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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国际非传统安全问题之间的相互转化日益频繁,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不应将目标局限于反恐合作,还要推进禁毒、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多领域的司法合作。这不仅是由于几种类型的国际犯罪相互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更是由于国际法律机制需要一个完整的自洽性结构以提升组织自身的运作效率。因此解析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与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共生关系,基于现有国际反恐警务合作机制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的基础之上,寻求更为完善的全面反恐机制是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