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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4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明确禁止和限制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的范围,强调医疗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批取消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后续实践中伦理委员会的作用和动态管理、再评价综合管理模式等未明确规定的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