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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结构助词“的”,留学生在习得的过程中虽然很容易掌握它作为定语标志的基本用法,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还会出现很多偏误,主要出现混用、遗漏、误加等类型.一、混用偏误这种偏误现象在留学生中最常见,主要是结构助词“的”与“地”或“得”的混用现象,即该用“的”时,误用“得”或“地”,或者该用“得”或“地”的地方误用“的”.如:1、*你吩咐地我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