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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培养21世纪具有创新性的复合型人才,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是普通高等院校(区别于专业艺术院校)音乐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从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师资队伍建设、调整课程结构、置备音乐教学设施、加强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以及教育的普及性等方面,提出了推动高校音乐素质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普通高校 音乐素质教育 音乐体系
我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应该面对现实,也就是说要有可行性。它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而不是凭空产生。同时,建立中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又应着眼于未来,而不是被现实所限制。该体系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以体现出中国特点。因为是体系,更应有极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1 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学校音乐教育
未来学校音乐教育应该形成一条不中断的线条(目前高中是断层),从幼儿园到普通大学均应开设音乐课。
高中开设音乐必修课,根据条件可开设理论、欣赏型的课(条件稍差的学校以此为主)或实践型的课(条件较好的学校以器乐、合唱课为主,结合实践也讲理论,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高中音乐课授课者除校内教师外,还可在校外选聘。大学开设选修课,计入总学分)(目前不少大学已经如此)。从小学到普通大学的音乐教材要由浅入深,系统编写,不应出现大、中学生又从头启蒙的现象。
2 多角度多层次的社会音乐教育
未来的社会音乐教育是中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大力发展,但其作用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社会音乐教育是与学校平分秋色甚至超过学校的,而我国因经济基础较差,社会音乐教育是针对学校起补充、提高等辅助作用的。除此之外,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设立艺术教育中心,师资来源于社会各方面。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也必然会发展到与发达国家同步的水平。
3 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教材
音乐教材是音乐教育体系的关键。中国普通教育体系的教材应具有如下特点:
(1)内容思想鲜明。任何社会的教育都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本社会需要的人才。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更应该重视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人才。因此,我们的教材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及各项素质的教育等内容,而这一切必须要有音乐的特点,不能是空洞的说教。
(2)地域民族性。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极为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就是汉族,因地区不同也有各种风格、色彩迥异的民间音乐,这都是国宝!我们的教材应该将这些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的精华收入并传授给学生们。只有突出了中国民族特色的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才有地位,有价值,才更容易被承认。
(3)合理科学与逻辑相结合。 教材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来编写,知识的传授应循序渐进,做到科学、系统。唱歌、欣赏、器乐训练、发声练习、视唱以及节奏训练等项目均需精心设计安排,如无合适的则应请作曲家们专门创作(我国应有专门致力于教材音乐写作的作曲家)。不应出现学生“吃不了”和“吃不饱”的现象。
(4)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的教材必须充分注意基础知识的教学,也要重视学生的实践,让他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学到知识。这就是说,我们既应重视教学的过程,也应重视教学的结果;这个过程是为结果服务的,而不是为过程而过程。学生要多参与实践(如器乐、声乐、创作训练及音乐游戏等),但最终应该是学到较系统的基础知识,不重基础知识教学的教材是不可取的。
(5)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灵活性。我国是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极不一致,故教材不能一刀切。国家教委规定“一纲多本”是很符合我们的国情的。那些作为全国大部分地区通用的教材一定要留有充分的余地,让各地编入本地的乡土教材。
4 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综合教学方法
纵观当今世界,普通音乐教育的教法五花八门,相当丰富。有德国的卡尔、奥尔夫的教学体系,有匈牙利的柯达伊教学法,有日本的铃木教学法,有瑞士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有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实际上,这些教学法与东方音乐颇有渊源关系(铃木教学法本属东方的),有的可以直接追溯至中国。而我们新的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教学方法应该是吸取上述各类教学方法的某些长处,但又主要是根据中国的实际而创立的一种方法。它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体系,它应该叫做“中国综合音乐教学法”。
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是重视旋律的,因而我们的教学法应是强调旋律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又是很重视节奏的,如各民族都有丰富的节奏乐器和纯节奏乐曲,故我们的教学法也理应重视节奏训练(这不是奥尔夫的,而是中国的);中国人几千年来极重视唱歌,我们的教学法就理应重视学生唱歌训练(这不是哥达伊的,而是中国的);中国人历来就很善于即兴的音乐创作(如民歌创编),故我们的教学法要有引导学生即兴创作的内容(这是祖传,并不稀奇古怪);中国各族人民历来能歌善舞,故我们的教学法要有唱游、律动的内容(这不是达尔克罗兹的,而是中国的)。但是要注意,中国人历来都是很重视对学生进行扎实的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的。因此,我们的教学不能是热热闹闹的花架子,而应该极端重视教学的结果,在保证结果的前提下尽量完善过程。
5 音乐教师素质的重要性
教师的思想素质好是个重要前提,在此不多谈。在业务上除应掌握必要的音乐理论、声乐(含民族声乐)、键盘、创作、中外音乐史、音乐美学等知识外,还应掌握好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学法。必须能演唱不同风格的各地民歌、戏曲、说唱,还要求会一至两种中国民族乐器(这在唱歌、欣赏、综合训练等教学中都是很需要的)。小学低年级教师还应具备创编舞蹈、律动的能力。如此,才能胜任使用“中国综合音乐教学法”的教学工作。
希望通过我个人的这些不够成熟的想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更多的音乐同仁,在音乐教育教学方面,提出或想出更多、更好的想法和意见。
参考文献:
[1]左玲玲著.音乐素质训练[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2]郁文武,谢嘉幸编著.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3]曹理著.普通音乐教育学概论[M].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1990.
关键词:普通高校 音乐素质教育 音乐体系
我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应该面对现实,也就是说要有可行性。它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而不是凭空产生。同时,建立中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又应着眼于未来,而不是被现实所限制。该体系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以体现出中国特点。因为是体系,更应有极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1 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学校音乐教育
未来学校音乐教育应该形成一条不中断的线条(目前高中是断层),从幼儿园到普通大学均应开设音乐课。
高中开设音乐必修课,根据条件可开设理论、欣赏型的课(条件稍差的学校以此为主)或实践型的课(条件较好的学校以器乐、合唱课为主,结合实践也讲理论,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高中音乐课授课者除校内教师外,还可在校外选聘。大学开设选修课,计入总学分)(目前不少大学已经如此)。从小学到普通大学的音乐教材要由浅入深,系统编写,不应出现大、中学生又从头启蒙的现象。
2 多角度多层次的社会音乐教育
未来的社会音乐教育是中国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大力发展,但其作用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社会音乐教育是与学校平分秋色甚至超过学校的,而我国因经济基础较差,社会音乐教育是针对学校起补充、提高等辅助作用的。除此之外,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设立艺术教育中心,师资来源于社会各方面。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也必然会发展到与发达国家同步的水平。
3 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教材
音乐教材是音乐教育体系的关键。中国普通教育体系的教材应具有如下特点:
(1)内容思想鲜明。任何社会的教育都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本社会需要的人才。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更应该重视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人才。因此,我们的教材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及各项素质的教育等内容,而这一切必须要有音乐的特点,不能是空洞的说教。
(2)地域民族性。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极为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就是汉族,因地区不同也有各种风格、色彩迥异的民间音乐,这都是国宝!我们的教材应该将这些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的精华收入并传授给学生们。只有突出了中国民族特色的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才有地位,有价值,才更容易被承认。
(3)合理科学与逻辑相结合。 教材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来编写,知识的传授应循序渐进,做到科学、系统。唱歌、欣赏、器乐训练、发声练习、视唱以及节奏训练等项目均需精心设计安排,如无合适的则应请作曲家们专门创作(我国应有专门致力于教材音乐写作的作曲家)。不应出现学生“吃不了”和“吃不饱”的现象。
(4)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的教材必须充分注意基础知识的教学,也要重视学生的实践,让他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学到知识。这就是说,我们既应重视教学的过程,也应重视教学的结果;这个过程是为结果服务的,而不是为过程而过程。学生要多参与实践(如器乐、声乐、创作训练及音乐游戏等),但最终应该是学到较系统的基础知识,不重基础知识教学的教材是不可取的。
(5)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灵活性。我国是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极不一致,故教材不能一刀切。国家教委规定“一纲多本”是很符合我们的国情的。那些作为全国大部分地区通用的教材一定要留有充分的余地,让各地编入本地的乡土教材。
4 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综合教学方法
纵观当今世界,普通音乐教育的教法五花八门,相当丰富。有德国的卡尔、奥尔夫的教学体系,有匈牙利的柯达伊教学法,有日本的铃木教学法,有瑞士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有美国的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实际上,这些教学法与东方音乐颇有渊源关系(铃木教学法本属东方的),有的可以直接追溯至中国。而我们新的普通音乐教育体系的教学方法应该是吸取上述各类教学方法的某些长处,但又主要是根据中国的实际而创立的一种方法。它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体系,它应该叫做“中国综合音乐教学法”。
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是重视旋律的,因而我们的教学法应是强调旋律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又是很重视节奏的,如各民族都有丰富的节奏乐器和纯节奏乐曲,故我们的教学法也理应重视节奏训练(这不是奥尔夫的,而是中国的);中国人几千年来极重视唱歌,我们的教学法就理应重视学生唱歌训练(这不是哥达伊的,而是中国的);中国人历来就很善于即兴的音乐创作(如民歌创编),故我们的教学法要有引导学生即兴创作的内容(这是祖传,并不稀奇古怪);中国各族人民历来能歌善舞,故我们的教学法要有唱游、律动的内容(这不是达尔克罗兹的,而是中国的)。但是要注意,中国人历来都是很重视对学生进行扎实的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的。因此,我们的教学不能是热热闹闹的花架子,而应该极端重视教学的结果,在保证结果的前提下尽量完善过程。
5 音乐教师素质的重要性
教师的思想素质好是个重要前提,在此不多谈。在业务上除应掌握必要的音乐理论、声乐(含民族声乐)、键盘、创作、中外音乐史、音乐美学等知识外,还应掌握好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学法。必须能演唱不同风格的各地民歌、戏曲、说唱,还要求会一至两种中国民族乐器(这在唱歌、欣赏、综合训练等教学中都是很需要的)。小学低年级教师还应具备创编舞蹈、律动的能力。如此,才能胜任使用“中国综合音乐教学法”的教学工作。
希望通过我个人的这些不够成熟的想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更多的音乐同仁,在音乐教育教学方面,提出或想出更多、更好的想法和意见。
参考文献:
[1]左玲玲著.音乐素质训练[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2]郁文武,谢嘉幸编著.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3]曹理著.普通音乐教育学概论[M].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