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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电针联合牵张法对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jury, SCI)后痉挛性膀胱安全容量的影响。
方法本研究为随机对照研究。将符合纳入标准的山东省交通医院康复医学科90例住院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3组各30例。药物治疗组口服酒石酸托特罗定片(2 mg,2次/d),电针组采用电针治疗,电针联合牵张组采用牵张法配合电针治疗,均治疗30 d。以膀胱安全容量和有效率评价疗效。
结果药物组[(273.20±84.63)ml比(179.50±59.07)ml,t=4.973]、电针组[(308.23±87.45)ml比(169.17±54.58)ml,t=7.389]、电针联合牵张组[(376.37±125.08)ml比(167.40±61.56)ml,t=8.210]膀胱安全容量均较同组治疗前增加,其中电针联合牵张组与药物组、针刺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药物治疗组、电针组、电针联合牵张组有效率分别为60.0%(18/30)、83.3%(25/30)、93.3%(28/30),药物治疗组与电针组、电针联合牵张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4.022、9.317,P均<0.05)。
结论药物治疗、电针治疗以及电针联合牵张治疗均可改善SCI后痉挛性膀胱患者的膀胱安全容量,但电针联合牵张治疗优于药物或电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