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的思考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liao20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17年6月15日,公安部官网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数专家学者以及法律从业者翘首以盼,千呼万唤的《看守所法》终于要揭开神秘的面纱了。那么这部征求意见稿,有什么亮点,又有哪些地方需要改善,笔者从自己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关键词: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亮点;争议点
  中图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195-01
  作者简介:高浩翔(1988-),男,汉族,天津人,法律硕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科员,研究方向:经济法。
  与现行的52条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扩充到124条,体例改动较大,包括总则、看守所,羁押,警戒、看守,管理,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并且在总则立法目的中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将刑诉法一些要求规定如亲属知情权、会见不被监听、接收社会监督等吸纳进来,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一、存在的亮点
  (一)被羁押人有权得知羁押期限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将其送所在地看守所羁押,并在拘留证、逮捕证上注明法定羁押起止时间。这一条明确了被羁押人员有权书面知悉羁押期限。但是普遍的情况是,在押人了解到的期限往往是侦查部门经过加工的期限,以讹传讹,与法律规定不符。这一羁押期限书面告知制度的确立,可以有效保障在押人员对自己羁押期限的知情权,保障在押人的人权,同时也提高了驻所检察的工作效率,减少该类问题的回答重复率。
  (二)表述更加规范,措辞更加合理
  与《看守所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表述规范,措辞合理,体现了新时期我国法治的发展和对人权的关注。在《看守所条例》中,对在押人的称呼是“人犯”,这一称呼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为有罪,那么称其为“人犯”就不符合法律精神的规定,也带有先入为主的色彩。“征求意见稿”改变了这一情况,明确了看守所在押人员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身份以及判决生效后“罪犯”的执行身份,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确立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无罪推定”基本原则。
  二、存在的争议点
  (一)主体责任划分不明
  通读“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发现,给检察院设置的义务条文过多例如第八十九条:“死亡被羁押人员的近亲属要求延期火化的,应当向作出死亡原因鉴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请。即将死亡检验鉴定义务转嫁给了检察院,但是该条文并未考虑到某些地區基层检察院并没有专业的法医,而且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的法医并没有充足的死亡鉴定实际操作经历。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初审案源面过广
  上文已经提到,有过驻所检察经历的检察官在巡视检察中,被问到的问题最多的是羁押期限的问题,第二个就是被羁押人几乎都向驻所检察官申请取保候审,尤其是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制度之后,对批捕之后的被羁押人,无一例外都要告知其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几乎遍及看守所每一位被羁押人。
  (三)针对女性被羁押人员工作模式的分析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要求讯问女性未成年被羁押人员,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在实践中看守所的女性工作人员一般为辅警,讯问期间几乎不语,无法达到法律精神要求的保护未成年女性身心健康的目的。因此,不如具体落实合适成年人制度,邀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当地团委工作人员来对讯问进行社会监督,在实践中发现,团委工作人员往往对询问过程怀有新奇感,会认真倾听讯问过程,之后还会撰写相关材料。
  三、可以探索增加的几项制度
  (一)探索被羁押人员易名管理制度
  实践中,看守所之中多少会存在一些小团体,这些人在看守所之中建立了“革命友谊”,出所之后往往还相互联系共同重新犯罪。破解上述难题的一大方法就是实行编号管理,所有在押人在所内只能使用编号,不能使用姓名。违反者按照所内制度处分,这一做法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在所内不会被交叉感染,出所之后从新生活,在一些地区也进行了实践,效果利大于弊。
  (二)出所武警押解制度
  在实践中,比如出所就医的时候,往往是看守所自身来进行押解,有时候由办案部门来押解,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合理性,存在着安全隐患和风险。而看守所又往往受制于人手不足的问题,导致一些辅警也参与押解。一旦发生不利后果,那么社会影响尤为恶劣。而由武警参与押解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般来说看守所驻地都有武警,武警不了解案情,不存在泄密因素;武警人员充足,不存在不安全因素;武警每天都进行体能训练,可以有效保障安全。
  (三)看守所程序告知制度
  经统计,办案部门去看守所提讯的时候,告知程序性权利的提审占到了提审量的五分之一,比如起诉告知、权利告知等。这种程序性工作占用了提讯时间的大部分,可以委托看守所在入所告知的时候来一并告知被羁押人相关权利义务,可以节约提讯时间,保障提讯效率。
  [ 参 考 文 献 ]
  [1]贾长森.试论看守所的法律监督[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6(1).
  [2]彭劍鸣.看守所功能研究评述[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2).
  [3]魏梅梅.论我国看守所制度的改革[D].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
其他文献
摘 要:在刑事诉讼证明中,举证责任的承担有着重要的意义,且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着一定的地位,科学的分配举证责任不仅影响著刑事诉讼的结果,同时也关系到了刑事诉讼结构的构件以及基本原则上的落实等。因此,要突出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重要性。基于此本文针对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承担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承担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摘 要:相较于传统的民间借贷和银行借贷,网络平台借贷以其独有的门槛低、交易成本小、覆盖面广泛等特点,逐渐成为新兴的重要借贷方式之一。然而在网络平台借贷中却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将通过目前网络平台借贷中P2P借贷方式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对未来针对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建设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關键词:网络征信;隐私权保护;法律分管;行业自律  中图分类号:D922.28;D924.3 文献标识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进行成人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是成人教育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够满足成人教育对象基本思想政治理论的需求,符合社会进步与发
摘 要: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指的是董事或者高级职员对公司或债权人应负担的民治赔偿责任为标的一种保险方式,当前已经被广泛的进行推广和应用。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董事履行责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问题,减少民事赔偿所造成的正常活动压力,从而实现正常的行为交往。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与民商法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之处的,同时民商法也将直接的影响到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因此还需要积极的采取措施对二者之间进行协调。
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经济法部门的成立能够在法律健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经济法责任明确的同时,责任独立性也渐渐凸显,这对主体利益维护、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
黄宾虹曾经充满激情地说过:“中华大地,无山不美,无水不秀。”[1]他慨然表示要遍游祖国的山山水水。刚成年之时,他便以笔墨戏写家乡景色,后又游雁荡,登黄山,访峨眉,探青城,泛
摘 要:国际保理业务在国际结算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上有相应规定但并不完善,各国保理业务存在各种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将会使保理业务走向瓶颈,更将阻碍国际统一保理业务发展。本文将结合理论与实践总结得出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国际保理;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192-01  作者简介:胡云凤(1994-),
建议将“同胞兄弟姐妹”纳入有特免权的近亲属范围,在《刑事诉讼法》总则规定近亲属证言特免权;在法律修改以前,认可近亲属庭前证言的证据效力,并给被告人提供庭前对质的机会
学生们由于自身认知能力、学习态度以及能力的不同,会导致他们在高中英语学习过程中产生差距。如果教师们不对症下药,只是一味强行灌输知识,而不审视和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那
[摘要]教学是知识传授和知识学习的过程,在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学都把教师定为知识的传播者,学生为知识的接收者,使学生在整个过程中都处于一种被动的知识接受状态之中。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改变这一现状提供了契机。在历史教学过程中,有效的问题情境可让历史教学充满生活气息和时代色彩,真正调动学生学习历史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关键词]历史 情境教学 创新能力    在历史新课程的要求中,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