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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向这部累计发行量超过4亿多册的辞书叫板之后,2006年12月初,陈丁祥收到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虽然这份长达6000多字的判决书确认《新华字典》为合格图书,没有支持陈丁祥退还购书款、加倍补偿的请求,但判决又要求商务印书馆向陈丁祥支付1980元的勘误补偿费,表明法院对其劳动和诉讼给予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