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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以来,龙泉市档案局馆(以下简称龙泉局馆)局馆长朱志伟先后被浙江省档案局、国家档案局、龙泉市委树立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典型,成为新中国建立后全国档案系统三个重大典型之一;被中宣部确定为“时代先锋”宣传典型,《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朱志伟被确定为全省学习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