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电下乡”谈国家调控农村市场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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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市场调研、理论分析等方法,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分析了“家电下乡”政策,研究了家电下乡的市场现状,发现了家电下乡政策自2007年底实施以来,受到了农村居民的欢迎,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家电下乡政府予以补贴13%的费用,刺激了消费,带动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扩大农村市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补贴周期长、程序复杂等,这些问题也在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基于上述问题,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有关研究可作为国家制定调控农村家电市场的公共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家电下乡 市场 政策 公共经济 问题与对策
  
  一、 有关“家电下乡”政策分析
  1.家电下乡的概述
  所谓“家电下乡”,简言之,就是指国家对购买指定家电产品的农民予以一定比例财政补贴的制度安排;就其性质而言,“家电下乡”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典型制度设计,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表现形式。中央和政府财政给予农民补贴物价的13%,刺激了农民的购买欲,这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家电下乡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的重大举措。
  2.家电下乡的发展历程
  “家电下乡”这一惠农政策,2007年12月,在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而提出的。首批试点省市是: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补贴的家电产品有四种:彩电、冰箱(含冰柜)、和手机三大类。在试点地区,家电下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后经国务院批准,由三省一市扩大到了14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根据国务院36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向全国推广这一活动。2009年2月1日,在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补贴的产品由最初的4种、8种、扩大到现在的十多种。
  为了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家电下乡的发展历程,如图所示:
  家电下乡试点的范围也是在逐渐的扩大:由三省一市到14省再到全国。从试点之初到扩展到全国,历经14个月。时间之短,速度之快,可见家电下乡政策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村近9亿人口,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消费潜力巨大。家电下乡政府补贴一定的费用,可以减轻农民的部分负担,激发了他们的购买欲望,受到老百姓的青睐。
  家电产品的种类也是逐渐增多,由最初的4种增加到8种再到十几种。种类增多,农民的在选购家电产品时,选择空间就会变大。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国家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4种在各地区推广。
  值得肯定的是,短短的两年时间,家电下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国家电下乡网统计:今年1-8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4635.9万台,实现销售额1009.4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倍和2.1倍。销售量较大的品牌是:海尔、格力、海信、美的、创维等。
  二、农村家电市场的问题现状
  1. 家电下乡的产品质量值得担忧
  保证产品质量,才能够真正的惠农。产品质量的好坏,是赢得市场的关键。2009年12月7日,据北京晨报记者刘映花的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家电下乡产品维修比例高达12.6%,相当于每8件家电下乡产品中就有1件维修过。此后公布了对275个村的8188位农村消费者进行的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使用家电下乡产品过程中,每8件家电下乡产品中就有1件出现过维修情况。仅仅推广一年的时间,就产生了如此高的返修率,难以想象。按此比例计算,截至2009年10月31日,在家电下乡所销售的2787.8万台家电中,就得有近350万台产品进行过维修。依照这样的发展,返修的产品数量就会越来越多,如此高的返修率值得担忧,因为正常的家电产品的返修率一般在3%以下,这将不利于农村家电市场的发展。
  2. 家电下乡的售后服务不到位
  从家电下乡政策试点到全面推广的情况来看,家电下乡产品得到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和喜爱,广大农民购买踊跃。然而,由于部分企业的售后服务严重滞后于产品推广,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家电下乡销售快,售后服务跟进慢”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根据四川农村日报上的一篇报道《家电下乡售后服务落后成瓶颈》调查显示:商品退换难、维修服务差,已购买者对售后服务顾虑高。由此可见,家电市场与售后服务没有同步建设。
  3. 市场秩序不完善
  至今为止,农村的家电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善,但是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生产家电的厂商,如何能够把质量好的产品放到农村市场去销售去推广,需要有一个合法的经营主体。在农村家电经营者基本上是个体经营户,对于家电下乡的产品并不是很热衷,原因是这些产品的赢利微薄。其次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给农村的家电市场的秩序制定明确的标准,只是在问题出现的时候,采取补救措施。市场秩序的好与坏,应以法律和有关政策性规定为准绳,而不是任意主观确定。再次就是农民的家电市场售后服务滞后。分析原因就是一般的售后网点都设在了市区,经营和售后服务还没有配套。
  三、 对策与建议
  1.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村居民的购买力,最重要的是要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农民手里有钱了,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购买家电产品。乡镇领导以发展当地经济为奋斗目标,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也提供了农民的就业机会。有了物质上的需要,才会有精神上的需求。有了一定的工资收入,人们才会提高生活的品位,提高生活的质量。
  2. 调整家电产品结构,适应农村需求
  从产品种类和产品数量考虑,调整家电产品在农村市场的结构。家电下乡绝不是借“下乡”向农村市场倾销仓库积压电器,更不是借政策的东风抢占农村市场,必须从农村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发出适合农村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农村家用电器,而不是一股脑地倾销城市剩余或积压电器。
  3.规范市场秩序,使农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家电市场的发展。首先要对经营者的授权资格严格审核,合法的经营主体是保证农村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其次要对各类家电产品严格把关,严厉打击那些冒名顶替、以次充好的劣质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之后,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最后,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农村市场的限制,扩大市场规模。
  4. 家电市场与售后服务同步
  一个普遍常见的问题就是,农民买了家电,找售后服务网点却很难。原因就是家电市场与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没有同步。授予经营者销售家电产品的同时,也要把售后服务网点建在附近,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及服务需求。家电下乡政府和企业应加强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大节能环保家电的推广力度,促进农村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5. 适当考虑城市低收入群体
  家电下乡在农村推广的同时,也适当考虑城市的低收入群体,同样满足他们的需求。城市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并不一定比农村居民的高,农村居民至少还有土地作为他们的生产资料。城市低收入群体,除了微薄的工资收入,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
  四、对调控农村家电市场的反思
  从2007年年底至今,推广时间也有近三年的时间。结合农民在购买家电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政府也出台了多种措施来解决推广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比如:简化报销程序,采取直接抵扣现金方式或当场报销方式;补贴限额也有了一定的提高。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经历,产生了以下几种疑问:
  1. 家电下乡是否能够真正满足农民的需求?
  (1)产品种类限制。家电下乡的产品种类是在增多,在4种已推广的产品基础上,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4个产品中选择2个进行推广。这无疑是有了限制,这样的限制是否能够真正满足农民的有效需求?值得政府部门深思。其实,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购买的产品种类并不只局限这几种。
  (2)产品数量限制。规定每户在购买每种产品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不管出于哪种原因,既然规定了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并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大型家电(电视机、冰箱)的使用年限一般能超过10年以上,但是有些小型产品却不尽人意。比如:手机,手机使用的时间长短,不确定因素太多。遗失、进水、损坏等。再者,假设每农户平均3-4口人,2部手机也只是满足有限的需要。
  2. 是否需要界定购买者的身份?
  (1)户口簿借用现象。家电下乡产品针对的对象是农村居民。换句话说,有资格、有条件能够享有购买家电补贴的对象是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农村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农民的户口簿被借给他人使用。农民的户口本是否能够借给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2)户口本乱用现象。家电下乡规定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身份购买家电。而在农村,户口本乱用的现象时常发生。乱用也就是张家用李家的,王家借赵家的。事后因购买家电而产生的矛盾并不少见。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问题,一是农民的思想意识较为单纯,顾虑较少。二是自我认知不够,维权意识差。
  3.户籍改革后的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近几年,政府非常重视农民的生活状况,把“三农”工作作为重点。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家电下乡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户籍改革为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提供住房、社保各种待遇。又一个问题摆在面前,农转非的居民,能否还有资格购买家电下乡的产品,国家政府部门应考虑一下转入城镇的居民。
  4. 庞大的消费群体是否增加财政负担?
  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试点期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适度的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超过财政承受能力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5]。财政补贴过多,首先削弱了国家财力,降低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其次,挤占经济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再者,财政补贴刚性强,难以压缩,会导致赤字增加引发通货膨胀。
  5. 各家电企业的竞争是否公平?
  中标的家电企业,毋庸置疑,销售量肯定比未中标的企业销售量高,带来的利润也就更多。这样是否存在中标和未中标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中标的家电产品,国家给予13%的财政补贴,也就相当于中标的家电企业,可以低于市场价格的13%出售。未中标的家电企业要是按照原生产价格销售,就不具备任何竞争力。要是同样低于13%的价格出售,没有利润可言。在这种情况下,不公平的竞争也就随之而生。
  “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国首次实施,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无经验可借鉴。一些政策法规有待完善,总是在出现问题后解决问题。也就是说有些管理制度,事前监督没有发挥作用、事中监控失利、往往是事后处理。
  五、 总结
  农村市场是个有待发掘的“聚宝盆”但要真正启动这个市场除了国家出台政策帮助农民增强购买力、刺激农村消费外,更需要企业开发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好营销和售后服务并需要各地创造性地落实政策。农村市场的的发展潜力巨大,只有调控好市场的秩序,规范市场主体和客体的行为,才能保证农村市场在和谐社会中的发展畅通无阻。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在发展农村市场时,落实好各项政策法规,注意调控市场的秩序,相信农村的家电市场将会更加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家电下乡网:http://www.zgjdxx.com/html/20761.htm
  [2] 刘映花:《中国家电协会公开质疑中消协抽检结果》[N].北京晨报2009.12.7
  [3] 李海闻 杨第:《关于“家电下乡”现状与问题的调查分析》[J].中国软科学 2010(1)
  [4] 家电下乡政策解读: http://jdxx.zhs.mofcom.gov.cn/admin/news.do?method= view&id=811495
  [5] 汪 露:《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分析》[J].当代经济 2009.1
  [6] 钟永生:《“家电下乡”:重要的战略选择》[J].经济 2009.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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