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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浙江省江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存在的护理高危因素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关管理,旨在探讨如何减少妇产科护患纠纷的发生率。方法:本研究随机选取在浙江省江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工作的18名护理人员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开展妇产科护理服务高危因素管理工作实施前的2498名和实施后2502名患者的临床病历资料为回顾性分析对象。对实施高危因素管理前后相关病历资料中的影响护理服务的高危因素以及护理服务质量进行比较和分析。结果:实施妇产科护理高危因素管理后,妇产科护理高危因素发生率为0.88%,明显低于实施妇产科护理高危因素管理前的2.36%,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妇产科护理高危因素管理前后,妇产科护理质量在基础护理、护理安全、病房护理、护理文书、消毒隔离与急救药品等方面的得分有明显差异,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妇产科实施护理服务高危因素管理可以显著减少相关高危因素的存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