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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最后手段或措施,系最难解决的问题。造成重建困难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者有如下五个方面:(1)传统所有权观念的束缚。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系分属于各业主所有,其与一般的单独所有权无异。业主基于对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于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并排除他人的干涉(《物权法》第71条)。因此,欲对整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拆除而予以重建,原则上必须经全体业主的同意方可为之,但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乃有相当的困难。(2)重建所需费用筹措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