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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9日上午9时许,四川省绵阳市发生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魏城镇关帝乡一苗圃内40株红叶杨树被人毁坏。接指令后,绵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犬技术大队带犬民警携警犬“黑豹”、“瓦多月”赶赴现场。经勘查,带犬民警指挥引导警犬进行追踪。当警犬追至距中心现场约1公里时,在关帝乡一居民楼前对一枚带泥土的足迹作出示警反应。据此,带犬民警判断此房屋主人有重大嫌疑。经调查,房主唐某对毁坏树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