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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广东省佛山市西樵某中学一名初二女生从教学楼四楼突然坠楼身亡;2015年3月18日,浙江省杭州建德市某中学学生胡某在教室持刀砍伤3名同学后跑出教室,在四楼走廊坠落;2014年10月31日,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3名小学生放学路上遭砍杀,致两死一伤……近年来,中小学生自杀、伤害他人生命、遭遇安全事故等事件不时发生,青少年生命意识的淡薄、法律意识的缺乏、生命力的脆弱等已成为家长和老师担忧的社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思想品德新课标要求“教育遵循生命发展的规律,通过优良的教育方式唤醒生命意义,启迪精神世界,使学生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掌握创造智慧的人”。思想品德科特定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远远超过其他学科。作为一名初中政治老师,我认为必须在教学中加强生命教育和法律教育。一方面,通过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培养学生正确的生命观,使学生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健康成长。
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教育,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生理、心理、社会、灵性全面均衡地发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进行生命的孕育、生命发展知识的教授,让他们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对他人的生命抱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热爱的情感,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树立强烈的法治观念,使之成为指导他们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判断依据;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
一、结合教材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强烈的法制观念
《思想品德》教材具有丰富的生命教育内涵,为思想品德课实施生命教育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如七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珍爱生命”,从“各种生命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入手,带领学生思考神奇的生命世界,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并善待他人的生命,关爱自然界的动植物。第六单元“直面挫折”“磨砺意志”“自立自强”,帮助学生认识挫折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它既可以成为人生经历中的宝贵财富,也可能成为成长的障碍,我们应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并通过磨砺意志、自立自强,成为生活的强者,体验生命的价值。
初中的思想品德教材除了道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外,还注重法律教育,七年级下册第七、第八单元和八年级下册第五、第六、第七单元都是围绕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展开的,目的是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自觉遵守法律,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同时通过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学生懂得每个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不容侵犯。我们在充分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各种义务,保护他人的生命和各项合法权益。
可见,初中的思想品德教材就是一个丰富的教育资源库,我在教学中把这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并将其融于课堂教学之中,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珍爱自己和善待他人的生命,并自觉遵守法律,不伤害他人生命。
二、联系时政,适时点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并走好人生路
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各种自然灾害,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甘肃舟曲泥石流、2014年云南鲁甸地震……每次灾难的情况,我都及时安排进教学内容,通过播放图片和视频,使学生感知发生灾难时生命的可贵与脆弱、失去亲人的痛苦,在对苦难的体验与认同中,产生对他人生命的同情,增强生命意识,使其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外,在灾难当中我们还经常看到一些生还者顽强求生的事迹和互救互助的感人画面,我会要求学生学习这种积极面对生命的态度,并把学生引向对他人生命的关怀,拓宽学生的生命情怀,净化他们的心灵,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
现实生活中的一桩桩轻视生命、触犯法律的真实案例也为我们的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反面素材。如2013年的“××大学投毒案”和2010年的“药××事件”事件,事件中的主人公视他人生命于不顾,为了保全自己而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蔑视,这些事件让人触目惊心。我对这些负面的新闻并不避讳,把它们搬进课堂,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其发表自己的感受与看法,使其在对不法者的愤恨中,增强对他人生命的同情,培养学生尊重他人生命的情感,并在分析案例过程中引入相关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违法后必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教师应善于利用社会时事热点进行教学。通过利用真实案例,让學生自己去思考、辨析生命历程中的种种困惑,教师适时进行点拨,帮助学生认清事件本质,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三、带领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以“学习—实践—体验—内化”为教育进展轨迹,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现代的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学生的学习空间不能仅局限于课堂,必须走出课堂,走向实践。台湾学者张振成提出生命教育“教材教法宜生动活泼,注重生活体验,营造温馨、有人性的教育环境,重视全体参与”。
在教学中,我们尽可能创造机会让学生参与实践,如在讲授“自我保护”中有关防火的知识时,我就组织学生到我校的消防模拟逃生训练室进行逃生演练,模拟突发火灾,产生大量浓烟后,学生必须在浓烟中寻找出口,匍匐前进,减少吸入浓烟,安全撤离到安全地带,部分学生还拿起灭火筒参加灭火实战体验。通过这样的实践,学生掌握了保护自己生命的方法,锻炼了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又如在讲授“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后,为了对学生更好地进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禁毒教育,我校组织学生到台山戒毒所参观,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吸毒对生命的摧残,并明确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从而自觉拒绝毒品。 另外,我校每年组织学生到台山市冲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学习,通过看一个警示教育展览、观一部警示教育片、听一堂预防教育课、参加一次模拟法庭或法制知识竞赛,不断加深未成年人对法制教育的参与程度,提高法制安全教育效果,预防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推荐学习榜样,宣传正能量,激励学生活出精彩的人生
有学者从人本位和教育的最终目的出发,认为“教育的过程实质上是不断提高个体生命质量的过程”“生命教育包括生命意识、生存能力和生命价值升华教育三个层次”。生命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体验生命成长的艰辛与苦难,还要引导学生体悟人生的意义,追求人生的理想。人的生命和动植物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生命不仅属于他个人,也和周围的亲人、好友、社会、民族相联系,我们不仅要“活着”,还要“活好、活出价值”,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法治人物”等先进人物,我经常在课堂上介绍他们的感人事迹,并让学生围绕“怎样使自己的生命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引导学生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如介绍2014年十大法治人物王林华:当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某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52名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毅然挺身而出替换人质主动赴险,尝试尽一切努力劝说嫌疑人冷静下来,这是一位见义勇为的最美人物。另外,在选择案例时,我还特别注意选用台山本土的优秀人物,如2014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现代孝女的台山培英中学学生陈×英——她自2003年开始承担起侍奉瘫痪在床的養母的重任,带着母亲到县城求学,在艰难的日子里,她无怨无悔,让生命之光闪耀。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教育的作用是巨大的。社会需要正能量,我希望在榜样的启迪下,激发起学生的内在动力,调整自己的认知并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此增加学生的心理认同,进而向榜样学习,最后通过主观努力,内化榜样的精神品质,提升自身的生命价值,活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总之,在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加强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法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法制观念,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每一位思想品德教师都要在教学中引导青少年形成科学的生命观,学会尊重与关爱他人,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不仅有利于实现课程标准中的三维目标,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把他们培养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法制观念、鲜明个性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思想品德新课标要求“教育遵循生命发展的规律,通过优良的教育方式唤醒生命意义,启迪精神世界,使学生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掌握创造智慧的人”。思想品德科特定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远远超过其他学科。作为一名初中政治老师,我认为必须在教学中加强生命教育和法律教育。一方面,通过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培养学生正确的生命观,使学生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健康成长。
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教育,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生理、心理、社会、灵性全面均衡地发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进行生命的孕育、生命发展知识的教授,让他们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对他人的生命抱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热爱的情感,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树立强烈的法治观念,使之成为指导他们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判断依据;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
一、结合教材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强烈的法制观念
《思想品德》教材具有丰富的生命教育内涵,为思想品德课实施生命教育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如七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珍爱生命”,从“各种生命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入手,带领学生思考神奇的生命世界,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并善待他人的生命,关爱自然界的动植物。第六单元“直面挫折”“磨砺意志”“自立自强”,帮助学生认识挫折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它既可以成为人生经历中的宝贵财富,也可能成为成长的障碍,我们应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并通过磨砺意志、自立自强,成为生活的强者,体验生命的价值。
初中的思想品德教材除了道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外,还注重法律教育,七年级下册第七、第八单元和八年级下册第五、第六、第七单元都是围绕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展开的,目的是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自觉遵守法律,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同时通过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学生懂得每个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不容侵犯。我们在充分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各种义务,保护他人的生命和各项合法权益。
可见,初中的思想品德教材就是一个丰富的教育资源库,我在教学中把这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并将其融于课堂教学之中,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珍爱自己和善待他人的生命,并自觉遵守法律,不伤害他人生命。
二、联系时政,适时点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并走好人生路
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各种自然灾害,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甘肃舟曲泥石流、2014年云南鲁甸地震……每次灾难的情况,我都及时安排进教学内容,通过播放图片和视频,使学生感知发生灾难时生命的可贵与脆弱、失去亲人的痛苦,在对苦难的体验与认同中,产生对他人生命的同情,增强生命意识,使其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外,在灾难当中我们还经常看到一些生还者顽强求生的事迹和互救互助的感人画面,我会要求学生学习这种积极面对生命的态度,并把学生引向对他人生命的关怀,拓宽学生的生命情怀,净化他们的心灵,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
现实生活中的一桩桩轻视生命、触犯法律的真实案例也为我们的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反面素材。如2013年的“××大学投毒案”和2010年的“药××事件”事件,事件中的主人公视他人生命于不顾,为了保全自己而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蔑视,这些事件让人触目惊心。我对这些负面的新闻并不避讳,把它们搬进课堂,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其发表自己的感受与看法,使其在对不法者的愤恨中,增强对他人生命的同情,培养学生尊重他人生命的情感,并在分析案例过程中引入相关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违法后必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教师应善于利用社会时事热点进行教学。通过利用真实案例,让學生自己去思考、辨析生命历程中的种种困惑,教师适时进行点拨,帮助学生认清事件本质,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三、带领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以“学习—实践—体验—内化”为教育进展轨迹,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现代的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学生的学习空间不能仅局限于课堂,必须走出课堂,走向实践。台湾学者张振成提出生命教育“教材教法宜生动活泼,注重生活体验,营造温馨、有人性的教育环境,重视全体参与”。
在教学中,我们尽可能创造机会让学生参与实践,如在讲授“自我保护”中有关防火的知识时,我就组织学生到我校的消防模拟逃生训练室进行逃生演练,模拟突发火灾,产生大量浓烟后,学生必须在浓烟中寻找出口,匍匐前进,减少吸入浓烟,安全撤离到安全地带,部分学生还拿起灭火筒参加灭火实战体验。通过这样的实践,学生掌握了保护自己生命的方法,锻炼了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又如在讲授“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后,为了对学生更好地进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禁毒教育,我校组织学生到台山戒毒所参观,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吸毒对生命的摧残,并明确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从而自觉拒绝毒品。 另外,我校每年组织学生到台山市冲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学习,通过看一个警示教育展览、观一部警示教育片、听一堂预防教育课、参加一次模拟法庭或法制知识竞赛,不断加深未成年人对法制教育的参与程度,提高法制安全教育效果,预防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推荐学习榜样,宣传正能量,激励学生活出精彩的人生
有学者从人本位和教育的最终目的出发,认为“教育的过程实质上是不断提高个体生命质量的过程”“生命教育包括生命意识、生存能力和生命价值升华教育三个层次”。生命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体验生命成长的艰辛与苦难,还要引导学生体悟人生的意义,追求人生的理想。人的生命和动植物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生命不仅属于他个人,也和周围的亲人、好友、社会、民族相联系,我们不仅要“活着”,还要“活好、活出价值”,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法治人物”等先进人物,我经常在课堂上介绍他们的感人事迹,并让学生围绕“怎样使自己的生命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引导学生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如介绍2014年十大法治人物王林华:当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某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52名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毅然挺身而出替换人质主动赴险,尝试尽一切努力劝说嫌疑人冷静下来,这是一位见义勇为的最美人物。另外,在选择案例时,我还特别注意选用台山本土的优秀人物,如2014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现代孝女的台山培英中学学生陈×英——她自2003年开始承担起侍奉瘫痪在床的養母的重任,带着母亲到县城求学,在艰难的日子里,她无怨无悔,让生命之光闪耀。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教育的作用是巨大的。社会需要正能量,我希望在榜样的启迪下,激发起学生的内在动力,调整自己的认知并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此增加学生的心理认同,进而向榜样学习,最后通过主观努力,内化榜样的精神品质,提升自身的生命价值,活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总之,在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加强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法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法制观念,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每一位思想品德教师都要在教学中引导青少年形成科学的生命观,学会尊重与关爱他人,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不仅有利于实现课程标准中的三维目标,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把他们培养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法制观念、鲜明个性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