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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号为标志的立案程序存在四种模式,但其中以诉状登记为核心的诉状模式才可被称之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诉状登记问题,还是一个关涉到"诉"与"案"衔接的程序基础性问题。我国传统上的"立案难"问题有其特殊的指向及成因,立案登记制在增强立案程序保障的同时,如欲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立法及司法解释尚需对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