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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设目标、效益以及退耕还林之前的状况和退耕还林后的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介绍了大帽山农场退耕还林工作实施的状况,对厦门市这一工作的力度进行了评估,并为后续工作的深入进行提供借鉴意见。
关键词 退耕还林;大帽山农场;建设;福建厦门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促进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厦门市政府确定了退耕还林工作思路。为确保工作成效,现就大帽山农场退耕还林工作进行探析,旨在为厦门市退耕还林提供借鉴。
1大帽山农场基本概况
大帽山农场位于厦门市东北部、翔安区的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18°16’20″~118°20’30″,北纬24°45’~24°50’,三面与南安市接壤,距厦门市区60km,距翔安22km。大帽山农场属低山丘陵地貌,最高海拔704m,最低海拔64.5m,场部海拔300m,土壤为发育于花岗岩的砖红壤性红壤和砂壤,土层深厚,pH值为5~6,有机质含量为1%~2%。属南亚热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21℃,绝对低温-1℃,年平均降雨量为1 442.4 mm,全年平均日照2 183.8h,无霜期352d,春夏多雾。境内有罗田溪、锄山溪等小溪流自西北向东南注入南安市与本场接壤的大型石壁水库中,有1万立方米以上小山塘14座,小二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座,总库容500万立方米,罗田溪源头有10余千米植被茂盛峡谷。农场经营总面积2 312hm2,林业用地1 759hm2,有林地1 508hm2,生态公益林927hm2(水源涵养林222hm2、水土保持林705hm2),以经济林果树为主的商品林544hm2,全场森林覆盖率65.2%。辖区植被茂盛,覆盖率为80%,以马尾松、相思树为主兼有铁芒萁、杜鹃花等。
农场创建于1958年,属国有农垦企业。农场职工主要经营种植和养殖业,主要种植水稻、地瓜、大蒜、花生、蔬菜等;养殖业主要是山地养鸡、畜牧及家禽养殖。2003年12月农场事权下放翔安区,属区级直属企业,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1 08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809万元,第三产业289万元,全年亏损6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社会养老保险48万元),职工年人均收入2 960元,今年预计人均收入3 200元,低于厦门市市民最低保障水平,属于厦门贫困的边远山区。农场辖有4个管区,16个自然村,1 006户,人口4 250人,现有管理人员17人(其中国家干部身份2人),退休管理人员30人,在册职工1 759人(其中退休524人),其中参加社保211人,未参加社保1 024人,占全市农场未参加社保人员90%以上,另外还有非职工2 491人。据统计,农场职工、村民外出打工900多人,占农场总人口近1/5。农场场部设3个办公室(即社会事务办、综合办、生产经营办),2个卫生医疗点,2个小学教学点(即大帽山小学、育才小学),在校职工38人,在校生450人。场内有县乡道11.4km(4.1km水泥道路),正在实施建设的农场主干道水泥道路7.8km,连接各村村道22km。辖区内有唐代古刹甘露寺和哪吒太子宫。
大帽山农场系我市边远地区,现有耕地地势较高,坡度较大,面积较为分散,通过几十年耕作,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地力衰退,单位面积产量低。本方案以《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1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重点水源保持和边远山区移民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厦府[2005]295号)、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翔安区大帽山农场造福工程工作方案的请示(翔委[2005]85号)为依据,实行退耕还林,加强水土保持,以减少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退耕还林工程将与林分改造结合起来,营造生态林、景观林,将建设成为具有厦门特色的全省一流的森林公园。
2指导思想和原则
2.1指导思想
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导,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的措施,加快退耕还林,从根本上扭转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大帽山建成厦门城市的生态屏障,为实施森林公园工程奠定基础。
2.2指导原则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增收及地方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逐年落实、注重实效;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社会支持、造福群众;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3建设目标与任务
3.1建设目标
按照厦门市委提出的“加大对老区、边远山区扶贫开发和实施‘造福工程’的力度”要求,通过采取退耕还林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良好的生态风景林,全面推动大帽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
3.2建设任务
在大帽山160hm2耕地基础上,建设133.3hm2景观生态林(2008年建设66.7hm2,2009年建设66.7hm2)。
3.2.1道路、河流两侧绿化带。按照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合理搭配植物材料,乔灌花草相结合,注重乔木、亚乔木、花灌木的空间立体配置和植物色彩的季相变化。主要公路、河道两侧和主要道口、桥头周边及重点地段要营造一定规模的景点,达到“绿不断线,景不断链”、一路一个特色的生态景观效果。
3.2.2以人为本,立地成景。构造微地形,划分功能区,要有供游人休闲和娱乐的设施,达到四季有花草、四季常青的景观效果。
3.2.3以乔木为主,突出森林景观,满足人们回归大自然的需求。
3.2.4优化配置。按照“多树种、多植物、多层次、多色彩”的要求,采取自然组团式配置,以乔木为主体,加大花灌木比例,减少人工痕迹。原则上每6.7hm2绿化面积内至少要有5种以上主要乔木树种,花灌木树种不少于20种。
3.2.5高质量施工。
3.2.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灌排水、林木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设施建设。
3.2.7林木绿地养护管理,生态林初选专业队伍管护,合同制管理。
3.3建设要求
为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建设,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依据大帽山的地形地貌、海拔、气候和土壤差异,制定大帽山退耕还林作业设计。
4效益评估
4.1增加农民收入,解决贫困问题
退耕还林,农民实行搬迁安置,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大帽山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4.2保水固土、涵养水源、防止土蚀、增加淡水资源
退耕还林后,可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保水固土、水源涵养,防止水蚀、土蚀、风蚀的能力。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绿地内降水10%被树冠截留,10%被地面蒸发,5%形成地表径流,75%渗入土壤。大帽山增加生态风景林133.3hm2,成林后每年可净减少径流20万立方米,涵养水源200万立方米。
4.3医疗保健作用
森林具有吸碳制氧、杀菌滞尘、吸收有毒气体、减轻嗓音等功效,森林中有丰富的阴氧离子。据统计,森林中的阴离子高达1 000~2 000个/cm3,而街道仅为80~150个/cm3。开展登山保健,倡导“森林浴”,可增强健康活力。大帽山生态风景林可引导森林旅游,成为“森林医院”,有利于居民的身心健康。
5主要保障措施
5.1工程管理
5.1.1实行项目责任制。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退耕还林专项工作,大帽山农场作为项目责任人,对退耕还林的数量、质量、效益和管理负全责,并实行项目管理终身负责。
5.1.2实行工程监理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即由农场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全过程,包括进度、质量、资金三方面进行监理。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
5.1.3严把检查验收关。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挑选技术精、责任心强的林业专业人员从事检查验收工作,完善检查验收的内容,依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严格核查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等主要指标,检查种苗质量、作业设计及建档立卡等基础工作。
5.2科技支撑
依托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结合退耕还林实际,将现有的科技成果耐旱树种及良种壮苗繁育技术、退耕还林典型造林技术模式、植物生长促进剂、造林技术等组装配套于工程建设生产实际中去,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确保造林质量。
5.3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费
退耕还林实施第4年起,由政府按225元/hm2的标准实行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费,每年3万元。
6致谢
本文承厦门市林业工作站林志伟工程师大力指导,特此感谢!
关键词 退耕还林;大帽山农场;建设;福建厦门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促进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厦门市政府确定了退耕还林工作思路。为确保工作成效,现就大帽山农场退耕还林工作进行探析,旨在为厦门市退耕还林提供借鉴。
1大帽山农场基本概况
大帽山农场位于厦门市东北部、翔安区的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18°16’20″~118°20’30″,北纬24°45’~24°50’,三面与南安市接壤,距厦门市区60km,距翔安22km。大帽山农场属低山丘陵地貌,最高海拔704m,最低海拔64.5m,场部海拔300m,土壤为发育于花岗岩的砖红壤性红壤和砂壤,土层深厚,pH值为5~6,有机质含量为1%~2%。属南亚热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21℃,绝对低温-1℃,年平均降雨量为1 442.4 mm,全年平均日照2 183.8h,无霜期352d,春夏多雾。境内有罗田溪、锄山溪等小溪流自西北向东南注入南安市与本场接壤的大型石壁水库中,有1万立方米以上小山塘14座,小二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座,总库容500万立方米,罗田溪源头有10余千米植被茂盛峡谷。农场经营总面积2 312hm2,林业用地1 759hm2,有林地1 508hm2,生态公益林927hm2(水源涵养林222hm2、水土保持林705hm2),以经济林果树为主的商品林544hm2,全场森林覆盖率65.2%。辖区植被茂盛,覆盖率为80%,以马尾松、相思树为主兼有铁芒萁、杜鹃花等。
农场创建于1958年,属国有农垦企业。农场职工主要经营种植和养殖业,主要种植水稻、地瓜、大蒜、花生、蔬菜等;养殖业主要是山地养鸡、畜牧及家禽养殖。2003年12月农场事权下放翔安区,属区级直属企业,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1 08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809万元,第三产业289万元,全年亏损6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社会养老保险48万元),职工年人均收入2 960元,今年预计人均收入3 200元,低于厦门市市民最低保障水平,属于厦门贫困的边远山区。农场辖有4个管区,16个自然村,1 006户,人口4 250人,现有管理人员17人(其中国家干部身份2人),退休管理人员30人,在册职工1 759人(其中退休524人),其中参加社保211人,未参加社保1 024人,占全市农场未参加社保人员90%以上,另外还有非职工2 491人。据统计,农场职工、村民外出打工900多人,占农场总人口近1/5。农场场部设3个办公室(即社会事务办、综合办、生产经营办),2个卫生医疗点,2个小学教学点(即大帽山小学、育才小学),在校职工38人,在校生450人。场内有县乡道11.4km(4.1km水泥道路),正在实施建设的农场主干道水泥道路7.8km,连接各村村道22km。辖区内有唐代古刹甘露寺和哪吒太子宫。
大帽山农场系我市边远地区,现有耕地地势较高,坡度较大,面积较为分散,通过几十年耕作,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地力衰退,单位面积产量低。本方案以《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1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重点水源保持和边远山区移民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厦府[2005]295号)、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翔安区大帽山农场造福工程工作方案的请示(翔委[2005]85号)为依据,实行退耕还林,加强水土保持,以减少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退耕还林工程将与林分改造结合起来,营造生态林、景观林,将建设成为具有厦门特色的全省一流的森林公园。
2指导思想和原则
2.1指导思想
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导,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的措施,加快退耕还林,从根本上扭转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大帽山建成厦门城市的生态屏障,为实施森林公园工程奠定基础。
2.2指导原则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增收及地方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逐年落实、注重实效;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社会支持、造福群众;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3建设目标与任务
3.1建设目标
按照厦门市委提出的“加大对老区、边远山区扶贫开发和实施‘造福工程’的力度”要求,通过采取退耕还林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良好的生态风景林,全面推动大帽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
3.2建设任务
在大帽山160hm2耕地基础上,建设133.3hm2景观生态林(2008年建设66.7hm2,2009年建设66.7hm2)。
3.2.1道路、河流两侧绿化带。按照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合理搭配植物材料,乔灌花草相结合,注重乔木、亚乔木、花灌木的空间立体配置和植物色彩的季相变化。主要公路、河道两侧和主要道口、桥头周边及重点地段要营造一定规模的景点,达到“绿不断线,景不断链”、一路一个特色的生态景观效果。
3.2.2以人为本,立地成景。构造微地形,划分功能区,要有供游人休闲和娱乐的设施,达到四季有花草、四季常青的景观效果。
3.2.3以乔木为主,突出森林景观,满足人们回归大自然的需求。
3.2.4优化配置。按照“多树种、多植物、多层次、多色彩”的要求,采取自然组团式配置,以乔木为主体,加大花灌木比例,减少人工痕迹。原则上每6.7hm2绿化面积内至少要有5种以上主要乔木树种,花灌木树种不少于20种。
3.2.5高质量施工。
3.2.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灌排水、林木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设施建设。
3.2.7林木绿地养护管理,生态林初选专业队伍管护,合同制管理。
3.3建设要求
为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建设,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依据大帽山的地形地貌、海拔、气候和土壤差异,制定大帽山退耕还林作业设计。
4效益评估
4.1增加农民收入,解决贫困问题
退耕还林,农民实行搬迁安置,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大帽山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4.2保水固土、涵养水源、防止土蚀、增加淡水资源
退耕还林后,可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保水固土、水源涵养,防止水蚀、土蚀、风蚀的能力。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绿地内降水10%被树冠截留,10%被地面蒸发,5%形成地表径流,75%渗入土壤。大帽山增加生态风景林133.3hm2,成林后每年可净减少径流20万立方米,涵养水源200万立方米。
4.3医疗保健作用
森林具有吸碳制氧、杀菌滞尘、吸收有毒气体、减轻嗓音等功效,森林中有丰富的阴氧离子。据统计,森林中的阴离子高达1 000~2 000个/cm3,而街道仅为80~150个/cm3。开展登山保健,倡导“森林浴”,可增强健康活力。大帽山生态风景林可引导森林旅游,成为“森林医院”,有利于居民的身心健康。
5主要保障措施
5.1工程管理
5.1.1实行项目责任制。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退耕还林专项工作,大帽山农场作为项目责任人,对退耕还林的数量、质量、效益和管理负全责,并实行项目管理终身负责。
5.1.2实行工程监理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即由农场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全过程,包括进度、质量、资金三方面进行监理。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
5.1.3严把检查验收关。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挑选技术精、责任心强的林业专业人员从事检查验收工作,完善检查验收的内容,依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严格核查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等主要指标,检查种苗质量、作业设计及建档立卡等基础工作。
5.2科技支撑
依托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结合退耕还林实际,将现有的科技成果耐旱树种及良种壮苗繁育技术、退耕还林典型造林技术模式、植物生长促进剂、造林技术等组装配套于工程建设生产实际中去,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确保造林质量。
5.3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费
退耕还林实施第4年起,由政府按225元/hm2的标准实行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费,每年3万元。
6致谢
本文承厦门市林业工作站林志伟工程师大力指导,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