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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很少新闻,更少负面新闻。它一度被视为国内管理水平最高的企业之一。然而,对于一个超常规高速发展的大型民企来说,这种情况并不正常。2003年12月,总部设在深圳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两名创业元老刘平、黄灿以华为侵害其两人的股权利益为由,将华为公司告上法庭,二人分别向华为索偿1400多万元人民币及1000万元人民币。刘平在上诉状中称自己是“受胁迫签署的《参股协议书》”,华为的内部管理问题渐露冰山一角。企业在高速运转中需要极好的平衡能力,否则,极易导致企业运行的失衡而脱轨。而在华为这列高速列车上,管理总是逐渐接近