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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车尔尼雪夫斯基写道:“艺术的创造应当尽可能减少抽象的东西,尽可能在生动的图画和个别的形象中具体地表现一切。”我们以“新课标学习任务群”为契机,带领学生阅读龙应台作品,“使学生在感受形象、品味语言、体验感情的过程中提升文学欣赏能力”,关注亲情散文的创作,借以提高审美鉴赏能力和表达交流能力。
龙应台的文字擅长调动人们的各种感官,在她的“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的处理中,我们如闻其声、如见其形、如临其境,直观感受到龙应台笔下“还原”的人、事、物,而这些呈现出的亲情人物形象自然真实可感,此外第二人称的使用,更能拉近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加之亲情散文的普适性话题,令其中蕴含的情感更加动人,读者更易产生情感共鸣。
“目遇之而成色”
龙应台的语言文字并不算繁复华美,她的创作也并不追求曲高和寡阳春白雪,她更多运用通俗易懂的形象化手段,将细致入微的观察转化成细腻翔实的描摹,她对于色彩更是十分敏感,尤其偏爱大胆的用色,因此,她笔下的一切总有一种喷薄而出的生命张力。
“乡下孩子的世界单纯而美好。学校外面有野溪,被浓密的热带植物沿岸覆盖,莓果的香甜气息混在空气里,令人充满莫名的幸福感。溪水清澈如许,赤足其中,低头便可见透明的细虾和黑油油的蝌蚪在石头间游走。羽毛艳丽的大鸟在蓊郁的树丛里忽隐忽现,发出老而神秘的叫声……先远远看见教室外一排凤凰木,在七月的暑气里,满树红花,一片斑斓。蝉,开始鸣起。”《1964》
清澈的小溪、浓密的绿植、透明的细虾、黑色的蝌蚪、艳丽的大鸟、满树的红花……乡下孩子的童年记忆大抵如此,夏日台湾的景象就这样如油画般呈现在我们眼前,“天然”“纯净”,大自然勃发的生命力,孩子们无处安放的精神力,夏日的气息,一切都是刚刚好。
当然在《1964》中,作者这段文字的用意在于今昔对比,窗外仍是火红烧天的凤凰花,清溪里仍是鱼虾戏水,而故友却已经不再相识,人生际遇也各不相同,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声时光荏苒,已去之日不可追,这也让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时光留下的印迹,无需为生活中的件件事情而烦恼,珍惜身边的点滴幸福。
“带着浓厚东北腔的老乡钻进‘缝’里拿出了你指名要的东西:棉袜,棉裤,贴身的内衣,白衬衫,褚红色的羊毛背心,深蓝色的羊毛罩衫,宝蓝色棉袄,灰色的棉帽,褐色的围巾,毛织手套。全都包好了,你想了想,问他,‘有没有棉布鞋啊?黑色的?’”《走路》
“深色系”的色块选择,仿佛带上了一份凝重,原本由父亲领着的小女孩,现在却是带着苍老的父亲去选购衣物,与商场的“洋气时尚”格格不入的父亲穿着仅有的一身西服来到的是一条楼与楼缝隙中的窄巷,是外省老乡卖棉袄棉裤棉衣的地方。
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差,父亲这样的选择是对节约生活的一种习惯,也是对同为外省老乡的一种帮衬,折射出的是外省人生活的艰辛。但是在这些“深色系”背后,我们看到了父亲、外省老乡当年的精壮有力,意气奋发的模样,这些不屈的力量正是生命的张力。
“耳得之而为声”
龙应台在作品中还常常引入大量对话描写,采用直接引入的方式,让描写对象直接发声,从牙牙学语的婴孩,到青春叛逆的少年,到成熟魅力的精英,直至口齿不清的老人……她都会把灵活的口语直接写入文章,当直接引语足够典型时,说话者的语气神态就近在眼前,而作者笔下的人物就呼之欲出,形象立体丰满。
“拜托,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的小孩!”《十七岁》
经过圣约翰学院的时候,母亲发现一只长尾山雉,兴奋地指给儿子看时,这个举动表现出母亲极有童心而且想亲近讨好儿子,但是儿子却转过身去,离开几步,站定并说了这样一句话,正在走向独立的儿子,已经不太习惯被母亲呵护,反而觉得母亲的举动非常幼稚,让自己很难堪,儿子已经是典型的“十七岁”青春少年,这句话也很典型地表现了一个急着长大的孩子与母亲暂时的疏离。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可儿子。却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为谁》
“成为母亲后很能干”“我照顾孩子时会很有效率地做菜”与“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形成对比。通过对比,说明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和对自己的忽略,表现的是母爱的无私,自己的儿子懂得珍惜这份无声的爱,并给予回报和关爱,作为父母,爱孩子的同时,也要学会爱自己,爱生活;作为儿女,要感恩父母,关爱父母,回报父母。
安德烈近乎于智者,父母和子女,强和弱,给予和付出,在人生中一次次地转化、逆转。人生属于自己,认真充实的过好每一天,努力让自己成为太阳,在温暖自我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光芒——这才应该是生命的态度。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龙应台的文字擅长调动人们的各种感官,在她的“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的处理中,我们如闻其声、如见其形、如临其境,直观感受到龙应台笔下“还原”的人、事、物,而这些呈现出的亲情人物形象自然真实可感,此外第二人称的使用,更能拉近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加之亲情散文的普适性话题,令其中蕴含的情感更加动人,读者更易产生情感共鸣。
“目遇之而成色”
龙应台的语言文字并不算繁复华美,她的创作也并不追求曲高和寡阳春白雪,她更多运用通俗易懂的形象化手段,将细致入微的观察转化成细腻翔实的描摹,她对于色彩更是十分敏感,尤其偏爱大胆的用色,因此,她笔下的一切总有一种喷薄而出的生命张力。
“乡下孩子的世界单纯而美好。学校外面有野溪,被浓密的热带植物沿岸覆盖,莓果的香甜气息混在空气里,令人充满莫名的幸福感。溪水清澈如许,赤足其中,低头便可见透明的细虾和黑油油的蝌蚪在石头间游走。羽毛艳丽的大鸟在蓊郁的树丛里忽隐忽现,发出老而神秘的叫声……先远远看见教室外一排凤凰木,在七月的暑气里,满树红花,一片斑斓。蝉,开始鸣起。”《1964》
清澈的小溪、浓密的绿植、透明的细虾、黑色的蝌蚪、艳丽的大鸟、满树的红花……乡下孩子的童年记忆大抵如此,夏日台湾的景象就这样如油画般呈现在我们眼前,“天然”“纯净”,大自然勃发的生命力,孩子们无处安放的精神力,夏日的气息,一切都是刚刚好。
当然在《1964》中,作者这段文字的用意在于今昔对比,窗外仍是火红烧天的凤凰花,清溪里仍是鱼虾戏水,而故友却已经不再相识,人生际遇也各不相同,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声时光荏苒,已去之日不可追,这也让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时光留下的印迹,无需为生活中的件件事情而烦恼,珍惜身边的点滴幸福。
“带着浓厚东北腔的老乡钻进‘缝’里拿出了你指名要的东西:棉袜,棉裤,贴身的内衣,白衬衫,褚红色的羊毛背心,深蓝色的羊毛罩衫,宝蓝色棉袄,灰色的棉帽,褐色的围巾,毛织手套。全都包好了,你想了想,问他,‘有没有棉布鞋啊?黑色的?’”《走路》
“深色系”的色块选择,仿佛带上了一份凝重,原本由父亲领着的小女孩,现在却是带着苍老的父亲去选购衣物,与商场的“洋气时尚”格格不入的父亲穿着仅有的一身西服来到的是一条楼与楼缝隙中的窄巷,是外省老乡卖棉袄棉裤棉衣的地方。
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差,父亲这样的选择是对节约生活的一种习惯,也是对同为外省老乡的一种帮衬,折射出的是外省人生活的艰辛。但是在这些“深色系”背后,我们看到了父亲、外省老乡当年的精壮有力,意气奋发的模样,这些不屈的力量正是生命的张力。
“耳得之而为声”
龙应台在作品中还常常引入大量对话描写,采用直接引入的方式,让描写对象直接发声,从牙牙学语的婴孩,到青春叛逆的少年,到成熟魅力的精英,直至口齿不清的老人……她都会把灵活的口语直接写入文章,当直接引语足够典型时,说话者的语气神态就近在眼前,而作者笔下的人物就呼之欲出,形象立体丰满。
“拜托,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的小孩!”《十七岁》
经过圣约翰学院的时候,母亲发现一只长尾山雉,兴奋地指给儿子看时,这个举动表现出母亲极有童心而且想亲近讨好儿子,但是儿子却转过身去,离开几步,站定并说了这样一句话,正在走向独立的儿子,已经不太习惯被母亲呵护,反而觉得母亲的举动非常幼稚,让自己很难堪,儿子已经是典型的“十七岁”青春少年,这句话也很典型地表现了一个急着长大的孩子与母亲暂时的疏离。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可儿子。却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为谁》
“成为母亲后很能干”“我照顾孩子时会很有效率地做菜”与“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形成对比。通过对比,说明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和对自己的忽略,表现的是母爱的无私,自己的儿子懂得珍惜这份无声的爱,并给予回报和关爱,作为父母,爱孩子的同时,也要学会爱自己,爱生活;作为儿女,要感恩父母,关爱父母,回报父母。
安德烈近乎于智者,父母和子女,强和弱,给予和付出,在人生中一次次地转化、逆转。人生属于自己,认真充实的过好每一天,努力让自己成为太阳,在温暖自我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光芒——这才应该是生命的态度。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