。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一思想贯穿孔子的教学始终。朱熹注释:“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人。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集注》)朱熹从诗、礼、乐各自的特点出发,解释它们在培养人的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及相互联系。“兴于诗”,是指人们通过诗的学习掌握其声律来激发对道德修养的情趣;“立于礼”,是指通过礼仪的学习来实践和体验道德行为与情感;“成于乐”,是人通过乐教在道德上更加完善,得以完成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孔子非常重视“乐教”的道德作用,因为它可以辅助完成对人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过于理性,而乐教则能够通过艺术审美活动把道德情感引入乐的境界,进而转化为“美德”,达到德育的目的。孔子将乐教视为教育完成的最后阶段,孔子所传承、发展的乐教思想是提高人生修养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且也是艺术最高境界的体现,更是对人格自身的完善。
六 “知行合一”的“乐教”实践过程
孔子以“文、行、忠、信”来进行教学,其中实践是孔子教学的重点之一。孔子“知行合一”的思想主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孔子的弟子在生活中也见习着孔子乐教的教诲。《论语·阳货》中有记载:孔子的学生子游在武城做官时,提倡礼乐。孔子到武城听到乐器的弹奏和优雅的歌唱,就对子游说:“割鸡焉用牛刀!”子游说:“君子学礼乐能够善待别人,百姓学礼乐有利于管理。”孔子对学生在实践他的乐教思想的行动非常赞许。
其二,孔子高深的音乐修养,展现了他乐教思想背后深厚的音乐实践基础。他既有一定的音乐演奏本领,也有着高超的音乐审美能力。
其三,孔子“正乐”的音乐实践行为。孔子还从事正乐的工作,晚年时孔子回到鲁国,鉴于“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而从事订正典籍的工作,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并通过整理,使《诗经》305篇都能合乐弦歌,“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使人歌,善,则使复之,然后知之。”(《史记·孔子世家》)他整理《诗》时,就是按乐曲的性质编为《风》、《雅》、《颂》三部分。
综上所述,孔子的“乐教”思想的主要内容为:以“有教无类”作为培养对象,以培养有道德有修养的仁义之人作为基础目标,最终通过“乐教”培养学生个人素质以便与社会秩序相协调统一来实现“为政以德”的社会目标。在音乐教学的内容上,孔子以《乐经》为教材,以礼乐教育为主要环节,在“乐教”中结合“礼教”、“诗教”进行教学,以“仁”的思想作为核心,在他的“乐教”过程中以“仁、和”、“中和”之美作为音乐的审美标准。孔子的“乐教”思想是其在乐教实践中形成的,孔子在音乐教学中一贯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知行合一”的理念,真正做到了名符其实的言传身教。从历史的发展角度看,孔子“乐教”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3] 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版。
[4] 蔡仲德:《音乐之道的探索——论中国音乐美学史及其他》,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5] 张前、王次诏:《音乐美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6] 贺志朴、姜敏:《艺术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 王安国:《从实践到决策——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花城出版社,2005年版。
[8]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9] 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
[10] 汪毓和:《中国现代音乐史纲(1949-1986)》,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
[11] 孙继南:《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作者简介:惠芳,女,1981—,江苏邳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声乐教学,工作单位: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