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意识是监狱警察研究的不竭动力

来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z222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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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监狱警察论》是一部系统化、理论化的著作。它很好地总结和归纳了以前的研究成果,涵盖了监狱警察研究领域的基础性问题和实务性问题,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强烈问题意识驱动下,为知识宝库贡献了新知识。培养研究的问题意识,就要把握好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既要关注制度的局限性也要关注个体的能动性,要掌握适当的理论和方法,要具备怀疑精神。
  关键词:监狱警察;问题意识;怀疑精神
  中图分类号:DF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3)01-0015-04
  正如“监狱人文五论”主编于爱荣在总序中所言:“监狱警察既有人民警察的共有特征,即国家性、武装性、治安性,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即角色身份多重性、履职对象复杂性、任务强度超常性等,是诸警种中涉及知识领域最多、制度设定最讲价值理性、现代化建构最为多元的一个主体。”对监狱警察这一特殊的主体进行研究,历来是监狱研究的重点,但是像《监狱警察论》(以下简称“本书”)这样系统化、理论化的“全卷式研究”专著并不多见。从某种意义上讲,本书集国内监狱警察研究成果之大成,而其中蕴含的问题意识则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将为今后此类研究提供镜鉴。
  一、本书的主要内容
  (一)本书的结构
  本书除总序及序外,共包括引言及15章内容。引言部分对警察与监狱警察的概念进行解读,对我国监狱警察的角色定位与改革发展、监狱警察论的研究视角和主要特色、本书主要内容进行阐述。第一章至十五章分别对监狱警察哲理、监狱警察权力、监狱警察身份与认同、监狱警察纪律、监狱警察伦理、监狱警务模式、监狱警察资格、监狱警察职位、监狱警察训练、监狱警察危机处置、监狱警察公共关系、监狱警察绩效评价、监狱警察警务保障、监狱警察执法监督、监狱警察现代化等方面进行论述。中国政法大学王平教授在序言中指出,本书涵盖了监狱警察研究领域的基础性问题和实务性问题,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系统反映了当前对我国监狱警察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二)本书对以往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自从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行后,对监狱警察的研究越来越受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笔者对此进行了文献检索。经过不完全统计,以“监狱警察(民警、干警)”等关键词为标题共搜索文献400篇(部),其中专著25部(1995年至2012年6月),硕士学位论文73篇(2003年至2012年6月),期刊论文302篇(2000年至2012年6月),具体情况见下表:
  将上表同本书的结构相比对,我们可以看出本书对以往研究进行了系统归纳和总结,特别是吸收了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例如近些年来备受关注的“监狱警察权益保障”问题、“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问题、“监狱警察身份认同危机”问题等。当然,本书在内容的选择上也存在一定的疏漏,例如占笔者所搜集的总文献数量四分之一强的“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虽有所述及,但略显单薄。
  二、本书的问题意识
  学术研究只有建立问题意识,才能向世人呈现现有“知识库存”不能解决或解答的问题。换言之,我们必须保证学术研究能够提供“具有知识增量意义的观点和思想”。我们也不难发现,本书在结构上正是以问题意识来串联的。鉴于篇幅关系,笔者仅选取四个方面介绍。
  (一)监狱警察的角色
  1.监狱警察也是人
  有一种观念认为,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对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因而,监狱警察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1994年《监狱法》颁行,从这部法律中我们已经找不到“专政”、“机器”、“工具”等字眼。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不必过于强化监狱的政治工具色彩。作为监狱工作主体的监狱警察,也不再是冷冰冰的“工具”,相反他们首先应该作为人来被尊重和理解。通观本书,我们能够读出这样的结论——“监狱警察也是人”。“监狱警察也是人”应该是监狱警察研究的逻辑起点。在“监狱人文五论”总序中强调:“在当下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语境中如何建构监狱警察主体,将是本论研究的重点。”如果说服刑人员也是人,是出于人道主义、人本思想来思考监狱问题的话,那么将监狱警察从“国家机器”引向“人”,同样也是建立健全现代监狱制度必须正视的课题。以往我们总是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里考察监狱警察,认为他们的职责是“看住炸药库、守好火山口”,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监狱警察越来越回归到“人”的本来轨道上来。监狱警察也是这个社会中充满情感、具备理性的人。他们会在现有的体制下做出趋利避害的抉择,他们也会在单调乏味且压力重重下感到挥之不去的懈怠。监狱警察同样也有人的七情六欲,在讨论监狱警察这一主题时自然无法回避这些问题,例如:“警察群体非主流文化的渗透,使‘带好班,不出事’这样的诉求已经由监狱警察职业操守的底线深化为警察群体日常化的、基本的职业态度,获得普遍的认同。”这是人性最本真的反映。
  2.监狱警察是职业人
  “监狱警察是社会分工中的一种职业”,监狱警察是一类特殊的由不同岗位组成的职业群。正因为监狱警察具备职业人的角色,因而才要考察监狱警察权力、身份与认同、纪律、训练、绩效评价等问题。也正基于监狱警察是职业人这一基本的判断,本书才更加突出对于监狱警察职业性的研究,特别是对监狱警察的职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书作者认为,监狱系统在招录警察时,应该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订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并对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招录。这一结论显然来源于对当前监狱警察招录制度的反思,因而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国监狱警察如果继续沿用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通过省级公务员统一招考方式进行录用,虽然可以改善警察队伍文化结构,但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难以胜任监狱工作职业要求的”;“应借鉴公安系统招录警察的做法,增加心理、体能、智力等方面专门测试,真正将能胜任监狱工作的人员招进来”;“对一些监狱急需的专业性强的职位,采用定向招录”,参照法院书记员招录办法、深圳聘任制招录方式、上海政府雇员方式、人事代理方式等;建立监狱警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顺承此逻辑的必然讨论议题便是监狱工作人员职位设置问题。科学的职位设置,“是监狱警察有效履行职责的基础,也是监狱警察管理工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由此还要引出职业人群体必须面对的问题,那就是监狱警察的专业化建设问题。而监狱警察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正是实现监狱现代转型的必然选择。   3.监狱警察是社会工作者
  通观本书,我们亦不难发现,鉴于目前我国监狱警察职业分类并不科学、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状况,监狱警察还应具备社会工作者的属性。在这个监狱警察与服刑人员高度二元化的世界里,监狱警察对于权力的支配、控制,都将影响着服刑人员在狱内权利的享有。在这种情况下,强调监狱警察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尤其重要,因而监狱警察更应该成为“矫正罪犯的服务者、帮助者、引导者”。
  (二)监狱警察的社会关系
  人们总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自我身份认同。监狱警察将自己的生活轨迹游移于大墙内外,因而他们所处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本书对此进行了系统的概括和思考。
  1.监狱警察的职业内部关系
  一是处理好警囚关系。警囚关系是监狱警察必须面临的现实社会关系,但是长期以来未得到较为深入的研究。本书专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应当“将警察刚性的控制职能弱化一些,将警察柔性的服务职能加强一些,建立和谐的警囚关系”,“避免人为的警囚矛盾激化”,其有效途径为:“建立高效廉洁的警察队伍,并加强与罪犯的有效沟通。”其实警囚关系问题十分复杂,值得更加深入地研究。在这方面,国内也有一些有益的实践。例如,河南省平原监狱在处理警囚关系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监狱警察在与服刑人员交往中平等真诚、换位思考,努力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引导服刑人员终身学习等。
  二是处理好监狱警察与监狱机关的关系。这种关系正常化首先表现为监狱警察应遵守监狱机关的纪律。科层制官僚体制组织中,组织成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以此维持组织的“行政秩序”。其次表现为监狱机关对监狱警察权利的保障上。这些保障具体体现在政治保障、法制保障、资源保障、权益保障等方面。本书在这一点上纠正了长期以来的偏见——在监狱警察与监狱机关关系方面,片面强调个人对组织的服从,强调遵守纪律,忽视警察的权利保障。
  然而,多少有些遗憾的是,本书在监狱警察的职业内部关系中忽略了“警警关系”这一层面。实际上这一社会关系的建构与发展也将影响着监狱警察的整体素质甚至影响监狱工作的走向。监狱警察问的上下级关系、官与民的关系、同事的关系,都是监狱警察研究中不容回避的主题。
  2.监狱警察的公共关系
  这也是本书与同类著作相比的亮点之一。“监狱越来越开放,监狱机关和监狱警察与社会的各个方面接触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密切,监狱警察越来越需要公共关系,监狱警察公共关系也就越来越有讨论和研究的必要。”在与监狱内部公众与外部公众的交往过程中,监狱警察的公共关系意识和技能直接关系到监狱的公共形象善恶、关系到监狱警察群体的社会公信力高低。本书除了强调监狱警察公共关系策划以外,还对警察公共关系提出了一些易于操作的途径——提高监狱警察与公众的语言沟通与交流的能力,善于利用新闻发布会和网络进行舆情应对。
  (三)监狱警察权力
  从常识的角度看,监狱警察权力问题的阐述应该主要集中在权力制约方面。本书亦对此进行了分析(如本书第十四章),但是本书并未满足于此,第二章对监狱警察权力进行了哲学意义上的解读。
  首先,从权力谱系视角看,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为实现国家意志,组织管理囚犯在实现刑罚执行目标的过程中对囚犯理念、行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或者说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凭借一定的政治(法律)手段,在监狱有序的结构中,对监狱刑罚权力的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的内在统一”。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职与权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张力,“有职无权、职大权小、职小权大等悖论性的问题也会存在,同一职位不同的人去做会有截然不同的方式和效果的现象也会是常态”。其次,从监狱警察权力的叙事范式视角看,监狱警察权力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下进行多元表达。基于权威性和合法性阐释,监狱警察权力本质上就是国家权力;基于不同的语境重构,监狱警察权力表现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基于权力意志的深描,监狱警察权力意志与囚犯的权力意志较量成为监狱制度设计、监狱文化建构永恒的考量。再次,从监狱警察权力向度视角看,监狱警察的权力常常表现为二元的结构形式,即:行为权与话语权、强制性权力与诱导性权力、总权力与分权力。最后,监狱警察权力行使过程中拥有自主空间,这种自主空间既是制度设计中所留下的空白,同时也是监狱警察“基于规避权力风险等功利性考量”的产物。
  我们会发现,对监狱警察权力的哲学解读,是建基于对监狱变迁时代背景的理解和把握,是对监狱现实的冷静剖析,对当前监狱改革和发展中所面临的某些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解答,体现了作者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思辨能力。
  (四)监狱警察现代化
  “我们把现代化看作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变革的一个极其戏剧性的、深远的、必然发生的事例。不管这种变革是好是坏,它的影响会波及所有的人,因为他们会同那些已经具有这种变革模式的人们接触。”“监狱警察的现代化是监狱法治文明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然标志。”本书认为,监狱警察现代化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即:刑罚观念的现代化、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警用装备的现代化和人力管理的现代化。刑罚观念现代化主要表现为理性、人道、效益和开放;职业素养现代化主要表现为政治素养、法律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和身体素养的全面稳定发展;警用装备现代化的考量标准主要表现为效益性、安全性和秩序性;人力管理现代化主要表现为强化培训制度、改革传统科层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完善职业生涯管理、探索职位精细分类。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监狱警察现代化问题会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研究的重点,不管本书是否探及这一问题的本质,都将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以资借鉴或批驳的素材。
  三、如何培养研究的问题意识
  仇立平教授认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所谓‘问题意识’就是人们在考虑任何问题时都要把这些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背景下,都要分析无数个个人是怎样主动参与,‘共谋’这样的行为规范,并采用‘适当’的理论解释或诠释人们的行为或观念”。从这一概念界定以及本书所呈现的问题意识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监狱警察研究中培养问题意识应注意以下诸方面:   (一)要把握好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
  社会科学研究者都是对其所处的历史和社会极其敏感的人,他们善于运用自己独特的社会想象力,将个人的命运与时代紧密结合起来,用独特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分析和解释司空见惯的社会事实。当然,监狱警察研究也不例外。非常显见的事实是,1994年监狱法颁布后,监狱警察的角色及地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监狱警察这个职业群体也经历了社会转型的洗礼。在这个过程中,围绕监狱所发生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都与监狱警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些社会现象背后,都隐藏着具体的社会问题。“我们能回答什么问题取决于我们提出了什么问题。”但是若想提出真问题而不是假问题,必须具备对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进行准确把握和解读的能力,尽管这种把握和解读对于不同的研究者可能有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结论。这种整体的历史的方法论将有利于我们在监狱警察研究中培养问题意识。例如本书对于监狱警察公共关系、监狱警察权力的阐述,正是基于此种考量。
  (二)既要关注制度的局限性也要关注个体的能动性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是独立地存在于社会成员以外的实体,社会对个体具有强制性。这一论断同样也适用于监狱警察的研究。我们必须承认,监狱警察的观念和行为绝对不能超越社会的模塑,特别是监狱制度的影响。因而,监狱警察研究也不能脱离宏观的制度层面。同时,我们也不可忽视个体能动性。毕竟监狱警察在实际的工作中,总要主动参与、密切交往,在追求“意义”中寻求制度性的突破。例如,本书在监狱警察职业化的路径选择上,就大胆地提出了职业准入制度,向现有的僵化的纯粹的“公务员”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要掌握适当的理论和方法
  所谓的理论,通俗一点讲就是坚持什么样的范式去研究。而对于研究者来讲,“理论作为一种范式被接受,它必须优于它的竞争对手,但它不需要,而且事实上也决不可能解释它所面临的所有事实”。也就是说,对于特定的问题,要选择合适的理论作为解释的工具。监狱警察研究同样也面临着这样的抉择。例如我们依据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狱内探头的出现,以及省内系统联网,确实保证了“对监控者的监控”。“如果监狱长能够从中心监视厅既不移动又不被察觉地进行监视,既能看到所有囚室的入口,甚至在无数玻璃的门打开时能看到大多数囚室的内部,又能看到看管各层犯人的看守,那么这种监视是最理想的。”本书正是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对监狱权力做出如下解释:“而介入监狱警察权力场域的信息化也正以锐不可当之势建构‘超级全景监狱’,监狱网络使警察控制、规训囚犯更精准有力,同时警察自身也被权力上层通过网络所控制、规训。”当然,我们也可以从马克思的冲突论视角中得到启发,那就是监狱警察在被控制中也会采取隐蔽的手段抗争,而这种抗争将会引起监狱文化的进一步变迁。
  方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反对为方法而方法,方法要为认识和解决问题服务。根据每个人的学术训练以及偏好,我们可以采用主位研究方法(局内人视角)或者客位研究方法(局外人视角)、定量研究方法或者定性研究方法。当然还有更为具体的方法可以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可能也关涉到问题意识的深度和广度。以本书为例,几乎所有作者都是以监狱警察的视角来书写监狱警察问题,缺少他者眼光的介入。这使有些监狱问题的解释仍然只能局限于表层。此外,由于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功夫欠缺,对监狱警察的研究缺乏量化数据和生活事实的支撑,使本该浓厚的问题意识无形中被淡化。这也是目前监狱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弱点,有必要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并加以改进。
  (四)要具备怀疑精神
  怀疑,就是一种自我反思和否定的能力。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亚里士多德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等都是怀疑精神的具体表述。具有怀疑精神的人,懂得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真理,认可并尊重多元的文化性,坚持文化相对论。人类是有怀疑的禀赋的,但是这种禀赋常常被常识所遮蔽。因而,人们要善于通过实践提高自我反省的能力。这种反省,主要体现为要从认识论上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相决裂。经验主义者常常会犯保守封闭的错误,而理性主义者常常自以为是地将普遍合理性强加给不认可这些观念的人们。在现时代,后者的危害尤重。因而,我们必须要保持对理性主义的怀疑态度,对那些被大多数人认为具有普遍合理性的假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批判。例如,目前监狱新招录警察问题日益成为监狱警察研究中比较迫切的主题。然而,研究者常常将新警对监狱固有文化不适应甚至“破坏”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却很少反思监狱文化的滞后性对人的禁锢以及监狱文化改造的必要性。事实上,新警无异于一面镜子,监狱可以借助这面镜子进行自我修正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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