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四年半来,曾成杰在看守所写了上千页的汇报材料力图绝处逢生。
曾成杰是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总裁,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曾成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余元,集资诈骗金额近8.3亿元。主犯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目前正在死刑复核期。
曾成杰曾经是湖南商界的风云人物,因与吴英案类似,曾成杰案也被称之为“湖南版吴英案”。他的辩护律师王少光表示,曾成杰集资是当地政府鼓励的,而不是像吴英那样的自主行为。既然吴英罪不致死,曾成杰又何至于死?
大佬前传
出生在湖南新邵农村的曾成杰高中毕业就做了包工头,用10年时间在吉首承包了30多个单位、60多栋楼房的工程。??2005年12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曾成杰接过“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的金色奖牌。《湖南日报》为此撰文称赞:“全国才10个啊!我们湘西企业界真有能人!”
《湖南日报》还称,“曾成杰非常有胆识、恒心!白手起家自不必说,开发‘三馆’吉首旧城改造工程更是让我们瞠目结舌!”
“当初他拿出开发州、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三馆’项目策划方案时,我们认为拆迁难度、资金周转难度那么大,都说它是天方夜谭。”时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孙国荣回顾道。
“三馆”地段是吉首老城区最繁华区域,是得天独厚的商业用地位置。2003年6月,湘西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把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电力宾馆、东方红市场等实行整体开发,提高吉首旧城改造的水平,简称“三馆项目”。拿下这个项目,曾成杰和范吉湘的三馆公司也就此成立。
“这个工程风险性、压力太大,你还是别干了!”多名同事劝阻曾成杰。
但是曾成杰仍一意孤行,他找到时任州长杜崇烟的弟弟杜崇旺寻求帮助,并且许诺利益回报,开工后银行贷款不顺,他把早期10多年挣下的钱一网打尽,还到处向亲戚朋友“搜刮”。出于对他的信任,亲友们硬是咬紧牙关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托付”给了他。
湘西34.5亿元集资案的祸根就此埋下。
融资狂潮
2000年后的湘西,房地产开发的升温正朝着狂热奔跑。“大刀阔斧地出台改革政策,放活和培育这一支新产业”的领导指示得到了贯彻,“必须突破观念和政策的大壁垒”的决心,也得到了体现。融资就是最明显的一点。
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为当年全州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措施。2001年,州政府明确,自治州“十五”计划六大筹资渠道之一便是“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建设”,并首次系统阐述了对民间融资的具体要求。
在其后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报告连续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是“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2005年的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善于公司运作,敢于举债建设”、“开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破解基础设施制约”。同年的州发改委计划草案报告中也把“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作为筹集项目资金的三大措施之一。
据了解,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绝大多数家庭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以及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的企业近百家。据媒体报道,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
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的《对当前湘西州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写道:2004年以来,在银行贷款难的大背景下,湘西州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实体纷纷通过民间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尤其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和拉动,湘西州民间借贷总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游离于主体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
在超常发展的背后,也有虚假的繁荣,最明显的体现是房地产市场。短短几年内,吉首的房价从800元/平方米涨到2000元/平方米,而该市城镇居民月均收入不到千元。有当地官员认为,整个集资案更像是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的“共谋”。
曾成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始他的“宏伟事业”的。
当时,“三馆工程”完全超出了曾成杰的自有资金规模,随着工程的进展,融资已经停不下来,资金链一旦断掉,后果更加恐怖。作为旧城改造的形象工程,这个高歌猛进的项目也不可能停下来。
生死激辩
摁住湘西融资风潮的最终还是政策导向。
2008年6月,湘西州委、州政府采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要求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挤兑风潮。2008年9月,吉首福大房地产公司部分集资者因无法收回集资款,到州政府告状,此后的一系列事件使得湘西州政府下决心整顿,“融资活动”最终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2008年10月2日晚,吉首市政府召开22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的议题是对涉及集资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市政府请来的22家资产评估公司也参加了会议,近百人出席。
会议进行到晚上九点钟时,四五十名特警踹门而入,他们手端冲锋枪、头戴钢盔把整个会场全部包围了,齐声令下,“不许动!双手抱头,把身上口袋里的所有物品和手机、提包等全部摆到会议桌上。”
此时,主席台上的一名市领导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警察?是谁带队?”接着一个穿便衣的人,手里拿着一张名单走上台就宣读执行命令,他说受省政府102专案组的委派将下列人员监视居住。
2008年11月11日,被扣押的人员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22个公司每个公司有十人左右,由专案组指令22个地市公检法办案,并分别由各办案人员自行安排羁押场所。 湖南省高级法院依据华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认为,截至2008年9月30日,三馆公司集资总金额为34.5亿元,涉及24238人,累计达57759人次。扣除已还本息,集资诈骗额近8.3亿元,直接给群众造成损失6.2亿元。华信的会计鉴定还显示,三馆公司资产总计7.7亿元,负债18亿元,资不抵债。
“三馆公司的资产,二审结束后评估仍未进行,但是实际早已被拍卖,这说明三馆公司应该有资产评估报告,但却被人隐匿起来,没有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2012年年底,王少光两次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调取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资产拍卖资料并开庭质证的请求。
2013年3月,王少光获得了关键证据——《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复印件,该报告由吉首市政府委托湖南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其编号为:开元(湘)评咨报字[2008]第002号。这份以200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报告显示,三馆公司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8.29亿元,清算价值为6.47亿元。
检方认为,案发后吉首市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了一次集体评估,其他涉案人员均看到了相关公司的评估报告,唯独三馆公司的评估报告被长期隐匿。
一审法院曾在该案补充侦查建议函中,提出以下建议:本案集资款的使用不清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本案缺少三馆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情况的鉴定。在判决中也指出了本案未对三馆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便已经被变卖。
但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都未坚持以上意见,而将《司法会计鉴定书》作为确定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的关键证据。
湘西州政府《团结报》2009年1月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馆公司资产的拍卖价为10亿元以上,按照湖南政府处理湘西民间融资“只还本金、不计算利息”的政策偿还了7.1亿元集资本金,那么尚有2.8877亿元的盈余。王少光认为,公诉机关所诉的“三馆公司给融资群众造成6.2亿元的经济损失”实属无稽之谈。
此外,陈兴良、张明楷、曲新久等四位法学家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认为:“三馆公司对外集资的决策由公司集体做出或者公司负责人依据公司决策程序做出,集资所得款归单位使用,应认定集资行为系单位行为,构成单位犯罪,而不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据了解,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自然人犯“集资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在湘西多起集资案件中,亦有多个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认定构成单位犯罪。
王少光提出,曾成杰所融资资金全部用于湘西州政府的重点工程和形象工程,还将经营活动的收入再次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总额达5784万元之多。曾成杰集资也计划按约定返还集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因此,曾成杰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是构成充满争议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且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命悬一线
“曾成杰最适合充当掀起集资狂潮的湘西地方政府的替罪羊,因为三馆项目是当地政府主抓的形象工程,政府在三馆公司设有指挥部,与三馆公司一起办公,政府责任无可推脱;三馆公司有优良的资产可变卖,政府可以用来补窟窿;不排除个别人想借变卖三馆公司的优良资产之际,从中渔利。” 王少光说。
2008年后,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陆续开审,曾成杰的妻子邓友云和大女儿曾正全部涉及其中。一审和二审,邓友云从10年改判5年6个月,曾正从10年改判为7年,只有曾成杰,2011年的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是死刑。曾成杰委托律师带出了厚厚的申诉辩解材料,每一份都摁上手印。
“阅卷之后,简直倒吸一口凉气。”王少光说,政府的决策失误,最后怎么能都由企业买单?“从材料里,看到的是曾成杰对于工程项目本身的热爱,在三馆项目里投入的巨大热情。你想不到他的生活过得有多节俭,他的司机在笔录里作证,他到外地出差都是走夜路,在车里睡过去,天亮自己去办事,给司机开个房休息,办完就马上赶回吉首。” 王少光说。
曾成杰在给子女的信中说:“爸爸和姐姐是2008年12月18日被逮捕的;妈妈是2009年1月17日被逮捕的;公司还有些高管人员也大都在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7日之间被逮捕。可是处理资产日期是2009年1月6日,那个时候,爸爸和姐姐才被逮捕18天,其他高管人员至1月17日才逮捕,而提前了11天就把三馆公司的资产秘密处置了。”
曾成杰还说,自己苦心经营的吉首商贸大世界项目24万多平米,地处吉首市区最繁华的地带,底层商铺价每平方3万多元;邵阳新建的五星级大酒店30层,占地55亩,建筑面积七万多平方米,当时只差两个月就营业了;贵州矿山方圆十公里的采矿权和厂房设备以及东北冶炼厂等项目,当时评估价值23.8亿元,却在自己被关押之后不到三个月就秘密处置了。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认为,“非法集资”让很多投资者尝到甜头,也让不少投资者倾家荡产,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但是,更加危险的是政府对集资现象不做法律的规制,欲擒故纵,欲取欲求,让苦无出路的民间资本无所适从。也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人们才对吴英、更对曾成杰寄予同情。
现在,曾成杰已经写好了遗书,他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生死一线间。
曾成杰是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总裁,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曾成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余元,集资诈骗金额近8.3亿元。主犯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目前正在死刑复核期。
曾成杰曾经是湖南商界的风云人物,因与吴英案类似,曾成杰案也被称之为“湖南版吴英案”。他的辩护律师王少光表示,曾成杰集资是当地政府鼓励的,而不是像吴英那样的自主行为。既然吴英罪不致死,曾成杰又何至于死?
大佬前传
出生在湖南新邵农村的曾成杰高中毕业就做了包工头,用10年时间在吉首承包了30多个单位、60多栋楼房的工程。??2005年12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曾成杰接过“中国企业改革十大杰出人物”的金色奖牌。《湖南日报》为此撰文称赞:“全国才10个啊!我们湘西企业界真有能人!”
《湖南日报》还称,“曾成杰非常有胆识、恒心!白手起家自不必说,开发‘三馆’吉首旧城改造工程更是让我们瞠目结舌!”
“当初他拿出开发州、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三馆’项目策划方案时,我们认为拆迁难度、资金周转难度那么大,都说它是天方夜谭。”时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孙国荣回顾道。
“三馆”地段是吉首老城区最繁华区域,是得天独厚的商业用地位置。2003年6月,湘西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把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电力宾馆、东方红市场等实行整体开发,提高吉首旧城改造的水平,简称“三馆项目”。拿下这个项目,曾成杰和范吉湘的三馆公司也就此成立。
“这个工程风险性、压力太大,你还是别干了!”多名同事劝阻曾成杰。
但是曾成杰仍一意孤行,他找到时任州长杜崇烟的弟弟杜崇旺寻求帮助,并且许诺利益回报,开工后银行贷款不顺,他把早期10多年挣下的钱一网打尽,还到处向亲戚朋友“搜刮”。出于对他的信任,亲友们硬是咬紧牙关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托付”给了他。
湘西34.5亿元集资案的祸根就此埋下。
融资狂潮
2000年后的湘西,房地产开发的升温正朝着狂热奔跑。“大刀阔斧地出台改革政策,放活和培育这一支新产业”的领导指示得到了贯彻,“必须突破观念和政策的大壁垒”的决心,也得到了体现。融资就是最明显的一点。
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为当年全州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措施。2001年,州政府明确,自治州“十五”计划六大筹资渠道之一便是“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建设”,并首次系统阐述了对民间融资的具体要求。
在其后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报告连续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是“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2005年的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善于公司运作,敢于举债建设”、“开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破解基础设施制约”。同年的州发改委计划草案报告中也把“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作为筹集项目资金的三大措施之一。
据了解,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绝大多数家庭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以及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的企业近百家。据媒体报道,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
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的《对当前湘西州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写道:2004年以来,在银行贷款难的大背景下,湘西州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实体纷纷通过民间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尤其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和拉动,湘西州民间借贷总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游离于主体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
在超常发展的背后,也有虚假的繁荣,最明显的体现是房地产市场。短短几年内,吉首的房价从800元/平方米涨到2000元/平方米,而该市城镇居民月均收入不到千元。有当地官员认为,整个集资案更像是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的“共谋”。
曾成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始他的“宏伟事业”的。
当时,“三馆工程”完全超出了曾成杰的自有资金规模,随着工程的进展,融资已经停不下来,资金链一旦断掉,后果更加恐怖。作为旧城改造的形象工程,这个高歌猛进的项目也不可能停下来。
生死激辩
摁住湘西融资风潮的最终还是政策导向。
2008年6月,湘西州委、州政府采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要求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挤兑风潮。2008年9月,吉首福大房地产公司部分集资者因无法收回集资款,到州政府告状,此后的一系列事件使得湘西州政府下决心整顿,“融资活动”最终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2008年10月2日晚,吉首市政府召开22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的议题是对涉及集资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市政府请来的22家资产评估公司也参加了会议,近百人出席。
会议进行到晚上九点钟时,四五十名特警踹门而入,他们手端冲锋枪、头戴钢盔把整个会场全部包围了,齐声令下,“不许动!双手抱头,把身上口袋里的所有物品和手机、提包等全部摆到会议桌上。”
此时,主席台上的一名市领导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警察?是谁带队?”接着一个穿便衣的人,手里拿着一张名单走上台就宣读执行命令,他说受省政府102专案组的委派将下列人员监视居住。
2008年11月11日,被扣押的人员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22个公司每个公司有十人左右,由专案组指令22个地市公检法办案,并分别由各办案人员自行安排羁押场所。 湖南省高级法院依据华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认为,截至2008年9月30日,三馆公司集资总金额为34.5亿元,涉及24238人,累计达57759人次。扣除已还本息,集资诈骗额近8.3亿元,直接给群众造成损失6.2亿元。华信的会计鉴定还显示,三馆公司资产总计7.7亿元,负债18亿元,资不抵债。
“三馆公司的资产,二审结束后评估仍未进行,但是实际早已被拍卖,这说明三馆公司应该有资产评估报告,但却被人隐匿起来,没有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2012年年底,王少光两次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调取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资产拍卖资料并开庭质证的请求。
2013年3月,王少光获得了关键证据——《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复印件,该报告由吉首市政府委托湖南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其编号为:开元(湘)评咨报字[2008]第002号。这份以200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报告显示,三馆公司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8.29亿元,清算价值为6.47亿元。
检方认为,案发后吉首市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了一次集体评估,其他涉案人员均看到了相关公司的评估报告,唯独三馆公司的评估报告被长期隐匿。
一审法院曾在该案补充侦查建议函中,提出以下建议:本案集资款的使用不清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本案缺少三馆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情况的鉴定。在判决中也指出了本案未对三馆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便已经被变卖。
但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都未坚持以上意见,而将《司法会计鉴定书》作为确定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的关键证据。
湘西州政府《团结报》2009年1月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馆公司资产的拍卖价为10亿元以上,按照湖南政府处理湘西民间融资“只还本金、不计算利息”的政策偿还了7.1亿元集资本金,那么尚有2.8877亿元的盈余。王少光认为,公诉机关所诉的“三馆公司给融资群众造成6.2亿元的经济损失”实属无稽之谈。
此外,陈兴良、张明楷、曲新久等四位法学家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认为:“三馆公司对外集资的决策由公司集体做出或者公司负责人依据公司决策程序做出,集资所得款归单位使用,应认定集资行为系单位行为,构成单位犯罪,而不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据了解,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自然人犯“集资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在湘西多起集资案件中,亦有多个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认定构成单位犯罪。
王少光提出,曾成杰所融资资金全部用于湘西州政府的重点工程和形象工程,还将经营活动的收入再次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总额达5784万元之多。曾成杰集资也计划按约定返还集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因此,曾成杰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是构成充满争议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且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命悬一线
“曾成杰最适合充当掀起集资狂潮的湘西地方政府的替罪羊,因为三馆项目是当地政府主抓的形象工程,政府在三馆公司设有指挥部,与三馆公司一起办公,政府责任无可推脱;三馆公司有优良的资产可变卖,政府可以用来补窟窿;不排除个别人想借变卖三馆公司的优良资产之际,从中渔利。” 王少光说。
2008年后,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陆续开审,曾成杰的妻子邓友云和大女儿曾正全部涉及其中。一审和二审,邓友云从10年改判5年6个月,曾正从10年改判为7年,只有曾成杰,2011年的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是死刑。曾成杰委托律师带出了厚厚的申诉辩解材料,每一份都摁上手印。
“阅卷之后,简直倒吸一口凉气。”王少光说,政府的决策失误,最后怎么能都由企业买单?“从材料里,看到的是曾成杰对于工程项目本身的热爱,在三馆项目里投入的巨大热情。你想不到他的生活过得有多节俭,他的司机在笔录里作证,他到外地出差都是走夜路,在车里睡过去,天亮自己去办事,给司机开个房休息,办完就马上赶回吉首。” 王少光说。
曾成杰在给子女的信中说:“爸爸和姐姐是2008年12月18日被逮捕的;妈妈是2009年1月17日被逮捕的;公司还有些高管人员也大都在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7日之间被逮捕。可是处理资产日期是2009年1月6日,那个时候,爸爸和姐姐才被逮捕18天,其他高管人员至1月17日才逮捕,而提前了11天就把三馆公司的资产秘密处置了。”
曾成杰还说,自己苦心经营的吉首商贸大世界项目24万多平米,地处吉首市区最繁华的地带,底层商铺价每平方3万多元;邵阳新建的五星级大酒店30层,占地55亩,建筑面积七万多平方米,当时只差两个月就营业了;贵州矿山方圆十公里的采矿权和厂房设备以及东北冶炼厂等项目,当时评估价值23.8亿元,却在自己被关押之后不到三个月就秘密处置了。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认为,“非法集资”让很多投资者尝到甜头,也让不少投资者倾家荡产,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但是,更加危险的是政府对集资现象不做法律的规制,欲擒故纵,欲取欲求,让苦无出路的民间资本无所适从。也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人们才对吴英、更对曾成杰寄予同情。
现在,曾成杰已经写好了遗书,他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生死一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